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2012年工作总结|文化局2012年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文化工作目标任务,繁荣民族文化事业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结合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文化和市”战略,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进文化创新,繁荣民族文化事业,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为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平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努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落实文化扶持政策措施;加快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市委提出的“文化和市”战略,繁荣群众文化;坚持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推进旅游与文化的协调互动发展;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文化经营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完成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积极整合资源推进村级“农家书屋”建设。
2、充分发挥图书流通站的作用,完善农村科技图书流通站点建设和运行管理,积极解决农村群众看书难的问题。
3、巩固乡镇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实现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强化业务管理,积极探索建设面向社会的服务窗口并发挥作用。
4、健全和完善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管理机制,确定每个月的放映宣传活动主题,明确责任单位协调配合部门及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主动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实施,强化监督考核,抓出实效。
5、成立广场文化活动机构,加强活动的组织管理;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群众性广场文化活动,繁荣农村文化和广场文化,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采取富有实效的措施提升广场群众文化活动质量,广场群众文化活动亮点突出。
6、把加强农村群众文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文化和市”战略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突出当地民族文化特色强化辅导;在全县12个乡镇中依托村组文化活动团体,每个乡镇明确一支骨干队伍进行重点扶持培养,实现个个乡镇都有文艺队;每年组织一次全县性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比赛并进行评比表彰,不断提高群众文化活动质量,年内在农村群众文化建设上形成新的特色,创出新的亮点。
7、研究制定民族文化保护条例,加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开发;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积极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推进旅游与文化互动发展。
1、研究制定专项的普及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方案,积极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进村寨(社区)活动。在中小学生中普及推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课和主体民族歌舞课间操,传承民族文化,培养民族自豪感;以花腰傣特色旅游村寨创建活动为重点,积极开展乡村文化示范工程,发现和培养民族民间艺人,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学习和展示自身文化的自觉性,营造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搭建起充分展示民族文化魅力的平台,为游客提供感受和参与民族文化活动的便利。
2、培养旅游文化服务人才和文艺表演队伍,提高旅游景区景点文艺表演活动的质量和档次;继续抓好花腰傣少儿艺术团的教学业务拓展,全面培养民族文化和文艺表演后继人才;依托新平花腰傣文化研究学会成立少数民族服饰文化协会,吸纳民族服饰加工生产经营等市场主体人员为协会骨干,发挥行业管理作用,规范、提升和创新民族服饰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民族服饰的开发和研究工作。
3、积极争取实施戛洒镇大槟榔园文化惠民工程建设。
(三)切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成花腰傣艺术团管理体制改革;积极依托旅游产业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充分发挥文化市场联合执法队的作用,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引导培育健康的文化娱乐消费,不断提高文化消费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