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推进三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法院推进三项建设工作经验材料
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以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深化认识,加强督导,创新方法,切实增强司法便民的自觉性,强化司法利民的组织性,完善六项便民机制惠及民生。我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做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新的伟大实践,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政法工作全局,各极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我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工作部署,有效的找准结合点,按照王胜俊院长在福建调研时发表的重要讲话要求,把三项重点工作与我们的每一项职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位干警密切地联系起来,不能搞“穿靴戴帽式”的贯彻。并根据审判职能和工作实际一项项去联系、去分解、去细化。现将我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经验介绍如下。
一、完善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对追索赡养及抚养(育)费案件、继承与收养案件、相邻纠纷案件、损害赔偿案件等一般合同纠纷等案件,诉讼服务中心加强与人民调解工作室沟通衔接,进行诉前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审判资源的浪费。
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
我院在案件流程中设置多个监督点进行跟踪,利用局域网分时限预警,督办临近审限案件,避免超审限情况发生,检查案件立案、送达、财产保全、庭审等各个环节是否规范、合法。
三、完善便民立案机制
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员,随时接受当事人法律咨询,指引诉讼,做好风险提示和财产保全提醒。接访人员做好诉讼引导工作,减少当事人累诉、累访。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提供立案便利,从诉状递交、证据审查、案件登记到诉讼费预交、开庭排期等各环节,均在诉讼服务中心内依次公开完成。
四、完善便民诉讼机制
并进一步完善电话立案、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网上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费等案件,一律优先立案,快速移交审理。
五、完善巡回审判机制
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审判方式,千方百计解决农村群众诉讼难问题。巡回审判法庭设在法庭驻地以外乡镇政府驻地,在偏远村庄设立便民诉讼点,为地处偏远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基层人民法庭审判人员定期到巡回审判庭、巡回审判点办案,形成基层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庭、巡回审判点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体系,就地解决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
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拓宽救助范围,对“低保人员”、“五保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起诉的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对追诉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等案件一律缓交诉讼费。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等急需救助的,或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给予必要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