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2012年检察院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1、坚定理想信念,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时刻牢记一个人民检察官的光荣职责,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作为全体检察人员的行为准则,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决策,完成县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组织的各项专项活动。
2、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集中力量,全年力争立案查办12件职务犯罪案件,确保结案率、起诉率90%以上;开展1个专项预防调查,开展个案预防6件,预防教育4次。
3、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87件、起诉190件。批捕率、起诉率达95%以上,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8件,化解社会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4、坚持执法为民,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健全完善举报来信来访接待制度,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认真排查涉检信访案件,确保涉检信访上省进京“零”记录。开展“创满意”活动,发送短信4000条,走访群众2000余户,为企业办实事4件,为群众办实事6件。
5、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六条禁令”、“禁酒令”、推行“遵纪守法廉洁保证金制”、“一岗双责制”,严禁任何人在发案单位或企业报销费用,严禁接受当事人或其家属的宴请、礼金、赠品和有价证券。严禁泄露检察机密、通风报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承诺是金,承诺是责任。热情期望广大人民群众一如既往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监督,我们将努力工作,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实现我们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