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网]县红盾护农专项行动总结
县红盾护农专项行动总结
今年以来,县工商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局的部署,按照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要求,认真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社会的好评,到目前为止发布市场预警`条、录入农资市场主体信息条、农资商品信息条。全县查办农资违法案件起、罚没款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案2起,查扣劣质化肥吨、假劣农药瓶、假冒种子吨、取缔无照经营户、为农民挽回损失万元。
一、以开展“三送”活动为主线,加大“红盾护农”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红盾护农”专项行动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局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主支向社会各界及各级政府媒体宣传工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的意义和取得的成果。
一是开展了以“送政策法规、送农资识假方法、送农民维权知识下乡”为主要内容的“三送”活动。利用农村“一会两站”公开栏宣传农资识假方法,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农政策,深入田间地头和举办假劣农资展台,向农民朋友现场讲解农资商品的识别知识,了解农民群众的所想所需、所盼。春季红盾护农活动印制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秋季红盾护农活动印发农资商品识假常识,消费维权基本知识,等宣传材料多份,我们开展这项活动,深受农民好评。乡村在听到工商工作人员讲解农资商品识别方法后说“我种了十几年的地,用了这些年的肥料,每年都为买什么样肥料发愁,工商人员的讲解给我们农民送来了及时雨,我们再也不会因为买什么样的肥料和买到不合格肥料维护自己的权益发愁了。
二是通过多种途经宣传红盾护农工作的成果,树立工商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今年县工商局利用制作电视节目,印发《工商简报》,上报工作信息,撰写新闻工作稿件等多种形式,反映工商部门红盾护农活动的成果,展现工商机关执法为民的风影。《县红盾护农取得阶段性成果》、《12315情暧民心》等2条农资市场整治信息被省局网网站采用,《农资协会保农民利益》《联手打”李鬼“》、《假冒农药当场被查,售假者不敢露面》《这批农机没有”准生证“》等6篇新闻搞件分别被《工商》、《私营个体经济》晚报、日报等多家媒体采用,我们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宣传红盾护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成果,有效的保护了农民利益,树立了工商形象。
三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进行集中宣传,印发宣传资料1500余份在集日向农民发放,举办假劣农资向农民朋友讲解真假农资商品的识别办法。
二、以农资协会为载体,不断提高农资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上半年,我局联系协调29家农资经营单位成立了农资协会,帮助他们制定了章程和行业自律制度。8月份,县农资协会全体人员在县电视台向全县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发出了《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的倡议书》,在全县农资行业和广大农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10月份农资会还将根据农资经营单位全年经营情况和执法监管部门的监管情况在农资行业中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三以规范农资市场主体,严查制售假劣农资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一是严格规范农资市场经营主体。今年3月份和8月份集中时间、人员、车辆对农资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今年共检查农资经营主体`家,查处超范围经营案件起,罚没款`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起,取缔无照经营`家,罚没款`万元。
二是加强对农资商品的监管。以化肥、种子、农药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以保奥运安全为中心,严查经销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商品广告经营行为,坚决查处虚假宣传、虚假标识等误导农民消费者的行为。在农资市场监管中我局采取了日常巡查与集中行动相结合,工商打假与厂家联手打假相结合。消费者投诉与培农资打假密报员相结合,单个部门办部门案与多部门协调办案相结合多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查处虚假宣传虚假标识案件起,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起,查处经销不合格农资商品案起。五月份我们在市局经检大队的支持下,同企业联手打假,查处了玉米种商标侵权案,没收假劣商标种子公斤,罚没款万元。
三是加大监测力度,发布警示信息,导群众放心消费。真开展流通环节化肥质量监测,春季红盾护家活动中,抽检化肥样品30个,其中不合格样品19个,我们全部立案查处,罚没款10。05万元,其中;县邮政局下属配货公司经销的”“牌复合肥,经抽检养分总含量比标定标准相差2。5%,该局经销点在我县点多面广,涉案数量较大,为此,我们请求局市场科对此案进行督办,在市局市场科的帮助下,依法对该公司给予罚没款5万元的处理,秋季红盾护农行动中,我们以以群众关心的化肥、种子为重点,实施重点监测,目前已抽样送检化肥样品9个,经检验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对不 合格样品的经销者依法查处,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完善制度巩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明确监管责任,增强管理人员的自觉性。按照上级局的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基层分局分局长是辖区农资市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局按照网格化管理责任区的分工,将农资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清晰,追责到位。
二是严格执行市场巡查制,”两票两帐,一书一卡“制度、种子留样备查制度。要求各分局责任人结合市场巡查,督导检查经营户”两票两账一书一卡“的执行情况,采集市场主体农资商品信息,并及时充实监管信息录入内容。
三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利用一会两站及时了解农资市场各种信息,迅速处理消费者纠纷,提供案件线索,降低农民选购农资商品的风险。在红盾护农活动中,我局处理群众农资商品纠纷39起,为农民挽回损失,4万余元。
我县”红盾护农“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人员思想上存在着松懈厌战情绪,个别管理责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缺乏细致,巡查中走马观花,对台账执行情况不指导,不督促,不检查,对农资商品信息不及时采集录入,甚至个别管理人员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底数不清,职责不明;农资经营者执行”两票两帐一书一卡“制度不能坚持经常,台帐记录时间上没连续性,商品品种不全面,随意性很大;个别经营者还存有无证无照经营的问题。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以更好地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