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局长|2012年县公安局深入贯彻学习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从今年6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正式开始实施。***县公安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讨论,动员全体民警,积极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学习活动。
一、领导讲授导学
在学习活动中,我局首先要求局党委成员身先士卒、做好表率,
认真组织开展了2次党委专题学习活动。同时,局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每周对其分管和主管部门,开展一次辅导或上一次讲课,带头讲学习体会,谈工作思路,促使全体民警相互启发,共同提高,努力形成“领导亲身讲,民警认真学”的良好态势。
二、民警专题自学
三、岗位评比促学
积极开展领导层之间、中层干部之间、民警之间“三个层面”的学习竞赛活动。民警之间,评谁的态度好、学风正、体会深、提高快。部门之间,比哪个部门学习氛围浓、思想认识提高快、学习效果好、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强。同时,建立“周评月表”制度,由局政工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及民警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对抽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每月开展一次总结表彰,提升全警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定期测试检学
我局以政工部门为主导,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和标准,每周组织各部门民警开展一次民警个人学习小结和测试。同时,每月组织民警,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综合测试,公布测试成绩,借以检验学习活动的效果,并对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后进部门适时鞭策,鼓励民警自我加压、迎头赶超。
五、分工指导督学
我局制定“分工督学”机制,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要求局领导每人就各自分管的部门,严格开展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学习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全程对各部门学习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学习效果进行检查督促,整体推进,保持全局各部门学习活动进度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