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禁毒法情况调研报告二

时间:2017-12-13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禁毒法情况调研报告二

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禁毒法情况调研报告二市人大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在我市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湘潭,根据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8月27日、2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符咏梅,副主任颜集成、万启林带队,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实施《禁毒法》、开展禁毒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组既集中听取汇报,又分组赴县(市、区),实地视察了易俗河、昆仑桥、城正街、中山路、下摄司、文建社区等6个基层派出所、社区和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与下摄司一名成功戒毒人员进行交流。为了解基层禁毒工作,在常委会执法检查前,市人大内司委深入到花石镇等7个基层派出所和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展了前期调查,并对吸贩毒人员情况作了统计分析。现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一、我市认真贯彻执行《禁毒法》,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建立健全了禁毒机构,初步形成了禁毒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禁毒的决定》,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禁毒法》。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早在1992年市公安局就成立了禁毒大队,现已升格为支队。1997年,我市针对毒品危害的形势,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大会主席团通过了《关于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议案》,并督促市人民政府认真办理落实。市和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都成立了由市、县(市、区)长担任主任的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由最初的几个部门扩展到现在的20余个,并层层签订了禁毒责任状,对管辖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从起,我市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市委、市政府为此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潭市发〔〕第10号文件),对全市禁毒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高规格、大规模的会议研究、布置禁毒工作,从组织、机构、人员、经费方面尽力保障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我市被评为全省治理特殊群体贩毒专项行动的先进单位,韶山市被评为“无毒县市区”,岳塘区、雨湖区也在三年禁毒战争中先后获得先进集体称号,一批禁毒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在省里获得表彰。2、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让禁毒工作深入基层和民心。三年多来,我市通过新闻媒体、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禁毒工作氛围。围绕今年6月1日实施的《禁毒法》,我市相继开展了禁毒知识竞赛、全市中学生禁毒法知识演讲比赛和“平安奥运、无毒奥运”等系列活动,在新闻媒体的积极参与下,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期间开展了《禁毒法》的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对在校学生、娱乐场所业主等进行了禁毒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日益严重的毒品危害的认识,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3、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取得明显成效。从200*年开始的为期三年的人民禁毒战争,我市禁毒工作尤其是打击毒品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738起,其中百克以上大案31起,打掉贩毒团伙23个118人,抓获犯罪嫌疑人424人(其中刑拘261人,逮捕276人);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180案294人,批准逮捕172案27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198案341人,审查决定起诉153件260人;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毒一审案件152件,涉案250人,其中判处死刑(含死缓)25人,无期徒刑21人,十年以上徒刑39人。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有力地惩处了制、贩毒犯罪。同时三年来共计强制戒毒1218人,劳教戒毒360人,自愿戒毒390人,使吸食传统毒品一度上升较快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4、县(市、区)政府和基层派出所、社区为禁毒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三年来,湘潭县共破获各类涉毒案件149件,查处涉毒人员332人,查处涉毒娱乐场所13家,停业整顿8家,取缔1家,查处吸毒人员100多人,“蓝天行动”中县公安局获得全市第一;召开全县易涉毒场所业主禁毒培训会议;确定了禁毒重点整治地区,有重点地开展禁毒工作,对乡镇、农村的管控基本到位,尽管绝大多数吸毒人员是外流、外出在异地沾上毒品染上毒瘾的,但吸毒人员在本地的滋生扩散还是控制在较小幅度的。湘乡市在曾经被省里挂牌批评禁毒工作后,化压力为

 

工作动力,不但健全了禁毒机构,还增加禁毒机构编制,加大经费投入,三年里开展“阳光行动”、“蓝天行动”、“清零行动”,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06起,禁毒宣传也开展得有声有色。雨湖区开展“吸毒人员集中收戒行动”,查处涉毒治安案件56起,并依托“黄丝带”帮教工程,发挥基层帮教组织的积极作用,对吸毒人员结对子帮教。岳塘区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破获涉毒案件619起,抓获吸毒人员776人,并以预防新型毒品为重点内容,以娱乐场所为重点区域,加强对娱乐场所高危人群的重点预防管理,共清查涉毒娱乐场所36家,处罚吸毒人员137人次,积极开展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取得较好成效。我市公安机关禁毒支队(大队)克服人手少、经费少、工作量大、破案难度大的种种困难,长期奋斗在禁毒第一线,为我市的禁毒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二、我市吸贩毒人员的现状及形势分析目前,我市现在册吸毒人员2569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万分之9.2,处于全省平均水平之下,暂时还不算毒品的“重灾区”。但按照国际惯例,我市的隐性吸毒人员应该是登记注册的五倍,即12845人,每年需要的毒资大约在1-2亿元,吸食传统毒品的2303人,吸食新型毒品的266人。与吸毒人员情况比较,吸食传统毒品的人员基本得到控制,但吸食新型毒品的人数呈20%甚至50%的比例增长,并从城区扩大到乡镇、农村。从我们开展的调查和对吸贩毒人员情况的统计分析看,吸贩毒人员已经遍布全市(韶山除外)所有的社区、乡镇,几乎没有无毒的“净土”了。女性吸毒人员呈20%的比例增长,新型毒品在青少年、富有人群甚至公务人员中有蔓延趋势。毒品主要自外省、市流入,不少是直接从广东和云南进货的。多年来,全市禁毒工作不断强化,打击涉毒犯罪力度加大,但毒品来源不断,毒品种类增多,涉毒人群和毒害地域明显扩张。当前全市的毒品形势仍然较严重,是不容乐观的,主要表现在:一是毒品泛滥呈现多样性。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基本得到扼制,但“麻古”、“摇头丸”、“k粉”、“冰毒”等新型毒品迅速蔓延增长,近几年我市新增的吸毒人员中,大多数都是吸食新型毒品,吸毒场所由歌厅等娱乐场所向宾馆、旅店、茶楼等休闲场所延伸,群吸案件增多,手段更为隐蔽,打击的难度增大,同时由于高达90%的复吸率,使得吸毒人群形成了“参军容易退伍难”的现象,吸毒人数难以下降。二是涉毒人群呈现低龄化趋势,吸食新型毒品者绝大多数是青少年。据统计,目前在册吸毒人群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1391人,占总数的54.1%,最小的吸毒人员年仅13岁。女性吸毒人员以年均20%的比例增加,据易俗河派出所统计:该所辖区共有在册吸毒人员71名,其中女性14人,占20%,女性吸毒人数为6名,为9名,增加至14人,每年增幅都在50%以上。此外,外出务工人员沾染毒品人数呈快速递增,且因其流动性大,管控难以到位。三是毒品向农村乡镇快速蔓延。湘潭县22个乡镇都有涉毒人员,最偏远的青山桥镇在册吸毒人员有10人,花石镇有15名涉毒人员,既有吸食毒品的,也有贩卖的,还有以贩养吸的,全县有5个乡镇为毒品泛滥的严重地区。四是为逃避打击,吞食异物、故意致残、患有严重疾病的吸贩毒人员不断增多,因得不到打击处理,负面影响大。全市在册的特殊吸贩毒人员共计140余人,其中患艾滋病3人,吞食异物人员121人,以身体病残为掩护进行吸贩毒、“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少吸毒人员为筹集毒资,胆大妄为进行偷、抢、扒等犯罪活动,被司法机关抓获后无法收监羁押和强戒,打击处理不能到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1、社区戒毒还存在各种困难,实施效果差。按《禁毒法》要求,取消劳教戒毒后,很大的戒毒任务落在社区戒毒上,但由于社区人员、经费、场所、专业性都跟不上,全市的社区戒毒几乎是句空话,同时创建“无毒社区”也没有实实在在的措施,仅停留在宣传口号上。2、我市特殊吸贩毒人员得不到有力打击,他们以吞食异物、故意自残等手段逃避打击,他们也成为盗窃电动车、摩托车、入室盗窃的“主力军”,公安机关也只能抓了放,放了抓,给打击吸贩毒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老百姓意见较大。3、全市禁毒的警力缺乏,经费、装备保障不了禁毒工作需要。全市现有戒毒警力54名,其中市本级25名,五县(市、区)29名,人少事繁,与所承担戒毒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列入财政预算的禁毒专项经费仅30万元,禁毒宣传及悬挂大型公益广告牌、社区戒毒(康复)、特殊贩毒人群手术、治疗和强制隔离戒毒的所需经费缺乏;市戒毒所场地狭小,收容量仅200余人,按我市在册吸毒人员2500余人算,也仅能收容不到十分之一,显然适应不了禁毒法实施后废除劳教戒毒,实施强制隔离戒毒且周期延长的现实需要。4、禁毒委成员单位协调配合不够,合力不足。有的成员单位对禁毒工作还不够重视,协调配合不紧密,有的单位对所应履行责任任务都不清楚,简单应付了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禁毒工作力度。四、几点建议1、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细化工作责任考核。市禁毒委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全市禁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对全市禁毒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作用;要建立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指标细化的年度禁毒工作考评机制,并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成员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如对娱乐、休闲场所的禁毒管理,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依法对其强化管理,必要时可联合执法,以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2、建议市政府拨付专项经费(约40万元)解决特殊吸贩毒人员的打击和管控,以防禁毒打击和管控“盲区”的长期存在。建议分三年解决我市140名吞食异物、艾滋病、严重疾病吸毒人员的强制手术、强制管理的难题。3、建议进一步充实警力,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针对当前毒情形势严峻的状况,适当增加全市禁毒警力,加强对禁毒干警的业务培训,增强禁毒队伍的战斗力;二是逐年加大对禁毒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把禁毒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保证强戒人员的生活费与医疗费;三是为适应当前毒品犯罪的新特点,要加强技术装备建设,提高侦破能力;四是鉴于强制隔离戒毒人数大量增加,戒毒周期由原来的六个月延长到三年,要科学整合与完善我市监管羁押场所,即把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和市司法局劳教所的干警(70多名)、场所(新搬迁到九华)、设施合理整合,解决戒毒场所扩容强戒、特殊人群强制管理的问题,以适应禁毒法实施后我市戒毒工作的实际需要。4、进一步加大打击处理力度。要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大缉毒破案力度,切断毒品源头;把依法打击涉毒犯罪与吸毒强戒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打击效果;把打、防、控、管各个环节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加强对患有艾滋病的吸贩毒人员的强制监管,防止他们流于社会危害社会安全。5、建议选择重点社区、重点区域开展社区戒毒的试点工作。每个县(市、区)可先选择2个社区作为戒毒(康复)试点,两级财政配套专项费用,以摸索社区戒毒在我市推行的经验和作法,再逐年推广。同时建议禁毒宣传要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的方式进乡镇、进村组,以预防和控制毒品向农村蔓延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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