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8-02-20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4月中旬以来,我县认真落实中办、国办环保联合督查组及省、市环保部门对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强势推进,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针对中办、国办环保联合检查及省、市环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环保和分管工业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环保、发改委、安监、经贸、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于6月2日专题召开环保会办会,对产业区环保整治工作作了专题讨论和部署安排。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对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指示各级环保部门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保护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和高压线,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始终贯彻环保优先的方针,整改工作要真心改、彻底改,要痛下决心,落实到位,整改到位,努力建设生态园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县长于6月3日专题召开县长办公会,进一步落实县委环保专题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和要求,有效推动产业区环保问题的整改进度。
二、强化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针对产业区存在的问题,我县用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势推进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对已进区的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分类整改。
1、分类规范整治到位
对入园项目全面清理整顿,做到“四个一批”,即:“清理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投资规模较小,环评不过关的项目,坚决清理出园。目前,已清理出园项目10个;“完善一批”,对项目投资规模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经治理可达标排放的项目,抓紧完善相关手续;“提高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加强指导,督促其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尽快到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尽快达到环保要求并申请试生产;“运行一批”,污水处理厂已经获准运行,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环保措施已经落实到位的项目,向原环评审批部门申请试生产。
2、完善基础设施到位
目前,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污水处理厂尾水改道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预计一个月内可投入使用;清下水管网、集中供热管网已铺设至竣工待产企业。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建燃煤锅炉的,已责令其限期拆除,凡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管委会强制拆除。园区绿化防护隔离带正在加快建设。
3、突出重点整改到位
重点加强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项目的环境整改,所有竣工试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治。特别是污染防治设施不够完善的项目,加大污染防治设施投入,确保“三同时”措施落实到位。对进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产业定位和园区规划的项目一律进行清理或调整,对平面布局不合理的企业,责令企业立即调整其平面布局,并责令产业区管委会从总体布局上进行适当调整,防范环境风险,对未取得环保批准手续擅自开工的项目依法责令停建。
4、推进计划搬迁到位
目前,用于安置搬迁居民的海滨新区工程正在加快实施,计划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一期10万平方米安置房工程年底前竣工,产业区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将搬迁安置到位。在安置小区建成前,位置比较敏感的燕尾港镇中心小学已整建制搬迁至灌西盐场。
5、严格执法监管到位
县环保局和管委会密切配合,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对进入产业区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21个项目依法予以“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试生产的12个项目依法处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有效地打击了园区环境违法行为。目前,未取得环保批准手续的项目均已停止建设,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的项目均已停产整治。县环保局、产业区环保分局不断加强对园区已批在建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督促在建项目必须落实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措施落实到位。
三、长效管理,促进科学发展
通过这次督查,暴露出我们在环保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够、监管不严、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县将吸取教训,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方针,建立健全环保监管机制,规范园区管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将产业区建成环保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布局合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得益彰的生态型工业园区。
1、思想认识再深化
把保护环境作为全县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定不移地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努力做到认识上有高度,工作上有力度。牢固确立“以 环境促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经济持续增长、排污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的目标,坚持合理开发与保护环境并重,形成有利于科学开发、资源节约、污染减少、环境良好的长效发展机制。
2、关口控制再严格
抬高环境准入门槛,坚持走低污染、少排放、可循环的发展道路,严把项目入口关,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的项目、污染严重且无法治理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低于5000万元的化工项目一律禁止入园。严把项目建设关,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把生产关,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准试生产。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效益型工业,加强对现有污染源监管,确保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3、环境监管再加强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工业园区环保机构建设,开展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未经环保验收(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产停建,并处以重罚。加强对入区项目的环境监管,对已处罚的环境违法项目加强监控,确保不出现反弹。继续进行深入排查整改,对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擅自生产、擅自停运环保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处重罚。
4、基础设施再完善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加强产业区污水处理厂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清下水管网与污水管网一同列入新建道路施工计划,与区域开发、道路施工同步进行。加快生物质热电项目建设,尽快替代临时供热中心,新上项目一律不得自建燃煤锅炉,凡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已有的燃煤锅炉必须拆除;认真做好园区周围敏感目标搬迁工作,加快安置小区建设,确保年底前入园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必须拆迁安置到位。
5、责任落实再加强
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县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常务会,听取环保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环保工作,同时建立目标明确、督查有力、严格靠身的责任体系:一是建立环保责任制。建立健全环保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管委会及企业四方环保责任体系,确保目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制度,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造成重特大污染事故或较大社会影响的,严肃处理并实行“一票否决”。对新上项目环保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票否决。三是启动环保问责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问责制度,通过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行政监察制和领导干部离任环保审计等制度,对因决策失误、行政干预、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