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_2011年人民检察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遵照省、市院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防控廉政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确保检察人员经常接受廉政教育的工作机制。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健全和完善宣教平台,努力营造廉政教育氛围。二是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领导干部中开展“讲人品、修官德,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检察人员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检道德养成教育,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在重点岗位开展“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权力运行”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对重点岗位检察人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教育,防止腐败问题发生。有重点地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廉洁从检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在新提职领导干部中开展“增强廉政意识,正确行使权力”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廉政测试、廉政承诺等任前教育工作。
(二)加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按照省、市院和市纪委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部署,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实现权力廉洁、公正、规范、高效行使为目标,突出抓好对权力运行的高风险岗位和环节的重点防控。注重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发挥制度在防控廉政风险中的保障作用。
(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管理和监督。注重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把制度规定贯穿于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强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规范和制约。要增强监督管理的预见性、严肃性和有效性。注重新学科、新技术
、新知识在制度建设中的应用,确保制度执行不受人为因素干扰,努力取得“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的综合效果。健全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改进管理办法,丰富管理手段,有效地防控廉政风险。
(四)推进反腐倡廉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和办法来防控廉政风险。按照“岗位定措施、部门定流程、单位定制度”的基本要求,从加强教育、明晰职责、优化流程、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权力运行制衡机制。对高风险的重要权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实行项目化管理,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监控。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时间从2011年4月份起至11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教育阶段(2011年3月底一4月中旬)。主要任务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思想发动、组织学习教育,召开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使广大干警全面理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方法步骤,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排查风险阶段(2011年4月中旬一6月底)。
明确规定,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执法行为失范,构成滥用职权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5)查找外部环境风险。查找为了达到法律效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当事人及其亲友可能对相关检察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检察人员行为失范等方面的风险。三是明确查找重点。紧
按照《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4月份要先行在自侦部门和预防部门完成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工作任务,引领此项工作的开展。其他部门5月至6月中旬完成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工作任务。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认真审核。一是风险查找要审核过关,保证质量;风险排查要由本人签字、处长审查、主管检察长审批后确定,对查找风险点不认真,脱离实际、内容空泛、敷衍塞责的要坚决进行整改。二是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分类造册,形成廉政风险档案。
3、确定风险等级。对查找出的风险进行认真分析、比较和评估,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确定等级,即高风险、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三个等级,细化风险内容、明确风险形式,建立岗位风险等级目录,实行风险等级分类。根据风险点的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将岗位分为a、b、c(a级为领导干部和各部门正职岗位、b级为各部门副职岗位、c级为一般干警)即高风险、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三个等级,实行风险的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2011年7月1日一9月15日)
主要任务是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防控机制和廉政风险档案。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明晰岗位职责。以解决岗位职责不清、岗位权限界定不准、履行岗位职责缺乏制约、对失责行为追究不严等问题为重点,从制度建设入手进行清权确权,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抓好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正确行使职权。
(二)优化
工作流程。以解决权力运行缺乏制约、公开透明度不强、自由裁量权过大、标准化程度过低、效率低下等问题为重点,对现有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管理方式进行认真梳理,重点围绕“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以及正确行使检察权等改进工作流程,绘制工作流程图,严格执法标准,严密工作程序,促进检察权规范、高效、公开运行。
(三)推进体制创新。由于体制机制不健全导致的廉政风险,要解放思想,勇于探索,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从根本上防控廉政风险。
(四)建立预警机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廉政指数测评和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系统,对廉政风险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要把制度落实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制度的执行形成防控廉政风险的机制。围绕保证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明确责任,奖惩分明。一是检察长要对落实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措施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主要领导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解决。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 二是要建立奖惩机制,对廉政风险防范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建立考核机制。我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指导、督察、测评和考核机制。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纳入全院领导班子和各部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系统。
(三)抓好对防控制度的评估。要组织人员对防控廉政风险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跟踪问效,做出客观的评估。对脱离实际、针对性、操作性不强、难以落实或效果不好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上级院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际步骤和重要举措,我院成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由各部门
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文瀚同志兼任,成员张辉,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检查本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领导小组要对四个阶段任务完成情况要逐阶段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对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和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要重新补课、不得转段。
(三)坚持典型引路。要在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的同时,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本部门实际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融合,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新兴科技手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摸索经验,用典型指导面上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