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执行局领导_中院执行局督导科科长先进事迹材料
时间:2018-02-17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中院执行局督导科科长先进事迹材料
中院执行局督导科科长先进事迹材料工作感悟:一个人,究竟如何才能在社会生活中作出更大贡献,如何实现自身价值追求?岁月的积淀使我对人生的感悟更加深邃,纵观大千世界,没有什么比匡扶正义、彰显公正更能坚定我的信念,没有什么比做人民法官更能拨动我的心弦。在法槌落下正义被彰显时,在看到合法权益被维护而露出笑容时,我找到了答案。
,男,37岁,汉族,陕西人,中共党员,199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法警、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审判长,现任市中院执行局督导科科长。在近20年的政法工作中,他形成了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多次受到当事人赞誉和表扬。他始终把“谢谢”、“请多谅解”送给当事人,而把所有压力、委屈留给自己,无论承受再多的埋怨、误解,他从未有过厌烦,总是耐心开导,以法释明。他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办案精神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文明形象。
一、脚踏实地,创造佳绩
同志作为“全国优秀法官”李增亮同志的战友,作为曾是增亮所在先进集体“鹿塬法庭”的一员,他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心系群众,努力工作。多年来,他共办理各类案件达1600余件,无一差错。尤其是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时,他善于从细微处发现解决问题的契机,并及时化解处理,成效明显。他曾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市执行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曾因工作成绩优秀荣立“个人三等功”和“集体二等功”各一次;,他承担市中院“物业管理课题组”调研工作,撰写的《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一文获“第五届审判实务与理论研讨会”二等奖,并被市中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市中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他撰写的《民事执行程序退出机制的思考》一文荣获最高法院“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九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并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被市中院评为“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
二、严格执法,勇挑重担
作为一名执行干警,要面对错综复杂的各种环境,当事人的怨言,被执行人的威胁抗拒,以及各种不配合、不理解,要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在工作中,他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并妥善化解。如他承办的林州市建筑公司与泉鸣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标的500万元,由于纠纷时间长,当事人对立情绪极大,且涉及大量建筑工人,案情异常复杂。他认真查阅卷宗,多方调查,研究分析法律适用,提出了审慎的处理意见。此案在经过市中院三次审委会,直至报请省高院两次请示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最终批复支持了合议庭的意见,案件得以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极其对立的情绪得以化解,案件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他尤其重视对群体性案件的化解。在办理景某等60人与陕西恒升公司买卖纠纷60案过程中,案件标的高达5300万元,且涉及省高院、市中院、新城、碑林、雁塔等5家法院和近300多名当事人,案件复杂程度非比寻常。在办案中,一些别有用心的当事人采用打骚扰电话、发恐吓短信,甚至跟踪威胁欲实现其非法目的。一方面,他沉着应对,叮咛正上小学的孩子别让陌生人接;另一方面,他迎难而上,明辨真伪,准确研判,最终该案被顺利攻克,避免了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政治坚定,廉洁勤政
同志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能始终把党的领导放在首位,有很强的大局意识,在工作中,认真践行着“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多年以来,他怀着对党、对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无限热爱扎实认真的做着每一项工作,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依法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清白做人,踏实做事,公正执法,努力创新,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从严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遵守中政委和最高法院的廉政规定,从未发生任何违反党风廉政纪律的行为,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以及同志们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