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残联召开第七次_街道残联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方案
时间:2018-02-08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街道残联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方案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市残联意见和庄河市残联13号文件精神,街道拟计划于9月27日召开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全面总结本地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代表性和服务能力,为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建设生态型中等海滨城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1.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
2.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认真选好代表,充分体现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
3.认真做好街道残联理事长的选配工作,选配好党委和政府相关的主席团委员,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
三.会议代表
1.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各村、委的实际情况,本着既要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又要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请示街道领导同意,各村、委出席街道残代会代表名额为3名,合计51名。
2.代表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及政策。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突出。
——热爱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残疾人,能倾听和反映残疾人的呼声与迫切需求,在残疾人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原则上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年龄在55岁以下(含55岁)。
3.代表比例及产生办法
五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0%以上(其中在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代表中,残疾人亲属不超过10%);有关部门领导、残疾人工作者应占一定比例;残疾妇女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代表的产生可由各村、委推荐,上下协商的办法。
四.时间安排
1.9月18日——24日准备阶段,拟写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宣传。
2.9月25日——26日推选代表阶段和协商出席市残代会代表候选人阶段。
3.9月27日上午8时,在街道四楼会议室召开大会。
五.会议日程
1.听取和审议第三届主席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五年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2.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和理事会。
3.选举产生出席市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4.代表发言(一名残疾人,一名专职委员)。
5.街道办事处主任讲话。
六.几点要求
1.各村、委要以本次换届为契机,广泛宣传总结成绩和经验,主动向两委全面汇报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争取支持。
2.认真按条件推选候选代表,保证代表合法性及代表性。
3.准时参加代表会,认真负责选出市代表。
市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