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柬执法合作年|加强执法合作查处商业贿赂案
加强执法合作查处商业贿赂案
____年_月,××省××市工商局××分局根据从检察院获得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案件基本情况如下:××科技有限公司、××市某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市某摄影器材总汇等_家公司为销售商品,在账外暗中以现金的方式,给付××省某国家机关采购人员××(因犯受贿罪,已被判刑)提成款。调查发现,以上_家公司在____年_月至____年__月期间,为销售商品,按经营额一定比例提成,贿赂××省某国家机关采购人员田某,向××省某国家机关销售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及摄影器材,销售额分别为______元、______元、______元,获取非法所得共计_万元。
××市工商局××分局认定上述_家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贿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没收××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所得_万元,罚款_万元;没收××市某科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所得_万元,罚款_万元;没收××市某摄影器材总汇非法所得_万元,罚款_万元。
评析:
此案属于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省某国家机关采购人员××按经营额一定比例提成的行为决定了案件的性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利,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这里指出了受贿罪的_个基本特征:一是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三是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构成受贿罪)。
本案中,××作为××省某国家机关采购人员,利用自己负责采购所形成的工作便利条件,收受了××××科技有限公司、××市某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市某摄影器材总汇等_家公司的商品销售提成款,采购了_家公司的物品,已经具备了受贿罪的特征,也表明上述_家公司的行为构成行贿。因此,××市工商局××分局认定,该_家公司按经营额一定比例提成贿赂××省某国家机关采购人员田某,向××省某国家机关销售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及摄影器材的行为,构成商业贿赂的定性是准确的。
此案线索是工商机关通过检察机关获取的,相关证据也是由检察机关提供的,这使得案件调查及处罚过程变得更为顺利。如果仅仅凭借工商机关自身介入调查,难度会较大。因为商品销售提成款在违法主体的公司财会账本和商品销售记录中并没有记载,工商机关对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难以掌握确凿的证据。因此,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工商机关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和落实信息通报、联席会议、案件协查、转交移送等工作制度,从而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形成执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