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公务员待遇]镇人民政府2012年节日维稳工作预案
为了能给人民群众过上安乐祥和的节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中、省、市、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示精神为指导,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痛吸“8.27”事件的惨痛教训,充分认识当前我镇维护社会稳定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对我镇可能出现的安全和维稳隐患,力争苗头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确保我镇在国庆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为我镇构建富裕文明、平安和谐新立山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组织领导镇成立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永福常务副组长:彭安林副组长:张旭、尹志刚、舒勇成员:其他党委成员、镇属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长: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成员:其他党员干部。三、职责分工(一)现场秩序维护处置组组长:尹志刚副组长:舒勇成员:邓志强、郑磊、孙强、吴容珍、徐光林、花瑜、杨力、陈波、翟绍涌
主要职责1、根据领导小组指令,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维护治安秩序;2、疏散现场聚集围观人员;3、加强信息及反馈工作,掌握发展态势;4、组织开展调查取证;5、保护现场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二)群众工作组组 长:吴江副组长:邓维祥成 员:邓新君、袁长青、席为新、黄国强、李胜、吴俊、陈伯义主要职责:1、组织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2、接待群众代表,做好解释、劝服工作;(三)交通秩序维护组组 长:何家扬副组长:周军成 员:王伟荣、罗雄、郑平、杜北平、周昌金、邱银德主要职责:1、保证过往车辆及现场执行任务车辆畅通;2、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四)后勤保障组组 长:张旭副组长:舒鹏
成
员:陈梅、刘群英、邬德鹏、王秀容主要职责:1、做好工作人员的饮水、就餐工作;2、调集车辆,提供运输服务。四、工作举措针对我镇的特殊情况,国庆期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执行党委成员轮流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的工作制度。遇有安全及稳定方面的重大、紧急信息要迅速报告镇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上报县安监局或县维稳办。二是接访。值班人员需做好每日接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全镇的安全稳定及群众信访工作。防止因处理不及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造成重大事件发生。三是排查。放假前要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排查行动,主要是排查各村居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和当前群众热点、焦点问题及群众中的矛盾和纠纷等。一是尹志刚带队,做好安置区、希望小学、非煤矿山、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维稳隐患排查;二*是何家扬带队,做好道路交通、电力、场镇等地的安全维稳隐患排查;三是彭镇长带队,做好净化厂区的安全维稳隐患排查;四是吴江带队,做好各井场的安全维稳排查;五是张旭带队,做好法轮功及其他重点人员的维稳排查;六是舒勇带队,做好倒班房及森林防火的安全维稳排查。四是调处。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重大、紧急问题必须立即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必要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处理。对发生在辖区内的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五是稳控。妥善处理安全及稳定方面的问题,力保将问题解决在辖区内,加强对群体事件的防控,杜绝越级上访。对蓄意制造事端的人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教育稳控,确保不脱控。
六是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交叉管理的原则,落实具体的稳控措施和稳控责任人。一是落实党委领导包片责任制。实行党委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居、各村的党员干部按照“一帮一”的稳控措施包控具体稳控对象,建立“五包五定”和“一定一”的安全维稳责任防控体系。确保辖区的重大安全维稳隐患全部稳控到位,落实到人*;二是落实安全维稳限时调解责任制。加大安全维稳隐
患排查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各分管领导是该条线的牵头人,各部门是该条线的具体责任人,挂牌到人,限时解决。三是严格执行国庆值班情况及时报告制。值班人员必须全力配合并处理发生在值班期间的各种事件。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在开展妥善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严防事态扩大。五、工作要求1、各安全维稳排查工作组,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全镇不发生任何安全和稳定问题,为2012年国庆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奠定一个好的基础。2、国庆节期间,所有镇属工作人员的手机要做到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联系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情或重大突发事件,及时联络。3、镇村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安全及维稳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4、安全及维稳事件的处置,必须坚持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内部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正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维护我镇的形象,确保全镇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5、凡在国庆节期间处置各类安全和不稳定事故时,人员没有及时到岗到位的,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关的组织纪律,严追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