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

时间:2018-08-06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

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部署,从今年初开始,我市将陆续开展乡镇、县(区)、市三级党委换届,为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下发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召开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日,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就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对干部群众关心的一些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为什么必须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答:我市这次三级党委换届,是在全市“十一五”目标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全面开启的关键时期和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提升的攻坚时期进行的,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市人民高度关注。搞好新一轮换届,对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氛围是确保党委换届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的重要保证。纪律不严、风气不正,就会歪曲民主,就会破坏改革,就会降低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所以,在换届一开始,中央和省委就明确要求,要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为确保这次换届工作风清气正,我市以教育在先、完善监督、严厉查处、加强领导为主线,进一步严格换届工作中的组织人事纪律,确保市委提出的“以‘铁规铁纪’确保党委换届工作圆满成功”的目标实现。

问:中央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针对换届中容易发生的不正之风,中纪委、中组部明确规定了“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

“五个严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

“十七个不准”: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五个一律”:(1)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问:中央要求严肃换届纪律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我市在这方面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印发有关资料。印制换届纪律“提醒卡”和换届纪律工作流程图,发到市委全委会委员和候补委员手中。将《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发给领导干部学习,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二是组织专题学习。各县区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通知》精神;开展组织部门工作人员换届业务学习。三是开展专题谈话。市、县纪委和组织部负责同志与县区和乡镇党政正职和后备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话。四是强 化宣传引导。结合换届进程,依托电视、电台、报纸以及网络等主流媒体,播放、刊发有关换届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的内容,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要求公之于众。五是积极推行公开承诺。结合全市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围绕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等主题内容,采取组织承诺和个人承诺相结合的“双承诺”形式,开展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公开承诺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问:群众对换届中的违纪问题如何举报反映?

答:一是通过市委组织部电话0551—3537409、12380-2举报。二是通过合肥先锋网举报。三是通过信访举报。通信地址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邮政编码是230022。

问:对群众举报反映的违纪问题,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将如何查处?

答:市、县(区)纪委和组织部对收到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群众举报,实行查核专办制度,专项登记、专项查办、严肃处理。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限时办结。对查实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通报。

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如何加强对严肃换届纪律的督促检查?

答:换届期间,市、县(区)纪委和组织部将分别向各县区和乡镇派督查指导组,对执行换届政策、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换届选举时,要组织代表和委员对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

问:我市采取哪些措施,确保严肃换届纪律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答:一是将严肃换届纪律与换届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二是加强与各级换届考察组、督查组及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三是把换届风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四是于今年6月份,将委托市城调队在全市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并将换届风气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作为考核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市委组织部对换届风气考核情况适时在全市通报,换届风气好的予以表扬,换届风气不好的予以批评,出现严重问题的还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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