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人民法院]区法院积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报告材料
时间:2018-03-19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区法院积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报告材料
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服务妇女儿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线,以优化维权社会环境为宗旨,发挥审判职能,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坚强后盾,确保辖区的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打造平安鹰城、和谐鹰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区人民法院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对起诉来院的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合法权益以及未成年人权益等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快审快结。从200年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案件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妇女儿童维权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
在刑事审判中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大打击力度,对拐卖妇女儿童案、强奸案,做到快审快结。如东高皇乡农民杨中生将一名乞讨流浪痴呆女带回家同居,在该女怀孕后,杨多次找李富山让李找买主把该女卖掉,后两人以3000元价格将该女卖到叶县一农民为妻。杨、李二人无视国法,拐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又如,被告人封文显强奸不到15周岁的刘某,并将其当作包袱卖掉,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拐卖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