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
“五五”普法规划、决议,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研究制定新形势下我
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为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立足于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于服务我市全力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这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对宏观调控、土地经营流转、涉外贸易、对外交流、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继续加强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整合司法行政及社会各部门力量,把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4、继续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实效性。在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流动人口、城市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增强实效性。
5、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积极引导具有服务职能的窗口单位,重点是在公园、车站、机场、商场、港口等公众服务性强的管理单位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赠送法律书籍、加强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以及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等措施,做到有计划、有资料(读物)、有教师,有场所,有考核制度,扎实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7、动员部署。结合省的部署,制定印发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明确检查验收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上半年,市里将举办一期全市“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对“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及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8、开展自查。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全面自查自评“五五”普法规划、决议的实施情况,重点自查“法律六进”活动情况,并将自查情况报市法宣办。针对自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抓好落实,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9、组织检查。各区、各部门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市法宣办将从市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验收组到各区、各部门进行检查。与此同时,积极邀请市人大、政协有关领导、代表和委员参加我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专项调研工作,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
10、认真做好迎接全省检查验收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汇报、档案资料整理、示范点的确定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普法成果,迎接全省的检查验收。
11、评比表彰。认真总结、推广“五五”普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三、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展示活动
12、突出宣传重点。立足于展示我市“五五”普法成果,重点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3、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宣传优势。各级法宣部门要统筹全局,精心策划,加强沟通协调,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的作用。各区、
各部门要积极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和宣传素材,通过开辟专访、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节(剧)目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向社会展示法制宣传成果,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面。
14、加强活动策划。各市县、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确定宣传重点,细化宣传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四、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15、着手开展“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的起草设计课题,认真总结我市普法二十多年来的经验,特别是“五五”普法期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经验,通过组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听取专家学者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区、各部门要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
这一主题,开展普法工作理论调研,形成一批优秀研究成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基础。
16、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
五、注重法治实践,着力推进依法治理建设
17、认真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创建活动。着眼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按照省法宣办的统一部署,围绕我市法治建设的大局和重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找准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大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18、认真开展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上半年,市法宣办将对全市法治城市(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对全面开展法治城市(区)创建活动,且达到《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试行)》的城市(区),在严格考核把关的基础上向省法宣办推荐申报我市“全国法治城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候选名单。
19、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紧密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适时召开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做好第三批“海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评选表彰工作,努力形成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基层法治特色。
六、夯实基础,进一步推动普法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
20、强化法宣工作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主动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法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1、继续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宣工作者特别是基层法宣工作者的培训,努力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切实提高法宣工作水平。调整和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提高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22、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积极引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城镇主要街道、车站、码头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一些固定的法制宣传标牌和公益广告。加强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图书角(室)和法制学校建设,继续在城区主要街道建立一些法制宣传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