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关于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关于全省林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全省林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系统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今年上半年,省总副主席费加带队,省总保障部会同省林业工会就全省林业困难职工帮扶和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先后到延边、白山两地及和龙、敦化、长白、抚松、通化、柳河等五个县市区,深入到八家子、和龙、敦化、白石山、松江河等五个林业局,通过走访和座谈等形式对林业系统帮扶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分别听取了延边、白山两市州工会和延边林管局工会、森工集团工会及所属基层林业局工作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归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吉林林业是国家重点林区之一,林地总经营面积355.4万公顷,森林蓄积量4.21亿立方米。有国有林业局、经营局22个,林区总人口82万人,在册职工12.2万人,离退休人员9.2万人,困难职工3.7万人。随着“天保”工程实施,林业行业面临严重的资源枯竭,我省林业企业改制后,企业工作量不饱和、职工下岗失业成为全行业性的问题,从而造成职工困难面大,困难职工人数多,特困职工的比例大。目前,由于经济发展所限,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够广、保障水平低,加之国际金融危机、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林业部分职工生活还存在一定困难。
近年来,全省林业企业将工会开展的帮扶工作纳入企业的重点工作之中,并作为稳定企业的措施开展工作。林业系统有一批专职工会干部,采取了一些得力措施作保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困难职工帮扶网络。全行业共建立22个局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局机关所在地或林场建立了100多个“扶贫超市”、“爱心超市”和“救助站”、“生活救急110”等实物救助站,形成了多种形式、常规化的帮扶体系。
林业企业基层党委和行政对工会帮扶工作高度重视。在资金上大力支持,逐年增加对职工帮扶的投入。两节期间,仅延边林业企业就拨付专项慰问款508.2万元。从工会自身工作看,做了大量细致且卓有成效的基础工作。一是摸清工作底数,了解掌握本地区本企业困难职工的“第一手资料”,积极向行政反映;二是通过合同签订解决。许多企业把每年需求的帮扶资金款项写入集体合同,通过企业的“小立法”,使企业对困难职工帮扶有可靠的资金保障。三是主动与当地民政、扶困办、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残联等部门协商,争取资金和物资支持。四是通过多种渠道获得资金捐助。如松江河林业局针对企业买断后一次性安置职工的生活困难,组织18家企业成立了扶贫帮困救助会,目前已筹集资金100多万元,为企业帮扶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证。还有的企业工会组织成立了各类基金会,积少成多汇集资金,以帮助临时困难的职工;有的林业局积极协调地方部门,对生活问题较多、劳动能力差的困难职工,通过低保金扩面实施分类救助,确保了困难职工都能得到及时救助。
二、主要特点
近年来,我省林业系统工会立足企业实际,不断探索和创新新时期工会帮扶保障工作,将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作为各级工会的重中之重。实现了有制度、有阵地、有举措、有成果的目标,并体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建立统一工作格局,全力搭建帮扶工作平台。由于林业企业多处在偏远山区,林业困难职工虽属于城镇职工却未能纳入城镇低保管理。经协调和沟通,林业职工的低保认定管理工作均由林业企业工会负责,并创造了低保管理和帮扶脱贫的工作格局。林业企业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帮扶工作,将其纳入到企业重点工作,特别是把“低保”工作纳入各企业工会保障工作职责当中。各林区普遍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会建立了日常工作机构,做到了应保尽保。去年,延边全州林业企业低保户为18,643,涉及人数34,121人,近年来争取到的“低保”资金累计达12,038万元。
2、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为切实解决林区职工生活困难,各林业局每年都坚持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活动,把全部困难职工纳入到工会组织的视野当中,努力做到“四清”(困难人数清、困难程度清、致困原因清、家庭住址清),使工会组织成为全面掌握特困职工情况的“第一知情人”。同时,在帮扶工作中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并开展工作绩效评定、工作监督考核、工作联系沟通机制等制度,确保工会帮扶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3、创新帮扶工作载体,拓展帮扶工作内涵。一是创新扶贫超市发展模式,变“以捐献为主渠道”为“定期定额拨款等多渠道并举”的融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后续资金来源不足问题。如黄泥河林业局在延边林业首创的扶贫超市,到现在已陆续发展到11个;八家子林业有限公司成立的职工生活救急“110”,公司行政发文定期定额拨付扶贫超市资金的经验,变以捐献为主渠道为多渠道并举的扶贫融资方式等,从根本上解决了后续资金来源问题。二是创新帮扶救助模式,多方筹集帮扶资金,建立灾害自救基金会、职工互助基金会等多种形式的帮困组织,随时为困难职工提供救济资金,及时为困 难职工解决燃眉之急。三是创新领导干部包保制度。各林业企业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会干部以及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包保困难户,签订帮扶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位、帮扶到位、脱贫致富。四是创新医疗救助机制。实行困难职工扶困优惠卡、医疗优惠证制度,借助社会力量,减免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切实解决林区困难职工就医难问题。如敦化林业局为3874名困难职工办理了就医购药优惠卡,汪清林业局在职工医院建立了“扶贫病房”使职工享受最低限价收费。五是创新助学方式。各林业局工会把开展“劳模真情助学”、“一助一助学”等活动,统称为“情系学子、金秋助学”,集中时间、资金和精力,保证了捐资助学效果更加明显、力度更加强劲。仅延边林业系统工会近两年的助学金总额就达320万元,有1328名大中小学生得到真情救助。通过开展“金秋助学”系列活动,确保了林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4、开展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强化“输血”、“造血”功能。各林业局多数建立了林业家政服务网,由工会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中介服务。林区工会组织职工开发利用林区资源开展全民创业活动,通过举办“全民创业培训班”、“经纪人培训班”以及种植、养殖、家政培训班等形式,培养了一大批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餐饮业、加工业、运输业等困难职工创业典型,帮助困难职工拓展增收渠道,增加个人收入,尽快脱贫致富。几年来,全省林业共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100多期,培训职工1万余名。仅森工集团就为职工自主创业投入1459万元,八个森工企业职工创业年平均收入达到719.4万元。
三、问题及建议
实施“天保”工程后,由于国家对国有林区基础设施投入减少,林区的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严重滞后,林区的道路、桥梁、房屋等年久失修,林区“边缘化”趋势十分明显。加之林区生产经营困难,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偏低,富余人员多,贫困面广等因素,影响和制约林区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不稳定因素,帮扶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1、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由于国家对林业投资欠账较多,理应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加之林业行业和地域等特点,使林业经常出现政策真空,并逐步被边缘化。目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木材生产和销售受到极大冲击,林业企业负担过重,仍然承担大量政府和社会职能,林区道路、供水、用电、供热、教育、医疗卫生等条件差,致使林业弱势群体逐步增加,企业帮扶工作压力较大。
2、现有资源和手段与困难职工群体帮扶要求不相适应。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加之历史的积淀,林业在新旧发展模式转换中承受了巨大压力和困难。特别是国家提出林业发展要实现由木材生产向生态建设的转变,实施天然林保护政策后,全省各林区采伐量消减、生产设备闲置、大量职工下岗,造成了林区贫困群体比重增大,特别是延边州所属的10个国有林业局表现尤为突出。加之各林区帮扶保障资金短缺,现有资源整合不到位,帮扶手段落后方法单调,致使帮扶保障能力和水平远不能适应较大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要求。
3、林业企业帮扶资金短缺。资金是制约帮扶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近年来,林业企业的帮扶资金主要靠企业行政拨款和工会经费支持,各林区的帮扶中心站(点)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缺少政府稳定的资金支持和来自社会各方的捐助,制约了企业工会帮扶工作的深化,直接影响帮扶效果。
4、林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被保险人在发生重大疾病和高度残疾时给付的保金不高,不能有效地解决被保险人高额医疗费的负担;二是有的地方医保部门在基本医保中设置“门槛费”(每次入出院都重复收费);三是参保后,职工看病所花费用受限,而核销的比例却很小,职工患大病需支付巨额医疗费用,不少家庭为治病倾其所有,债台高筑,导致大量困难家庭出现,这是林业系统困难职工的主要成因之一。这部分职工仅靠企业救助只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建议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从职工大病医保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以研究解决。
5、离退休职工管理等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滞后。从目前全省林业系统看,困难职工的数量,帮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离退休职工,特别是一次性安置人员。尽管他们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但仍居住在林区,这部分人管理职能本应由社会和政府承担,但却常常处于单位社区无人管的社会边缘状态,且大多数无力缴纳“五险”,又无一技之长,劳动就业能力差,加之子女上学,意外灾害,因此,一有困难就找林业。如弃之不管,将会给林区稳定带来隐患,管之就会给企业增添沉重负担,严重制约企业的发展。
为切实做好林业系统帮扶工作,发挥帮扶工作在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构建和谐稳定林区方面的积极作用,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林业的帮扶:
第一,高度重视林业帮扶工作。帮扶工作既关系到林区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也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否安居乐业、经济社会是否健康发展、社会文明是否进步。应站在林区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重视帮扶工作。林区面临诸多与内地不一样的特点,需要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支持,需要享受到国家给予工业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加大对林业的帮扶力度。针对林业系统“非工非农、非城非乡”的特点,国家应加大对林区的投入,切实解决林区交通不便、职工收入偏低、用水用电困难、娱乐文化缺乏、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差以及就业难、子女上学难、职工住房难等实际问题,使广大林区职工共享国家改革发展成果。特别要加大对林区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林区职工自主创业,壮大林区经济,增加职工收入,使林业职工早日脱贫致富。同时,加大帮扶资金投入和帮扶工作力度。畅通林区困难职工诉求渠道,及时掌握困难职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使帮扶工作更加人性化、更加快捷和高效。
第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应提高林业职工的保障水平,扩大生活保障的内容和范围,如扩大林区职工互助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在再就业、就医、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对困难群体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第四,创新帮扶工作机制。要在促进林业困难职工从根本上建立脱贫机制着眼,从推动林业帮扶工作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入手,让林业困难职工群体自身动起来、活起来、干起来,加大创业促就业工作力度。同时,还要围绕林区职工脱贫、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突出问题,建立起帮扶长效机制。
第五,抓住林业棚改机遇推动林业帮扶。去年全省已有部分林业局作为棚改试点,今年又有18个林业局实施棚改。多数林业局进行棚改都由工会牵头负责完成旧房拆迁和新居回迁安置等项工作任务。建议政府财政部门拨付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林业棚改过程中困难职工的回迁和安置工作。同时,在廉租房补贴政策方面多给予倾斜,以促进林业职工队伍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