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12年道德模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区2012年道德模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全面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宣传年”活动,巩固我区思想道德建设“四大工程”(礼仪、诚信、和睦、爱心)建设成果,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发展。根据自治区、市和我区宣传思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区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区2012年道德模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市委八届七次、区委二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在建市50周年之际广泛深入开展我区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关心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环境,为全力打造宁夏陆港经济区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道德模范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道德模范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局长
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教育局局长
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区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
**电视二台台长
**广播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道德模范宣传日常各项工作。
三、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广泛深入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活动
紧密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在各类学习活动中突出我区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积极联系对接自治区、市道德模范宣传主管单位,争取举办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号召全区党员干部群众向道德模范学习。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
责 任 人:马学科、郝登国
(二)借助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宣传
1、在电视或广播站制作和播出有关宣传道德模范的专题、专栏、系列报道、访谈。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市电视二台、**广播站
责 任 人:郝登国、陈国师、哈金银
2、在区政府公众网开设“道德模范宣传”专题,并设置我区各级各类道德模范相关链接,对我区道德模范进行全面宣传。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信息中心
责 任 人:郝登国、文军
(三)道德模范宣传墙、宣传橱窗和灯箱广告宣传
1、建设道德模范宣传墙。充分利用农民新居、文化大院、集贸市场、街道两侧及有楼院的单位等场所的墙体,通过制作道德模范和英雄模范肖像以及刷写先进事迹等形式,建成道德模范宣传墙,着重对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各级各类道德模范进行宣传。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责 任 人:各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2、设立宣传橱窗。制作以英雄模范和道德模范肖像、先进事迹等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模范宣传橱窗,对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道德模范进行专题宣传。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驻惠企事业各单位
责 任 人:各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直各部门和驻惠企事业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3、制作灯箱广告。在我区繁华路段制作昼夜均能显示道德模范肖像和先进事迹的灯箱50个以上,对我区道德模范进行深入宣传。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责 任 人:李晓宏
(四)建设英雄模范纪念碑和雕塑。在公园、广场和居民小区及公共绿地等场所,选址和规划建设英雄模范人物纪念碑,雕刻我区先进模范人物的姓名和先进事迹,并邀请自治区、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题词;在医院、学校和规模以上企业及各广场等公共场所,各有侧重的选址和规划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雕塑,深入挖掘宣传和大力弘扬我区各级各类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区文明办、石嘴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责 任 人:李晓宏、郝登国、赵 勇、陈忠福、刘光华
(五)利用重大节庆日进行宣传。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九.十教师节”、“十.一国庆节”有利时机,通过各类媒体和
多种形式,对各个系统、各条战线的道德模范进行慰问和宣传。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责 任 人:马学科、解新明、宁 华、张秀玲、郜学军、陈忠福
(六)结合各类文化活动突出对道德模范的宣传。紧密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和庆祝石嘴山市成立50周年各类庆祝活动及各类广场文化活动,通过歌唱、舞蹈等文艺形式,着力对石嘴山市成立50年来我区各级各类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光辉形象进行深入宣传。9月20日第八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结合迎国庆各类文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区各级各类道德模范的宣传。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
责 任 人:吴 亮
四、工作步骤和完成时限
为保证全区道德模范宣传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分三个阶段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工作。
(一)学习动员
阶段(2—3月份)
区委宣传部在全区领导干部学习班上组织道德模范专题学习;区文明办把道德模范宣传工作全面纳入全区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各自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动员干部职工向道德模范学习,对道德模范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形成包括道德模范姓名、宣传地点、橱窗和模范墙设置以及工作进度安排等内容的详细宣传方案,于3月中旬报区文明办。
(二)落实任务阶段(4—9月份)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2012年道德模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和各自道德模范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宣传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于4月中旬完成宣传墙、宣传橱窗的制作,9月底前完成部分标志性雕塑建设及道德模范的文化宣传等主要工作。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对各部门、各单位道德模范宣传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存在突出问题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和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对各自道德模范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区文明办。区文明办对全区道德模范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并结合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对各部门、各单位道德模范宣传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扎实有效的部门和单位追加相应分值,对工作行动迟缓和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扣除相应分值。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宣传。道德模范宣传工作是今年宣传思想工作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给予高度重视;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扎实开展和限时完成好道德模范宣传各项工作;拟宣传的道德模范要从近年来被授予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道德模范中进一步筛选核实,并征求纪检、宣传、公安、计生、税务和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道德模范宣传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全面的成立组织机构,确定主抓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要明确组织机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道德模范宣传工作的信息报送;要及时在道德模范宣传有关问题上加强与区文明办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协调,形成强劲的工作合力;要立足工作职责,针对工作中的不同意见和观点,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力争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后再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