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文】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交流材料
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的“严于律己,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既是加强党性修养工作的深化,也是推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提炼。本次主题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四次会议精神,坚持廉政勤政,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决策;是从全局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全局领导干部提出的重大纪律要求,非常及时,意义深远。严于律己是要求,制度建设是保障,廉洁从政是目的。我们要紧紧抓住此此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支队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再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深入。
按照局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监察支队组织学习了王海风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中纪委十七届四次会议精神,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寓教于学习中,寓教于执法中,寓教于服务中。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为我市环保事业的持续、协调发展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结合监察支队实际,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
一、深入落实廉政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首先对支队领导班子从严要求,班子人员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力求做到有宽阔的胸怀、有实干的精神、有清廉的形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狠抓执法队伍的廉洁自律;要求干部讲党性、讲原则、守纪律,自觉作廉洁勤政的表率、遵纪守法的模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三要三不要”,即要学习、要敬业、要廉洁,不要伸手、不要计较、不要攀比;二是切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重视度,要求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绝不能损害群众利益、绝不能助长不正之风、绝不能玷污环保形象;三是细化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性。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将党风廉政责任进行全面分解细化,确定落实部门,确定各项任务的直接责任人,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与支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利用支队监察工作例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强调和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要守好法律底线、守好政策底线、守好道德底线,使支队中心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
二、广泛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勤政廉政意识
在廉政教育上,监察支队要时刻做到反腐钟常敲,倡廉雨常下,通过积极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机制,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将党风廉政教育充分融入环境监察业务工作中。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党风廉政教育更为系统性,更具实效性,切实加强对各种腐败现象的预防工作。
一是结合环境监察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开展,认真组织学习党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及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二是以“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为目标,充分运用王海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材料和警示教育片等载体,同时结合全国环保系统先进典型开展正反典型教育;三是与环境监察基础工作建设推进年活动紧密结合,出台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巧设载体,在全支队范围内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四是要认真学习贯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
三、积极倡导真抓实干,强化廉政制度建设
制度是行为的规范和依据,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要十分重视制度和机制的创新。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失职追究制等有关工作制度;二是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要做到权力行使到那里,监管制度就运作到那里。着重加强在审批、验收、处罚、排污费征收四个环节的党风廉政建设,即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牢牢把好廉政关;三是着重抓落实。在行政处罚环节,我们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完善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处罚集体讨论决议制度;在排污费征收环节上,加强对全市排污费征收情况稽查。
通过开展“严于律己,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我们深知,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新形势、新任务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进一步开拓创新,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