行风政风热线_小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目的 以“检验队伍状况、树立教育形象、密切教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积极营造评议教育、监督教育和支持教育的社会氛围,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二、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为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心小学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道德十八个“不准”》、《点头中心小学推行的十条禁令》等情况。 (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情况;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和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的情况。(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全体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的道德规范情况。(四)学校各职能部门履行各项责任制的情况。 (五)上级有关部,汇总分析各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找准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领导小组,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五、评议考核 学校每年对整个民主评议工作进行评议总结,召开政风行风评议总结会议,对评议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实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学校将评议考核确定的指标与干部日常评价、考核、奖惩相结合,形成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