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五项举措提升创先争优活动效果

时间:2018-04-27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法院五项举措提升创先争优活动效果

滦县法院五项举措提升创先争优活动效果

滦县法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紧贴工作实际,实施六项举措,狠抓活动的贯彻落实,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创在岗位,争在工作,不断提升活动效果。

一是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为在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在全院推行了“建立党员示范岗,我是法官文明窗”活动,通过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使群众在立案前至执行后的各个环节,都得到方便,享受到温暖。同时,积极组织党员干警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另外,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大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业绩。高度重视调解,继续强化调解助理员制度的实施,并对调解工作突出的党员干警及时予以表彰,抓典型、抓先进,积极促进社会矛盾的合理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发动各党支部及院属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开展调研与创新活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纠纷解决在萌芽,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和诉中,不让矛盾纠纷扩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积极提升审判管理水平,为“创先争优”提供有力保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院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把“创先争优”活动细化量化为各项指标纳入干警个人与庭室考核工作中,使审判管理、行政管理等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审判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激发了单位和干警创先争优的热情和积极性。同时,开展了“案件大评查”活动,采取各庭室交叉互查、互评方式,对案卷进行全院范围的评查,切实提高裁判文书和案卷质量。

四是丰富载体,拓宽渠道,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结合创先争优,以“公正执法、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和抓手,坚持从源头上抓预防,针对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信访案件发生的规律,及时诫勉谈话、交流沟通。同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注重发挥信访接待、督查督办、案件评查和当事人举报四个“预警主渠道”作用,及时纠正干警错误行为。

五是积极推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滦县法院从今年初开始,进一步强化并完善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营造浓厚的政治业务学习氛围。同时,不断完善理论学习、岗位培训、调研交流、文化建设等平台,提高队伍素质和法官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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