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学科评估】2012年学习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工作情况汇报
从2012年6月1日起,由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开始施行,我治安支队为了能更加深入贯彻落实好《纪律条令》的实施工作,并进一步强化支队民警纪律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生,5月31日上午,治安支队召开全体民警动员部署会议,集中开展《条令》学习,并从三个方面着力,狠
抓落实,促进队伍发展,掀起了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高潮。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支队领导高度重视《条令》的学习,为了把学习落到实处,支队动员大会上,政委对《条令》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讲解,并要求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把贯彻学习《条令》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以各内设大队为单位,以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和小组讨论、交流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学习,营造学条令、守纪律、比作风、严管理的良好氛围。各内设大队的大队长、教导员要把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习,要制定学习计划,写好心得体会,组织好座谈讨论,做到学习不走过场,入脑入心。
二、明确责任,深入查摆问题
支队要求各内设大队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学习活动,对组织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不到位,发生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按照“一岗双责”追究责任。同时,以此次学习贯彻《条令》为契机,认真查找支队民警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再次重申纪律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早加以解决,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扬正气,树警威。
三、抓好结合,确保学习效果
支队要求全体民警将《条令》学习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结合起来,将《条令》学习与当前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三个集中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将《条令》学习与各项治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从而形成规范和约束民警行为的多层次、多角度的惩防体系,架起民警行为的高压线和警戒圈,真正使民警做到令行禁止、知行统一。同时,支队还组织民警对《条令》学习情况进行闭卷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责令学习,进行补考,并将考试分数纳入支队精细化管理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