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改革]供销社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总结
2009年,××区供销社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纪委监察部门以及第三纪工委的具体指导帮助下,按照《丽江市××区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的要求,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和《中共××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际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丽江市××区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以“讲党性、抓机构、重民生、谋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团结带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2009年全国“两会”精神,胡锦涛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2009年省“两会”精神、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市委二届六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区二届二次党代会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从严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20081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的网络优势,进一步抓好“两社一会”建设,积极开展“四进村”,实现“五个有”,推进乡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供销社自身的发展,加强供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积极的努力。现就我社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如下:
一、按照《丽江市××区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本部门首要任务抓好、抓落实,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六条”规定,“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区供销社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同时与下属各企业签订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认真组织开展“讲党性、抓机遇、重民生、谋发展”为主题的作风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规定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任何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抵制各种否定改革开放的错误思想。
三、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弘扬正气、激浊场清,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积极组织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会议、文件规定精神,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积极探索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四、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好系统内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和“讲党性、抓机遇、重民生、谋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业务招待费的开支以及差旅费管理等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支付高消费费用,公款旅游活动,以及禁止以接待和工会活动等名义,在上班时间和公共场所打麻将、赌博等行为。
五、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按照“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回头看”工作,通过自查和“回头看”,我单位能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执行,没有发现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侵占、截留、转移国家和单位收入及本单位管理的资金,私存私放各项资金的情况。
六、认真贯彻落实古纪发(2009)9号文件关于转发《丽江市严禁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区联社及时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下属五个企业领导召开了贯彻学习宣传会议,联社主要领导就有关赌博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性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同时再次强调联社机关工作人员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并要求下属各企业领导要管好自己的职工,严禁企业职工参与赌博,如一旦发现,在处理参与者的同时,追究相关企业领导人的责任。
七、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的活动。根据古纪发(2009)6号,关于组织开展以“讲党性、抓机遇、重民生谋发展”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我社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并按文件要求,安排部署了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区联社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反腐倡廉知识竞赛;二是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教育活动,由主要领导上了一次廉政党课;三是按照要求,组织观看了廉政题材电视剧《罪域》。
八、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企业改革改制、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社务公开力度,把各企业的经营情况,各项财务计划,财务收支等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向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公布。
九、通过开展以上工作,经自查:
(一)我社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收受过直接管理的下属企业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二)我社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到下属企业报销本人或亲属应当支付的费用。
(三)我社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无一人从事经商或其它与之相关的经济业务活动。
(四)我社从没有借开会、考察之机,违反规定外出公费旅游活动。
(五)对领导干部不准驾驶公车,禁止公车私用,公物私用,以及婚、丧、乔迁等事宜禁止大操大办等问题都能严格执行,并没有人违反。
(六)狠刹攀比、浮夸、空谈、吃喝、粗暴等不良风气,坚决纠正和杜绝吃、拿、卡、要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良现象。
(七)狠刹赌博歪风,正确认识赌博对家庭、社会的危害性,禁止全社人员参与黄、赌、毒等六害行为。
(八)继续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经查:在我系统内,一是在工程建设方面,未发现主管工程人员或项目监管者在招投标、工程款结算、追加或增加投资等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二是在产品交易方面,未发现在社属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擅自转让集体产权,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商业贿赂行为。三是在商品购销方面,未发现在工业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购销活动中,收受对方折扣折让,不如实入账,未按规定进入进销差,用于冲减成本,违规计入其它科目或私设小金库,并以“业务费、公关费、招待费”等名义收受对方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等。
总之,一年来,虽然我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在明年的工作中,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及时整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