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的近义词]依托信访接待中心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时间:2018-08-13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依托信访接待中心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我市信访接待中心现在已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我市信访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必将成为我市信访工作的新起点、里程碑而载入史册。信访接待中心的主要职能就是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市法院的信访工作人员集中起来,为来访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减少来访群众多头上访、往返奔波的麻烦,使来访群众真正体会到党的温暖和关怀。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体察民情的窗口,信访接待工作更是“桥梁”之“桥梁”,“窗口”之“窗口”。接待中心的每一个接待人员,都是承载这一职能的载体,工作人员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勤奋的工作,更加严格的标准,努力开创信访接待工作的新局面,实现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无缝”对接,“无阻”沟通,为安康的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一、充分认识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的重要意义信访稳定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有着重要现实意义。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各种利益矛盾日益突出,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人们的利益关系发生巨大的变化,已不再是以义务论为基础的传统伦理关系,而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基础的特殊契约关系,当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时,必然造成各种纠纷,信访投诉热点、难点不断增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信访部门是倾听群众呼声,了解体察民情的窗口,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信访工作的根本是做人的工作。接访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和窗口部门,在这里就像架设了社会的万花筒,面对的对象之众、问题之繁、矛盾之多不言而喻。要做好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是个需要耐心细致,讲究技巧和策略的工作。做好了,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做不好,轻则贻误时机、问题得不到解决,群众不满意;重则,引发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赴省进京上访,败坏政府机关的声誉,损害政府公务人员的形象,影响社会的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信访工作就是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无小事,信访工作无小事。因此,防止在接访过程中激化矛盾,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接访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良好的心理素质,接访过程中注意方式方法,用心与来访人进行沟通、交流,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二)做好接待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接访是一项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的工作,接访质量完全取决于接访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接访人员的形象体现的是政府机关的形象。因此做信访的工作人员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素质:(一)、应具备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信访工作涉及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具备较强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是对每一个信访工作者的基本要求,对于来访者所提的问题,我们必须运用所掌握的法律、法规、现行政策等知识,做出相应准确的、合理的解释;对已查处的案件,要将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向上访人解释透彻,这样来访者才能心服口服,从而达到息访息诉的目的。(二)、要有高尚的品行。品行好能树立威信,威信高的人才能使群众产生信任感,更具亲和力和影响力,就象病人看病愿意选择德高望重的医生一样,选择在人民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信访人员接待来访,能使接访工作在接访者的驾驭下顺利进行;(二)应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上访的人员形形色色,性格各异,所反映的问题也是五花八门。因此,要求接访人员要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来应对、控制复杂多变的局面,提高接访的质量。上访人所反映的问题,多数是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而引发的,都有比较复杂的原因背景和一个演变的过程,接访人要善于观察上访人的情绪,针对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式处理事情;还要会分析问题的实质,找出上访的根源,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有理有据地对上访人进行答复,最终使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三)、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要把来访者的思想认识引到正确的轨道上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这就要求信访接待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丰富的心理学知识,对来访人行为和心理活动及时作出正确的判断,对来访行为中的需要和动机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上访人员千差万别,其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各不相同,可能有的连问题也讲不清楚,有的行为过激、言词尖刻,甚至有的胡搅蛮缠、不讲道理。对此信访接待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心理疏导能力和心理控制能力。在接待中要善于观察,既要抓住上访人反映的重点耐心倾听,又要忍住性子,找准问题的关键,找准做工作的时机。一是正确疏导。信访接待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在处理 问题时必须坚持疏导的方针,它是排除思想障碍,解决认识问题,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的主要方法,信访接待的劝勉疏导,就是耐心用语言进行规劝教育;用安慰的方法进行疏导教育;用形象贴切和打比方比喻疏导;用党的现行政 策、国家的法律,来启迪来访者的思想,激发来访者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对于要求过高的来访者,要耐心规劝解释,引导他们从实际出发,合理地提出要求。在日常工作中,信访接待人员要既要做接访者,又要当心理医生,充分利用心理咨询中的“倾听”和“共情”等技术,认真地倾听信访人的讲话,准确认同其内心体验,从而创建信任友好的关系,促使来访人从容地正视自己,从不同角度看待遇到的争议、困难和挫折。在心理疏导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采用平等与尊重的疏导方式,为信访人提供义务心理咨询,倾听信访人的陈述,帮助其分析情况,对案件处理结果不随意评价,耐心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其通过正当的信访渠道反映和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控制情绪。只有控制自己的情绪,才有可能克服反应力迟滞、思考力降低等现象,才可能做到遇事沉着冷静,临危不惧。情感控制力的获得,既要通过平时的工作积累,也要通过心理训练,学习一些自我控制的方法,控制自己的心理状态,避免负性应激反应的出现。三是克服从众。大量信访问题的产生,是同一些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认识误区密切相关的,信访人所要求解决的问题只能通过各级信访机构层层向上反映解决。由于信访涉及的往往是重点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的问题,一些职能部门出于片面的政绩观、发展观,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没有处理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群众可承受程度的关系,有的甚至执法犯法、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随意损害群众的利益,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赛责。面对如此信访问题,作为一个信访接待人员,首先要能够通过自身阅历,将价值观、方法论等意识形态的内容植入自己的思想之中,在主观上树立为民、公正的思想。其次,在工作中要不断加强学习,获取个体所缺乏的知识,培养自信心,增强个体人格因素。在接待进程中,要杜绝影响从众心理的“情景明确性”因素,找准问题的切入点,切实做到信访事项发现得早、处理得好。二、做好接待工作的基本方法在信访接待工作中,要针对来访的不同对象和实际情况,采取疏导、教育、沟通、说理等方式,有的放矢的做好信访者的思想工作。(一)、热情接待、用良好的工作态度与上访人诚心交流。群众之所以上访,绝大多数是在某些问题上受了委屈,或是得到不公正的待遇,具有强烈的迫切解决问题的愿望。对于接访者来说,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既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信访工作的最终目的。因此,在接访中,接访者良好的工作态度是顺利处理问题的关键。应该做到平易近人,以诚相待,加深同群众之间的感情,以真诚和负责的态度,倾听群众的心声,以冷静、温和的态度,和颜悦色地向来访者讲清法律道理,分清是非曲直,帮他们打消顾虑,解决困难,从而使来访人愿意和接访者合作,愿意心平气和地如实反映问题,积极协助接访者工作,我们通过做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伸张正义。如果在接访过程中,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动辄训人,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态度冷淡,必然会使群众产生抵触情绪,对我们的不满意,伤害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损害政府公务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二)、冷静处事,注重接待技巧。上访群体中人员结构复杂,由于所处地位不同,所受教育不同,生活环境不同,其反映问题的内容、方式、行为也各不相同。对于接访人员来说,因人而异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对做好接待工作至关重要。若方法欠妥,处理不当,会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在接访中,首先要观察上访人的情绪,针对通情达理者,可以直接就他们反映的问题按政策规定有条有理的解释,必要时可以把问题和政策摆到桌面上相互探讨,在不能满足他们要求时,可以告诉他们问题能解决的程度和途径,也可以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为他们设身处地想办法、出主意,形成共识,取得上访人的信任,达到化解矛盾的效果。如遇情绪激动、言词激烈的上访人时,要注意保持冷静、善于忍让,让上访人先诉诉苦,发泄一下心中的委屈,稳定住其情绪,等其把话说完,然后再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感化人,以理说服人,在平和友好的气氛中,讲清道理,靠法律法规和耐心的说服工作,来依法答复他们处理问题的程序和途径,坚决杜绝一开始就用法律狂轰乱炸,以法压人,以权压人,强行让来访人服从法律,这样不但问题解决不了,还会火上浇油,适得其反。(三)、区别对待,选择妥当的处理方法。上访群体中有多种类型及方式的,如初访者、有重复上访者、有多人反映同问题、有采取过激行为的等等。在接访过程中应针对不同的对象,运用不同的接待方法,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1、初访者。对初访一定要认真对待,在接待访过程中态度要和蔼,让其把所反映的问题、心里话讲完,然后根据反映的情况做好解答说服工作。对反映有道理的,要明确答复,通过交办、督办让其诉求按政策得到解决;对没有政策、没有道理的问题,必须态度明朗地把不能解决的理由、道理、政策依据讲明、讲透,使其放弃过高要求、避免越级和重复上访。所以提高初访一次处理成功率,是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以及避免矛盾积累的关键。2、重复访(上访老户)。信访老户主要是指反映的同一问题虽经多次依法定程序处理完结,但仍然不服,长期到有关部门申诉的信访人。特点:时间持久化、上访择机化、行为异常化、内容复杂化。上访老户的产生有错综复杂的原因,有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工作上的问题,有上访者个人的问题,反映的问题有部分合理的,也有坚持过高要求的,也有个别无理取闹的。绝大数老户是由于对政策不了解,为了达到自己的要求(或是对问题处理不服)而多次上访,在提出诉求时,过分强调自己的一面,听不进他人的劝告,他们也积累了一定经验,等待问题的处理有一定的耐心,明明知道自己的某些要求无法实现,但又不放弃争取的可能,企望总有一天相关部门能作出让步,他们还善于捕捉政策信息,一旦遇上合适的机会,旧事重提。接待上访老户要有耐心,不怕麻烦、不怕反复,要多开导,教育和帮助他们提高觉悟。通过交朋友、帮助解决一些不违背政策原则的诉求,但对过高要求坚决不要让步。3、集体访。集体访是指集体访是指五人以上(包括五人),为了同一问题有组织的到国家机关或者主管部门上访,要求解决共同问题的行为。参与集体访的绝大多因某些政策或规定触及了一部分人的利益,这些人经过相互串联,以多人或集体的名义向组织和领导提出要求。他们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除共同的利益关系使他们能自然结合外,更主要的是认为这种方式力量大、影响大,对单位组织的压力也大,问题容易得到解决。作为集体上访成员的心理来说,有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心态,对问题的处理有一种强烈抗议的迫切感,这些人火气大,仗着人多胆壮,容易闹事。因此,对待集体上访,必须采取认真接待和积极疏导的办法。要稳定他们的情绪,冷静地分析和对待他们提出的问题。接待态度和气,切不可简单粗暴,要注意他们的反应,根据感情的变化来不断改变谈话方式,掌握说话的主动权,特别要做好主要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作,做到化大为小、化小为零。集体访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大,处理不好对社会危害也大,所以一经出现集体访,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迅速处理。4、特殊情况处理。来访人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1)、在市政府机关周围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3)、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4)、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上访或者以上访为名借机敛财的;(5)、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6)、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国家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来访人患病情况的处置:来访人在接待室过程中患病需紧急救治的,应报告中心主管领导并迅速通知医务人员到场,必要时送医院救治;来访人患有恶性传染病的,应迅速通知市卫生防疫部门派员到场处置。三、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程序。(一)、登记。对所有来访者都应进行登记,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登记要简化手续、高效便捷,客观、准确反映来访情况。来访人员首先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登记表项目应包括:来访时间、来访人基本情况,通讯地址或方式,人数、事由、具体诉求。来访人员持填写好的《来访登记表》到登记分流窗口,经工作人员查看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后予以登记,并按属地和诉求分流到接待窗口依次候谈。(二)、接谈。接待窗口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要态度热情、和蔼、以礼相待。要认真听取来访人员诉求,询问基层处理情况,弄清问题的实质和基本要求。有无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是否初访,是否通过其他方式反映过同一来访事项。阅读相关来访材料并做好记录和登记。把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和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时间、任务、地点(单位)、时间加以简要记载。针对反映的问题,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按程序进行解答、转办或交办;对经接待答复后,仍滞留联合接待场所的来访人员,由进驻大厅公安民警负责进行法制教育并劝其离开接待场所,市信访局通知涉访责任主体单位将群众带回处理。对拒不离开联合接待场所的,由警务室民警依法带离。(三)、办理。一是口头告知。针对咨询类及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信访事项,依据政策、直接回答来访人提出的问题,指明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二是电话联系。对来访人提出诉求,有明确政策规定应给予解决,问题相对简单的信访事项,可通过电话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请他们妥善处理。三是出具函件。根据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和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出具《告知单》或《转送单》,转请有关部门接待处理。四是立案交办。对来访人反映的重大问题需立案办的,按审批程序立案直接进行调查,查处情况由经办人写出调查处理报告,报有关领导审批后转请有关单位处理。五是摘报反映。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以及其他重要动态和情况,各窗口单位采取摘报反映等形式送领导参阅。(四)、协调处理。对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信访事项,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派员前来协调处理。对需通过协调处理的来访事项,经办人应事先就协调人员、事项的初步处理意见等拟出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事后,经办人应及时拟写协调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五)、督查督办。一是催办。对已交办的来访问题,采取派人催办、打电话催办、发催办函、召开会议等方式催报结果。二是督办。对交办案件,深入承办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参与研究事情,进行帮助指导,要求如期办结。三是审查回告。对处理符合政策的、及时批复承办单位结案;对事实不清或结论、处理不当的,应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复议。四是结果上报。对上级机关及领导同志批办的上访案件,经过调查处理和经办人审理后,应写出报结材料,签署结果意见上报。五是立卷归档。对立案交办、自查和联合办理的案件、结案后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收集、整理,按信访人立户、按时间顺序排列编号、分年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四)、回访。回访是提高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质量和处理信访问题效率的重要环节之一。信访工作人员主动到上访人单位或家里回访,把案件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直接与当事人见面,征求意见,以做好思想工作,顺利结案。或了解结案后还有什么问题或要求,做好稳定工作,巩固成果。回访的重点应放在问题已得到恰当处理而思想不通的来访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