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18-08-07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农业环保委和教科文卫民侨委负责人,就当前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和督查。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质量水平有了新提高,产业素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有了新提升,生产加工水平持续增强;食品监管有了新突破,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品牌建设有了新进展,“**制造”声誉不断扩大;监管体系得到健全,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新提高,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特别是去年8月份开始,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全面、扎实、有力的推进,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仍然不高。全市总体质量水平建立在粗放型增长方式和低端产业结构上,总体滞后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长期徘徊在80%左右。同时,各县区发展状况也不够平衡;传统产业质量不容乐观,小企业质量技术基础比较薄弱,产品档次不高、可靠性不强、标准水平偏低,制售假冒伪劣现象没有完全根除,质量违法违规案件时有发生。
(二)企业、农户的主体意识不够强。由于生产企业、农户对农产品安全问题认识不足,质量意识淡薄,加上目前大宗农产品市场准入尚未实施,农产品难以实现优质优价等原因,企业对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动力不足,在标准化应用、质量控制、生产记录、标识使用等各个环节上重视不够。部分小型企业、小规模基地缺乏必要的自查、自检。少数企业和单位在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过程中,只注意申报材料编制,不注重实际管理,敷衍应付。
(三)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任重道远。虽然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建立了一整套规范和制度,但受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要长期坚持绝非易事,部分企业对为什么要索证索票、建立台帐的认识还比较模糊,认为这是政府“要我做的”,没有认识到这是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便于追溯质量责任的需要,容易导致专项整治出现反复。
(四)“三无”企业的彻底取缔难度很大。由于“三无”生产加工点量大面广、有很大的流动性和隐藏性,目前还难以应对;主观上看,“分段”模糊再加上部门间职能衔接、信息交流不畅问题短期内难以消除,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况且食品生产许可不是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新办证照情况无法及时获取,导致常常处于被动监管的状态,难免会造成监管脱节。而且“三无”生产加工也极易反复,彻底解决确有相当大的难度。
(五)基层网络建设有待完善和加强。目前市属两区尽管建立了综合性的公共管理机构,但人员数量、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都不能满足产品质量、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需要。三个县尚未建立基层监管网络。而产品质量、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难点、重点又在基层,在农村。
(六)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配套。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处罚条款不明确,不法分子或缺乏诚信的生产者、经营者有可乘之机,使执法缺乏应有的严肃性。食品无照经营整治仍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难点,特别是流动摊点,缺乏固定的经营场所,没有卫生许可证,相关法律的交叉问题如何解决值得研究。
三、建议意见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既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任务。建议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宗旨,针对当前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一)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党的xx大报告强调,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着力转变发展观念,大力提高包括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发展质量。要深刻认识到,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国家形象;容忍假冒伪劣,就是容忍对人民利益的侵犯和对国家形象的损害。各级各部门能不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是不是具有强烈的质量安全意识,是建立长效机制的首要因素。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培养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良好习惯。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结合起来,加强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加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教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大力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努力形成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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