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溪经济适用住房】在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活动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市民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在这个春暖花开、万紫千红的喜庆时刻,我和全县市民一样,怀着无比喜悦而自豪的心情,隆重揭开“20xx年**县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活动”的帷幕!今天我们将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居民推出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这批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达4万平方米,将惠及496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是我县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一个具体实践。副市长、县委汤成奇书记,市房管局郭毅局长、罗其昌副局长,县政府肖玉文县长等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亲临公开摇号活动现场,这充分表明了县委、县政府和市房管局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重视和关心,对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信心和决心!
大力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对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为了确保此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审核工作会议,对申购审核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县委汤成奇书记非常关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亲临施工现场视察,并亲自解答群众的咨询;肖玉文县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工作并前往社区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同时,县政府还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乡镇、小蓝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设立了督导、指导、宣传三个工作组,确保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协调解决。还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审核操作规程,形成了以“个人如实申请、居委会群众评议、房管部门管理、三级严格审核、逐级张榜公示、社会公开监督、违规操作必纠”为主要内容的一整套审核程序和操作规程。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核工作的阳光、透明,我县建立了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级群众为主体的监督制度,将我县的住房保障工作纳入了全社会的监督之中。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一件大实事,但也是一项非常敏感、非常复杂、非常细致的工作。在有关乡镇、开发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基层居委会的辛勤努力下,克服诸多困难,经过 3个多月扎实细致的工作,终于圆满完成了我县20xx年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的审核、公示工作,在经过“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后,最终产生了933户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占申购家庭总数的78.01%。这是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真正让中低收入群众得到实惠的结果!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我县20xx年开始规划建设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目前第一批4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均已达到预售条件,共496套住房,位于新莲武路桥头北侧。今天摇号的户型面积比例为:72平方米左右约占20.9%,78平方米左右约占47.6%,81平方米左右约占12.1%,93平方米左右约占19.4%。明年上半年可交付使用。经济适用住房顾名思义,就是要既经济、又适用。为此,我们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原则,做到“造价不高水平高、面积不大功能全、配套完善环境美”,让群众既享受到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又享有优质商品住房的品质。在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标准,每个工地都派驻了高素质的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理。质监站也不定期派员跟踪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还有不少群众监督员活跃在经济适用房建设工地,随时反映建设中的问题和群众的要求。大家可以放心,我们的目标是,工程建设不仅要快,而且要好,要让低收入家庭早日住上属于自己的住房。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工作时专门指出:“居民住房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多问题”。谈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更高要求时更是提出“住有所居”的目标,要求将致力解决住房在内的民生问题作为贯彻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一个重要内容。这就对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对政府而言,经济适用房建设不是一项短期的、暂时性的工作,而是一项关注民生、体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期工程。今年下半年,我县还将再建设4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因此,来到这里获得摇号资格的家庭,不论今天你们是否中签,都应该感到欣慰,只要符合条件,就一定有圆梦的机会!
展望未来,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关注与支持下,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实现“百姓安居,社会和谐”的目标。最后,预祝本次摇号销售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同时,也向我县所有不辞辛苦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的工作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