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和警察有什么区别_公安警察三基训练实施方案

时间:2018-03-07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公安警察三基训练实施方案


公安警察三基训练实施方案
为巩固深化“大练兵”活动成果,推动建设学习型公安队伍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警察队伍,根据《公安部关于全国公安民警苦练基本功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在全体民警中广泛开展苦练基本功活动,使广大民警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熟练掌握本职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战术,全面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时期新阶段任务要求的高素质网监队伍。
二、目标要求
突出“岗位练兵”一个重点;抓好“岗位练兵竞赛、集中强化训练”二个载体;全面落实“领导负责、考核考评、奖惩激励”三项保障机制;努力实现队伍“执法水平、正规化建设水平、科技应用能力、综合实战能力和整体素质”五个方面的明显提高,确保建设平安北流各项任务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练兵内容
基本功训练要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学习训练本职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战术。
(一)思想练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活动,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培育和弘扬“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加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理论的学习,切实增强民警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深入开展廉正教育、从警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养成教育,培养优良警风,树立良好形象。
(二)法律练兵:深入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务员法》和《人民警察法》等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熟练准确应用,强化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群众工作、情报信息、巡逻盘查、制作法律文书、办理治安案件、接处警等能力训练。不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责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练兵:强化群众观念和做群众工作能力训练,通过深入走访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真心爱护群众,热心服务群众,诚心帮助群众等,提高语言沟通、融洽关系能力,教育感化、征得信任能力,化解矛盾、缓解对抗情绪能力,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调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积极性。
(四)技能练兵:强化文字书写、讲普通话、公文写作和调查研究、沟通协调等基本能力训练,提高办事办文能力。强化信息录入、上网查询等计算机基本技能训练,提高科技应用能力。强化警务驾驶、警械使用、手枪射击、徒手攻防、控制与搜身带离、现场急救等单兵技能训练以及盘查抓捕犯罪嫌疑人,查控犯罪嫌疑车辆、搜索建筑物等个人和集体战术训练,提高警务实战能力。
(五)体能练兵:按照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能达标训练标准》规定的内容实施训练,重点加强1000米、10米4往返跑、400米障碍等项目的训练,确保50岁以下男民警和45岁以下女民警的基本体能全部达标。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民警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体育比赛,加强体能和心理训练,提高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度,促进民警身心健康。
四、练兵方法
(一)集中训练。专业技能训练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形式开展集中训练,既对民警进行业务、法律、技能、体能、心理训练,又将其作为备勤、处突、救急抢险的机动力量,使集中训练与优化警力配置结合起来,与创建现代警务运行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民警每年不少于15天的集中训练时间。
(二)岗位练兵。适应岗位练兵的特点,倡导“干中练、练中干”的观念,把工作岗位作为训练的平台,实行“随时、随地、随人、随事”练兵,做到带着训练的要求工作,带着需要解决的问题训练,推动基本功训练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三)个人自学自练。认真落实“日学、周练、季赛”等练兵制度,推动民警刻苦钻研、勤学苦练。鼓励民警发扬“钉子”精神,积极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开展自学自练,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并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保障训练效果。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对苦练基本功活动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苦练基本功领导小组,由队长任组长,其他副职为成员,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练兵工作。要健全领导责任制,明确大队一把手为苦练基本功的第一责任人,并发挥示范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参加练兵活动。
(二)建立机制。要紧密结合训练的目标任务和本单位实际,抓好责任分工,具体实施和检查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练兵活动经常化、 制度化。要坚持科学练兵,创新训练理念和方法,探索适应实战要求的练兵模式,妥善处理练兵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练兵与工作结合,训练与实战互动。
(三)科学考核。制定严格、科学、公正的练兵考核办法,把考试、考查、考核结合起来,加强对全体民警和实战单位练兵效果的考核考评。
(四)落实奖惩。把苦练基本功与争先创优结合起来。对在练兵活动组织工作和竞赛比武中成绩突出的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凡完不成训练任务和考试考核不达标的民警,不得参加评优活动。
公安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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