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总结】治理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
时间:2018-03-18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治理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治理乱收费,规范我校教育收费行为和办学行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治理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二、具体措施
1、今后收取费用,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教办84号和区教育局教纪156号文件精神。具体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皖价电26号文件执行,择校生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电34号)规定执行。择校生严格按“三限”(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严格按上级物价、财政等部门的规定,提前写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在政务公开栏及校园网上公示,并向社会公示后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并提供正式发票,然后统一上交区会计结算中心财政专户。
2、学校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借读学生,特殊情况,如父母调动、农民工子女等确实需要转学、借读的,按我校校办9号文件执行。按规定收取的费用统一交会计室后上交区会计结算中心财政专户。严禁任何人借转学、借读学生的名义私收费用,违者按上级文件精神严肃处理。
3、学校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课班、提高班,以及外出兼课。违者按我校校办17号文件严肃处理。
4、学校除了收取学费、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费用如课本费等,不再收任何费用,必要的费用(如军训等)由学生自愿自主收取并即时结算,班主任参与监督指导。对秋季收的学生的代管经费按我校校办17号和上级新的文件精神执行。学生结余的代管经费由会计从区会计结算中心提取直接发给学生并签字,其他任何人不得经手。
5、学校财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财务公开,各项收支要在政务公开栏内公示,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学校将加强督查惩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
为了加强对治理乱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的领导,学校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财务稽核领导小组,由党委和办公室全面负责,做好宣传,让全体教职工认识到位,落实到位。
四、建立层层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