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_2011-2012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根据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创建平安校园。特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负责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正常工作和学习秩序,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加强安全工作和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加强管理,增强防范力度,完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的建设。对于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并进行统一部署,负责定期检查,努力解决突出性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教师责任:
1、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各位教师要积极向学生宣传有关安全知识,开展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安全教育、传染病预防教育及社会治安教育,预防自然灾害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班主任必须通过班队会板报、画廊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教育课,并做到有内容、有过程、有记载、有效果。
2、课堂安全责任
老师必须按时提前到岗,预备铃响,当堂教师必须清点人数,如发现学生即没有请假又没有到校,在2—3分钟内与学校反映情况,在10—25分钟内与该生家长联系,查明情况。任课教师要严明课堂纪律,杜绝打闹现象的出现,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上课期间对学生的身体情况随时观察,发现学生身体有不良反映,应及时送到医院,并与家长取得联系,交由家长护理。
3、课间安全责任
学生下课休息期间,由当堂上课的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安全,直到下节课预备铃响,交下一节课任课教师方可离开岗位。
4、体育课安全责任
体育课教师必须按体育课程标准上好每一节课,上课前对各种体育设备进行认真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提醒和禁止学生在该设备上进行活动。
5、课前、午休安全责任
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保卫教师必须提前上岗,负责课间和午休期间的学生安全。
6、送队安全责任
学生放学,班主任老师必须按时到岗,组织学生站好队,清点人数,护送好路队,将本班学生安全护送到指定地点。
以上安全责任全校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若因违反规定责任或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学校领导签字: 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