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强化城市管理的基础,推进街道管理体制创新

时间:2018-06-18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强化城市管理的基础,推进街道管理体制创新

街道是城市管理的基础,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关,是履行辖区综合管理职能的行政主体,对辖区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总结鼓楼街道办事处成立五年多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要发挥好街道在加强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居民群众、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必须从城市管理的基础抓起,强化街道层面建设、不断推进街道管理体制创新。

一、街道成立以来的工作和主要问题

2005年8月,密云县城地区两个街道和一个地区办事处的成立,标志着我县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运行体制基本确立,街道和社区工作的基本框架、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全县上下的城市管理意识普遍提高,城市的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五年多来,我们鼓楼街道办事处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促进和谐发展为目标,围绕加强城市管理,突出服务主题,不断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按照北京市街道城市管理功能定位,认真履行“统筹辖区发展,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的职责,逐步形成并确立了街道“一个保障,三个体系”建设的整体工作思路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街道工作面临的问题和不足日益显现,主要是:

1、在城市管理体制上,条块关系需进一步理顺。按照“条块结合,条专块统,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街道作为“块”在履行“统”的职能上管理乏力,存在权责不一致,有责无权或责大权小,难以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作为“条”上的城市专业管理部门在由部门管理、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转变上存在一定差距,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工作该深入社区基层的没深入,有利的事不放,无利或难办的事以“属地管理”为由推给街道;政府一些职能部门仍把街道视同乡镇一级政府,直接布置、考核街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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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辖区物业管理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上,街道层面的职责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2年10月1日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按照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要承担起“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的责任。如何贯彻落实好《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发挥街道在物业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处理好辖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三者关系,形成合力,共同破解小区物业管理难题,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居民群众,都需要街道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实践。

4、抓经济落实考核指标,分散了街道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精力。根据县与街道签订的责任制要求,街道每年要承担引进一定数量和规模的落地实体企业、组织财政收入的任务。由于街道在空间上没有自己的场地用于引进企业发展经济,在街道的编制设计上也没有相应的科室和人员配置,因此抓经济落实考核指标难度非常大,同时分散了主要领导研究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精力。另外,在责任制的考核上,街道的类别划分缺乏连贯性,有的年度按县直部门对待、有的年度按街道(地区)办事处单独考核,今年又划入乡镇,与库南乡镇一起考核,工作可比性不强。

5、在财政管理体制上不同程度的存在事权与财权不统一、拨付资金后置问题。根据《密云县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街道财政体制的规定:事权、财权统一。不成立街道财政,财政收入纳入县本级财政管理。支出由县本级财政保障,实行部门预算,即个人部分按标准、公用部分按定额、专项部分按财力的原则核定基本需求,保障支出需要。在实际运行中,事随街道“属地管理”的责任走了,但费并没有全部随事转,一些经费仍然拨付给专业部门,街道开展工作还需要向专业部门来争取;近年来社区建设不断加强,人员每年都有大量增加,但在人员经费管理上,预算调整困难,往往增人不增资或增资不及时;街道成立时税源划分不合理,辖区内的税收大户大多留给了密云镇,街道现有的企业规模小,纳税增长潜力不足,与税收挂钩的奖励资金街道很难得到。

二、强化街道层面建设、不断推进街道管理体制创新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作为城市工作基础和依托的街道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加强街道层面建设,不断推进街道管理体制创新变得尤为重要。

1、进一步提高对街道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街道是城市工作的基础和依托,承担者加强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大量工作。在全面贯彻密云生态涵养发展区工作方略,实现密云县“三个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建设绿色国际休闲之都的新形势下,街道建设必须跟上现代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因此,全县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街道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和加强街道建设,大力营造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街道建设和街道工作的良好氛围。

2、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由部门管理、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转变为重点,推进县专业管理部门工作下移,尽快建立健全县各专业管理部门直接面向全社会的基层管理体系,解决街道层面的条块矛盾;进一步理清、明确街道职能,强化“统”的工作,逐步使街道由事务性工作向综合性工作转变,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解决责、权不统一,“属地管理”难问题。

3、充实街道力量,补足并适当增加街道人员编制。参照乡镇领导职数配置,增加街道专职纪工委书记、武装部长、工会主席职位,解决街道副处级领导兼职过多问题;适当增加科级以下人员编制,解决工作人员紧张,干部混岗使用现象。

4、增加街道建设投入。按照事权、财权统一的原则,解决财政资金拨付上街道与县专业管理部门间存在的事转费不转问题。要随着县财力的增长,逐年加大街道建设投入力度,在专项资金安排上应尽可能向街道倾斜,为街道履行职责提供可靠保证。

5、集中精力抓好城市管理。要调整街道经济工作重点,把街道从招商引资、组织财政收入工作中解放出来,重点转向为经济服务,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上来。要下大力气解决城市管理中群众最关心、问题最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物业管理上存在的服务不到位、物业收费难,从机制建设入手,抓好街道物业管理协会建设,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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