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二次土地调查个人工作总结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是立国的基本要素之一。真实、准确的土地调查数据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1984-1996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查清了当时我国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等土地资源家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已难以全面满足新形势下经济宏观调控和国土资源管理的客观需要。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查清目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村土地调查人员,具备朴实的工作作风,认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从而为第二次土地调查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现将参加三个月的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1、为期一个月的庄里及周边乡镇土地调查。作为80后,我们对新的工作充满新奇与挑战。为了熟悉工作,前几天我们没有分组,拿着解译的航片,从最基础的识图开始,一边实地操作,一边了解工作内容,感觉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艰苦。随着农村土地调查工作的熟悉,分组后工作量增大,要求带队人员自行确定路线,并且对测量的数据准确性负责。由于当时农作物还未收获,航片上标识的线状地物、地类、零星地物及图斑补测、权属界线,必须看到、走到、问到、量到。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到石川河调查时,方向感不好,出来后方位判断不准确,航片接边处又解译不清楚,河道及河流走向判读有困难,始终不到位,反复几次实地调查才完成工作任务。
2、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刚接触街坊图,不像航片有比例尺,实地调查比较容易确定位置。街坊图如果不熟悉环境,很难准确定位。这次城镇变更地籍调查,主要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土地分割、合并及土地权利人更名等进行变更调查,通过接收土地登记人员初审的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申请文件后,对宗地权属状况及界址进行调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我个人总结工作流程为:变更资料收集——界址点标记、测量、绘制草图——绘制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本宗、邻宗指界人签字、填写申请表——绘制街坊图、界址点编号——填写变更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工作繁琐,业务量大,内外业一体化。
通过这几个月的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地籍变更调查,理论知识联系实际工作情况,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较以前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同时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及建议:
1、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某厂划拨用地,原有土地面积130亩,现有20多亩,(有部分土地出租,部分土地闲置)存在划拨土地非法入市,隐形交易,使应由国家取得土地收益,转移到少数单位和个人手中。根据《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xx〕15号文件,建议对我县原划拨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对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土地,要坚决收回。建立完善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调控能力,集中统一管理,推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方式。
2、推行净地、熟地出让。20xx年5月某公司以文件形式反映对竞得地块面积存在异议;某公司竞得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已出让地块未供地,致使房地产开发商大量土地囤积、闲置。建议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支持下,根据市场发展,借鉴北京、上海、杭州、西安等城市及邻近县市,推行净地、熟地出让。对拟出让地块经进行前期开发,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达到出让宗地无争议供地,防止开发商土地囤积、闲置。
3、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党的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并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打破农用地转非农用地建设必须征为国有的现有格局。按照《决定》中要求,朝着“两种产权,统一市场”的目标,通过农村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有序流转,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及运作规则,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布局。
总之,通过这几个月参加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变更地籍调查,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更认识到不论干什么工作,只要态度端正,采取积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没有干不好的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为国土资源管理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