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暨标准化工作总结]2012年在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暨标准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在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暨标准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标准化工作会议和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部署全市质监和标准化工作。刚才,会议表彰了质监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部分企业作了交流发言,省局李壮副局长对我市质监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我市质监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小兵局
长作了很全面的工作报告,对新形势下全市质监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市质监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刚刚过去的,是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我市积极应对挑战,切实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一系列经济政策措施,国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一年来,全市质监系统的同志们,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各项工作均有明显进展。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三大服务”大显身手。在服务大局方面,积极推行县区政府考评质监工作的做法,切实把质监工作融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资任务和其它重点工作。及时提供了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认真提出了地方优势产业、特色经济发展以及地理标志、名牌创建等工作的建议,为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建言。在服务企业方面,充分发挥质监部门质量、计量、标准化、安全监管等工作职能作用,真心帮扶企业强管理、创名牌、争效益、渡难关,并深入企业排忧解难,受到企业好评。在服务公众方面,加大了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在农资打假、家电下乡、“两大安全”以及计量惠民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坑害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违法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实现“三大跨越”、推进“三大战略”、保障“三保”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质量兴市扎实推进。自省政府启动“质量兴省”活动以来,我市超前准备,积极谋划,完善机制,营造氛围,扎实推动**“质量兴市”活动的全面开展。目前“质量兴市”工作已经成为推动全市质量工作的重要抓手,,全市质监系统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名牌评价活动、质量奖争创活动和技术标准战略为抓手,全市总体质量水平明显提升,“质量兴市”活动通过了省级阶段性验收。
四是中心建设大有突破。建成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力保障了我市农产品安全安徽省茧丝绸和麻类羽绒两个省级检测中心积极筹建,其中安徽省茧丝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质监部门、霍山县政府和源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于去年5月份建成了3000平方米的实验室,并已投入使用,并按照规划申报国家级中心。两个省级质检中心落户**,不仅是我市质监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是全市经济发展领域的一个创举。
五是“两大安全”确实保障。全市质监系统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创新监管手段,做到底数清楚,监管有效,重点企业落实了重点监控措施。制定的食品添加剂监管办法得到了省局和国家总局的肯定和推广。重点围绕重要场所、重点行业、重要设备、重大隐患开展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完成了省局“4个100%”和国家总局“七个100%”的重点任务。
二、提高认识,努力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作水平
近几年来,我市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标准化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政府引导,部门推进,我市特别是工业生产企业标准化意识明显增强。二是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10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意见》,结合我市产业实际,明确了工业、农业、旅游业和服务业等标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推进措施。三是标准化示范试点顺利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及以长江钢构为代表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以天堂寨为代表的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四是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江淮电机多次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安徽源牌集团、**永达机械公司、**索伊电器公司等一批企业在制定国家标准中都是主要负责制订者,体现了在标准技术领域中的话语权。
在肯定成绩,坚定信心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差距和不足。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着力完成以下五项任务,切实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再上台阶:
一是围绕工业强市推进标准化工作。要切实紧贴企业需求,强化标准化服务,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坚持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路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竞争力。要适应产业振兴的需要,着力推进标准化示范带动工作。积极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争创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以示范带动、标准创新促进我市企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发展。
二是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以创建“特色、绿色农产品大市”为主线,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质检体系、认证体系,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我市农业标准化水平,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12年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标准体系。要通过建立农业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产品检测制度,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严格执行现有农业标准。力争在建设各类标准化专业生产基地方面努力走进全省先进行列。
三是围绕旅游发展推进旅游服务业标准化工
作。要围绕旅游业发展,建立以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全方位、高标准地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努力提高我市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产品的对外品牌形象。制定并实施相关旅游产品标准,确保旅游产品质量,不断促进旅游特色产品的开发和生产能力。
四是围绕保民生促消费促进服务业标准化有新进展。要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入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强现代物流、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饮、居民服务、社区管理等民生性服务业领域标准的研制,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五是围绕技术服务提高标准化技术服务能力。通过多途径搭建标准化技术平台,有效提升标准化技术服务能力。支持和引导我市行业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修订工作。加快我市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技术研发、质量检测平台建立步伐,推进科技创新,催生“**创造”。
今后一个时期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已经明确,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明确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加的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组织保障。要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的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质监部门要发挥综合牵头作用,强化宏观管理,指导有关部门和行业做好标准化工作。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标准化人才队伍培养,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才,构建多层次、多元化专业人才队伍。要加强对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和中小企业标准化技术人员的培训,为标准化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媒体,多层面、多视角宣传标准化工作。要紧紧抓住“3·15国际消费者保护日”、“世界标准日”等重要节庆活动,加大标准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
(一)树立“大质量”观念,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要紧扣投资项目建设,积极开通绿色通道,切实推进工业化核心战略和招商引资主战略的实施。二要立足企业需求,全力开展技术服务。充分发挥质监部门人才、信息和技术优势,想方设法帮助企业夯实质量基础,提高核心竞争力。要围绕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广泛开展为企业送技术、送服务活动。三要着力优化消费环境,加大执法打假力度。进一步完善12365投诉举报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快速处理能力。坚决查处“家电下乡”和“农机下乡”活动中制假售假行为,确保扩大农村消费目标的实现。深入开展计量惠民行动,满足居民放心消费的需求。
(二)围绕“调结构”要求,增强质量管理的效果。一要继续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活动。按照国家总局提出的质量提升年为契机,持之以恒地推进“质量兴市”活动,推动**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市政府将加大对“质量兴市”活动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推动“质量兴市”各项措施的落实。二要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精心培育和打造地理标志产品、安徽名牌、**名牌产品。积极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叫响**制造,推出“**创造”。三要加强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完善技术检测机构基础工作,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建设一批适应地方产业特点,能够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公共技术检测项目。重点完成省级麻类羽绒中心和质监综合技术检测楼建设任务,争取省级茶叶检测中心落户**。
(三)围绕“保民生”工作,不断加强安全监管。要切实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重点落实好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风险监测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两大安全。要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分类监管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坚决防止特种设备恶性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质监部门“两大安全”工作。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理念,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总之,安全工作要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对产品质量和“两大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要不断提高;二是企业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主体责任要真正落实;三是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要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全社会关注质量、重视质量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营造。
(四)依法行政,维护公平公正。质监部门作为4部法律、8部行政法规和80余部地方法规、部门规章的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强化自身,严格按程序、按规定办案、办事,自觉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和侵蚀,切实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井然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