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新形势下加强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7-06-15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伟大工程,科学推进、创新落实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最近,我们就如何加强新形势下全县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进行了研究分析和理性思考,提出了科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些建议和对策。

一、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特别是始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各级党政“一把手”中实行的划定责任区、确定联系点和推行的汇报点评制度被列为市纪委创新型工作;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态势,连续几年查办案件的数量均居全市前列,得到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市进行了交流和推广;始终紧跟反腐倡廉形势需要,认真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和落实工作,《关于加强对涉财工程项目进行决算的规定》、《进贤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村级村务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在全市起到了示范作用;始终依靠“大宣教”的工作格局,探索出了一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增强了教育的实效性;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参与中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了县委、政府决策政策的贯彻落实。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我县反腐倡廉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领导干部“两手抓、两手硬”方针坚持的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廉政的问题,“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落实得不实,对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一些重点领域、热点行业工作程序不太规范,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乡镇、部门对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重视支持不够,有些纪检干部抓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不够,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教育机制、自律机制、财务管理机制、民主监督机制还不规范。三是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单位制度跟进不及时,缺乏时效性,有的单位重制定轻落实、缺乏约束力。个别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上应付差事,甚至有的制度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监督作用。四是干部作风不容乐观。个别领导干部大局意识不强,在一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上配合不力,贻误了工作,影响了发展。有的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作风漂浮,特别是少数干部参与赌博、公款吃喝等问题仍然存在。五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础设施有待加强。县纪委人员交流不快,办公、办案设施难于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些乡镇、部门纪检组织力量单薄,工作场所、办案经费、人员配备等难于保障,履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新形势下加强我县反腐倡廉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全面履行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促进、保障、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思路,重点开展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实施和县委、县政府的政令畅通;开展对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侵害群众利益、不按规定招投标、违法分包转包、党员干部插手工程建设等行为;开展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合理的问题;加强对救助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认真查纠党性修养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胡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省市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积极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针对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狠刹“三股歪风”、集中解决“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狠刹公款吃喝歪风,解决奢侈浪费的问题。组织开展对《关于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的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取消财政拨付的接待补助,严肃追究领导的责任。二是狠刹参与赌博歪风,解决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对于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按照条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三是狠刹弄虚作假歪风,解决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对遇到困难就躲,遇到难题就推,遇到矛盾就绕和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干部,加大问责力度,追究其不作为的责任。

(三)坚决贯彻“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切实抓好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一要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加强 信访工作为基础,实行领导挂牌督办信访,推行领导“下访”制度。以提高办案质量为关键,建立健全查办大要案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依法办案规定,强化案件监督和审理工作。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继续推行“乡案县审”制度,加强对基层案件管理工作。坚决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扩大内需政策规定、违反政治纪律、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案件。严肃查处行政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公款旅游的行为、超标超编购置小汽车的问题。二要更加注重教育。进一步健全县委领导,纪委协调,部门主抓,各方配合的反腐倡廉宣教领导机制,完善落实反腐倡廉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列入全县干部培训规划,列入思想宣传工作计划,作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学习的主要内容;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要以独具特色、提高品位为目标,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在全县上下积极营造学廉、议廉、倡廉的浓厚政治氛围。三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突出科学性,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审查和清理,对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制度及时予以废除,对不完善的制度抓紧修订。突出创新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一些新的制度和规定;突出执行力,对不便操作的制度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增强可行性和操作性。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避制度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要更加注重监督。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干部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加大对决策行为的监督。完善落实领导干部信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及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委意见,实行廉政审查、开展廉政监督制度。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监管,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纠风工作专项治理力度。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土地流转、征地拆迁、上学、看病等方面群众反应强烈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对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挤占、截留、挪用等行为,严肃追究违纪领导干部的责任;全面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五)切实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全面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一要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工作规划》。严格按照中央《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县委《任务分工总体方案》的安排部署,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纪委、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的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步骤、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质量要求,定时进行督导检查。二要高位推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夯实各级党委、政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实行“一把手”三亲自、三带头,即:亲自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制度、带头接受监督。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指标。其次,要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开展季度点评、半年报告、年终考核和专项检查、全面检查、重点督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三,要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研究制定科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考核办法,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注重结果的运用,严格考核奖惩,严肃查处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反腐倡廉各项目标责任的全面落实。三要完善机制,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领导机制,实行县委领导、纪委协调、乡镇主抓、涉农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监督的领导机制。完善教育机制,建立农村党员活动阵地,开展党纪条规和警示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完善监督机制,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勤廉双述”等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落实“村帐乡管”,实行农村财务年度审计和村级干部离任审计,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实现村务的真公开、常公开和全公开;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科学管理,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方法粗暴、办事不公、侵害群众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的问题。

(六)积极探索科学执纪的有效方法,提高纪检监察组织的执纪能力。在纪检监察组织中开展“解放思想、科学执纪”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开展一次理论调研,开展一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举行一次党政纪条规知识竞赛,并分期分批派员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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