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局长]市财政局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17-08-24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按照中共**市委关于印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具体办法》的通知和市纪委《**市20xx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方案》精神,现将我局20xx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必须担负起的重大责任。为了切实抓好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成立了**市财政局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高剑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印发给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活动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突出目标抓细化。围绕《关于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通知》上的任务分解表和我局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制定了《市财政局20xx年惩防腐败体系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把长期规划细分为个人工作目标,确定任务落实到单位内部的职能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通过《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目标和责任,切实加强了一把手、党政领导班子、权力行使部门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也促进了民主监督。

(三)建立健全了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纳入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列入了机关年度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运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紧密联系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实际,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通过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我局连续多年被市委宣传部评为理论学习先进单位;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近两年的民主评议活动中,获得了省、市先进单位称号;增强了广大干部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工作中做到自觉遵守财经法律法规,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推动科学发展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错误倾向,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年来,局里没有出现因违反政治纪律和规定而受到处分的人员。

(二)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

围绕着提高机关效能,优化机关作风,遵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效能办的指导关心下,从1月初至12月,市财政局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机关效能年”主题活动,一是聘请专家就优化政风行风、提升机关效能问题进行专题讲座;二是围绕提升财政机关服务效能,在全局干职工中开展了“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机关”大家谈征文活动,收到征文22篇;三是在全系统开展“我为效能添风采”演讲比赛活动,选送了选手参加全省财政系统比赛,获得优秀成绩。

围绕着“科学发展上水平、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主题,局党组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围绕“三保一弘扬”,以“科学统筹、服务发展”为载体,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 我局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通过作风建设,增强了领导干宗旨观念,密切了群众联系;增强了实事求实作风,做到求真务实;增强了开拓创新意识,做到敢想、敢试,创造性开展工作;增强了淡薄名利风气,做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克己奉公;增强了廉洁仆实作风,做到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增强了纪律观念,做到遵纪守法,秉公办事。

通过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我局政风行风进一步优化,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经济社会赶超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通过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实效。从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来看,对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满意率达94.5%,增强了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强化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三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实现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20xx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56.5亿元,同比增长2.7%,实现了逆势增长。

(三)加强宣传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我局把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五项要求。提高了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财政部门秉公理财、廉洁服务的良好形象。通过邀请专家讲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录像、到赣西监狱进行现场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抗腐拒变意识。采取集中教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正面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了廉政教育。不断深入开展以“效率?温馨”为主题的财政文化建设,对内推行“五个一工程”,对外践行“八项服务承诺”。

(四)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党风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积极探索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局领导、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的监督。加强了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其它关键岗位的监督。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及时更新和充实相关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及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及《**市财政局20xx年反腐倡廉工作要

点》安排,在全市财政系统分三步开展了权力“搜索”监督定位流程规范工作权力。

在登记权力事项阶段。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动向财政厅相关处室索要《工作运行规程》,分清权力类型,分项进行梳理,对权力运行流程进行描述,查找关键与薄弱环节,及时填报《财政部门各单位权力“搜索”情况表》。在整改及完善程序和制度阶段。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针对查找的关键与薄弱环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完善了权力监督管理流程,建立健全了配套管理制度,修订和完善了工作规则。各单位将清理摸底、制定整改措施和完善程序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填写了《财政部门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情况表》报各级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最后一个阶段,即检查督促落实阶段。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对所属单位及下级财政部门进行了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同时对财政部门开展权力“搜索”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建立了规范权力运行得有关制度,推动建立了长效机制,促进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得开展。

(五)全面开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局党组成员高度重视、率先垂范,认真开展开展自查自纠,并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二是成立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局党组书记高剑同志任组长,纪检组组长习钢同志担任副组长,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监察室。三是制定下发《**市财政局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财政系统系统党员干部按照市纪委的要求认认真真开展自查自纠,决不能走过场,对违反四个问题隐瞒不报或对违纪人员进行包庇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10月23日,党组书记高剑主持召开“**市财政局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动员会。会议要求局全体党员干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洁身自律,健康发展。

为确实杜绝和预防“四个问题”的发生,我局各部门认真

组织自查自纠,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认真填写了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登记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及时总结、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纠处。通过自查,我局上下,无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情况、无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现象、没有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没有违反规定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或参与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

三、惩防体系我局牵头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化预算管理体制,规范资金分配。我市从20xx年开始试点部门预算改革,20xx年全面推广的。尤其是20xx年以来,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完善标准定额体系,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我市已全部实行了部门预算,为提高编制效率,将全面推广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化。一是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对有收费项目的单位,认真分析预测其收费收入的增减变化因素,实事求是地编制收入预算,然后再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安排项目支出,充分调动和发挥单位增加收入,节约支出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对市属各单位人员情况、部分公用支出及车辆使用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核实,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继续深化“乡财县代管”改革,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我市已全面实行了“乡财县代管”。三、在加快建立规范、公开、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方面,一是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二是因地制宜,构建多层次的转移支付运行机制。三是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区(县)发展主动性、积极性。四、积极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和财政资金转移支付情况。我局做到将每年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和各类财政转移支付在**市人民政府网和财政网上予以公布,增加财政资金透明度。

(二)认真开展了“小金库”治理工作。20xx年5月中旬开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动员部署阶段主要成立了**市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财监科),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余纪发20xx11号),并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在自查自纠阶段主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工作,全市有26个单位自查出存在27个“小金库”,“小金库”涉及金额2319.74万元,已按规定进行了财务处理。在重点检查阶段,首先制定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余治金20xx3号),组成了四个检查组,进行了检查前的业务培训,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市直31个部门100余个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出了8个小金库,涉及金额252万余元,同时还发现一些单位存在违规收费、坐收坐支、非税收入不缴财政专户、擅自多处开设银行账户、乱用收费及罚没票据、财务管理混乱等现象。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着重强调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自查自纠实现全覆盖。全市共有246个行政单位,486个事业单位,全部上交“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和“回头看”报告,覆盖率达到了100%;二是重点检查不走过场。首先充分做好重点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次面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实施重点检查;最后是认真检查,如实反映。三是信访举报逐一核查。截止12月21日,我市共收到“小金库”举报件21件:其中省治金办转来12件,我市受理9件;署名举报8件,匿名举报13件;经核查,21件举报件中,存在“小金库”4件,涉及资金1,787,101.60元,违纪2件,违规10件,5件举报失实。四是处理问题严肃认真。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疏理分类,逐个定性,并按照“依法依纪、宽严相济”、“边查边纠边改”等处理原则和要求,对自查自纠发现的27个“小金库”期末结余款349.28万元(市直单位261.01万元,县区单位88.27万元)已作出了处理:其中上缴财政金额182.26万元,调账处理金额157.99万元,追回违规支出金额8.83万元,同时撤销违规设立银行账户20个。对重点检查发现的8个“小金库”,已处理8个,补缴财政专户61.7625万元,处罚上缴国库38.58万余元,调账处理6.21万元,**经济开发区水西中学原校长简冬根、渝水区医保局原局长谢积儿、渝水区城北康乐新村社区服务站站长钟晖已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责成7个单位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对其他违反财经法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对其他违反财经法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三)巩固完善了财政国库支付制度改革。从20xx年1月1日起,市本级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取消了所有预算单位除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以外的账户,所有财政资金均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运行。20xx年1月1日起,分宜县和渝水区也已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了非税收入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了“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和完善了非税收入管理,加大了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力度,拓宽了管理范围,把行政事业单位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市直预算单位所属企业性质的单位利用其国家资产或资源开展服务经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公检法等执法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保证金、暂扣款及各部门、单位征集的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附加密切相关的暂存款、预收款、代收费等,纳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集中管理,从而使长期以来游离于财政预算监管之外的资金纳入了财政的管理范围,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20xx年全市非税收入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18.1%,总额达到10.3亿元。

(四)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了《**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验收和审计制度,规范了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论证、项目规划设计、查验项目进度、审核报账资金、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档案管理等工作,实行了“专户、专人、专账”管理,实行了专项资金管理法人责任制。

(五)加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一是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我市经济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全年财政支出达到57.8亿元,财政支出首次超过财政收入总额;二是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全年涉及我局的民生工程安排资金总额为70335.86万元(预计全年总额为7.2亿元),已拨付69862.15万元(一)社会保障方面:今年我市的民生工程中涉及到我局的社会保障方面共有21项,已安排资金总额为38738.9万元,已拨付38692.9(二)教育文化方面:涉及到我局的民生工程教育文化方面共有 15项,已安排资金共计8656.29万元,已拨付8543.58万元(三)三农建设方面:涉及到我局的民生工程三农方面项目共有13项,已安排资金共计11846.17万元,已拨付11642.17万元(四)行政政法方面:民生工程中我局涉及到行政政法方面,已安排资金5100万元,已拨付4989万元。此外,经济建设房、廉租房建设已安排资金5994.5万元,并已全部拨付到位;三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分配体制,尤其是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分配监。20xx年9月,我市实行公检法部门罚没收入收支脱钩改革试点,执行执法部门收入与支出完全脱钩。从20xx年9月1日起,各级政法部门取得的罚没收入不直接汇缴国库,而必须统一缴入省财政厅在当地开设的“政法部门罚没收入汇缴分户”,同时政法部门所有罚没收入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或监制的票据。对各地汇缴省财政厅专户的罚没收入,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前两年罚没收入较高年份的收入额加上5%增幅核定当年度划转限额,在划转限额内的罚没收入,按季从专户划转到当地财政专户,再有当地财政部门缴入同级国库,形成当地财政预算收入。

(六)规范公务消费。积极试点推行公务消费“公务卡”结算制度。20xx年5月,市本级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首批试点一级预算单位11个。截止目前,共发放卡1048张,发生业务614笔,涉及金额156.2万元。目前改革试点进展顺利,下一步,我市将适时扩大公务卡改革范围,同时,督促县区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

(七)加强了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着重检查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财政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强化了部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收入统一缴库、预算统一安排、支出统一拨付、帐户统一开设、工资统一发放、设备统一采购、乡财财务统一管理”的七“统一”。

(八)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一是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扎实做好发放资金筹集及缴入财政专户、单位人员具体发放标准审核报批等相关工作,保证规范津贴补贴每一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使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兑现到人,确保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稳定;二是各单位工作人员发放津贴补贴,必须按程序报市人事局审批,不得自定标准。凡纳入规范管理范围的市直机关, 津贴补贴一律通过财政津贴补贴专户,实行统一发放。即由财政将津贴补贴资金拨到代发银行,代发银行再将津贴补贴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使各单位津贴补贴发放做到发放标准、发放程序和发放方式“三统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近二年的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主要是:

1.教育方面。对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仍然存在着不到位、不准确的情况,有时教育方式简单,教育内容与思想实际和社会生活联系不紧密。

2、相互关系方面。反腐倡廉惩防体系中,教育、制度、监督是一个有机整体。但在当前的工作实际中,三者之间还存在着相互脱节的问题。就教育抓教育,教育没有用制度来规范,也没有很好地运用监督的成果来抓教育;就制度说制度,制度订了不少,但用制度来抓教育的少,也没有很好地发挥制度的监督作用;就监督谈监督,监督完了就了事,没有利用监督成果开展教育,也未能将监督中发现的管理上的漏洞及时用制度加以规范。

五、下一步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的措施

为保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他科室各负其责,依靠全局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把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全局科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等,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五)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机关党委(支部)、纪检监察科室和全局党员的监督作用。

(六)加强法律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对财政法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改进财政执法工作。

(七)加强对各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

(八)严格财政资金拨付和审签制度手续,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科室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不廉洁的现象发生。

(九)加强对基建工程项目及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严格控制基建资金的各项开支标准,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加强对基建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十)建立健全推行“八项服务承诺”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奖励力度,对未认真履行“八项服务承诺”,造成严重影响的人和事要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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