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民族工作调研报告|我市城市民族工作调研思考
我市城市民族工作调研思考
我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现有少数民族34个,人口2万余人,其中回族占80%,城镇少数民族人口约1万人,主要分布在迎江、大观两区。我市的城市少数民族有以下特点:一是小聚居,大分散,城区主要集中在沿江大南门附近,其它街道也有分布;二是民族成分较多,但其它民族人口较少,回族占绝大多数;三是少数民族干部、知识分子占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较大,经济型精英人才较少;四是城市民族街区基础设施较差,特色尚不明显;五是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较强,对涉及本民族的荣辱、利益等方面的问题较敏感。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市民委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城市民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走在全省前列。
一、主要情况及基本做法
1、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民族工作的认识得到加强,对民族工作的关心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几任书记、市长亲自带队深入民族聚居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分管领导深入现场,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如清真宰牛场的迁建、大南门民族文化街区的规划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修缮创建、清真寺消防通道等问题,市领导多次协调、亲自督办,才得以落实。每年开斋节,市几大班子领导都专程到南关清真寺,亲切慰问回族同胞,市财政拨出专款祝贺节日。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积极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已形成良好的传统,极大地推动了我市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
20xx年,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庆发〔20xx〕8号),提出了加快全市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十一条举措,规范了财政、规划、教育、交通、扶贫等部门责任义务。同时,市政府对进一步明确了21个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及兼职委员,专门行文制定了兼职委员职责和工作制度,要求每个兼职委员单位每年至少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1至2件实事。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凝聚了各方力量,初步形成了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齐抓共管,民委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共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实施意见》出台和市民委兼职委员工作制度建立以后,市民委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社会各界对民族工作的关注支持力度明显增强。市财政设立了民族工作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市规划局出资编制完成大南门民族文化街区规划;市交通局帮助开通了清真寺消防通道、修建新回民公墓水泥路;市农委积极帮助民族村场开发新农村建设发展项目;市公安局及时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苗头性事件;市教育局将少数民族学生初中升高中由原先加3分改为加5分录取;市体育局配合市民委,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群众体育运动。由于各部门通力协作,进一步拓展了城市民族工作的空间,为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2、注重发挥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在基层。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在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化解民族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难以替代的作用。市民委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积极支持民族社居委发展民族经济,创办社会公益事业,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一是以民族团结工作为抓手,努力创建文明和谐的新社区。南水回族社区所在地大南门是我市传统的回族聚居区。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城市改造后,许多汉族居民相继迁入,回汉之间因生活习惯不同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街道办事处和社居委充分尊重回族的风俗习惯,努力排除一些不安定因素。专门在大南门街设立了民族一条街的标志牌,严禁在此区域内经营销售回族禁忌的生熟食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这项规定得到了广大经营户的充分理解和自觉遵守。社居委不断加大对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周活动,召开汉族和少数民族群众联谊会等形式,增进了相互间的理解和尊重,密切了邻里关系,增强民族间的凝聚力,营造和谐的社区生活氛围。二是以扶贫帮困为重点,真诚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南水社区内共有少数民族312户,其中生活特别困难的有30户,主要是五保户和夫妻双双下岗户。社居委逐一登记在册,将他们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优先考虑最低生活保障,定期开展慰问。社居委还积极帮他们谋求重新上岗的机会,解决再就业中遇到的困难。社居委还创立了“妇女维权岗”,组织社居委的工作人员、辖区内的公安干警、居住在社区内的司法界专业人士,主动上门处理侵犯少数民族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三是以发展经济、弘扬民族文化为突破口,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质量。社居委积极寻求支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因地制宜,兴办和协办少数民族传统行业和便民商业网点数十家,网点遍布辖区内的大街小巷,既发展了少数民族
经济,又方便了群众生活,还帮助一些少数民族群众解决了就业问题。在积极发展经济的同时,社居委组建了南水民族艺术团,定期开展自娱自乐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社区群众生活,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设立了“星光老年之家”,使老人们老有所乐。开展了“美在家庭”活动,宣传家庭伦理道德,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社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和汉族群众和睦相处,共同发展。民族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南水回族社区先后多次受到省市表彰,被命名为“全省和谐社区”。
根据伊斯兰教的民族特点,市民委注重发挥伊斯兰教协会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的独特作用。在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指导市伊协及时换届。现任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更加合理,文化水平、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充满了生机与活力,真正成为政府联系广大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纽带,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3、加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贯彻力度,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提供根本保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颁布十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市民委多次编发《条例》宣传小册,指导社区开设宣传栏,组织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扩大了干部群众的知晓面,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积极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支持伊斯兰教协会筹资130万元对南关清真寺进行大修,全寺面貌焕然一新,不仅为广大穆斯林群众开展宗教活动提供了一个优美的场所,也为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尊重少数民族特殊的丧葬习俗,全市城乡兴建回民公墓达十处。市政府重点解决了城区回民公墓用地问题,帮助兴建了回民公墓。公墓的规模和管理水平在省内均属一流。20xx年,市民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全部办理养老、医疗保险,解除了与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人员的后顾之忧。三是大力弘扬和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20xx年,市政府协调市文化局将回族古建筑探花第交给市伊斯兰教协会,开辟为**回族历史文化陈列馆,两年来共接待省内外参观人员近万人,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展示**良好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20xx年,经国家民委领导实地指导和严格把关,陈列馆顺利通过了审批,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省民委领导来我市隆重举行授牌仪式。为加强传统回族聚居区建设,挖掘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内涵,突显民族特色,市民委、市规划局和迎江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考察组,赴西安等地考察,学习外地成功经验,市、区两级财政拨款30万元对大南门民族文化街区进行规划。四是做好清真食品的服务和监管工作。20xx年,市、区两级政府投资119万元在城郊新建了清真宰牛场,实行生牛集中定点屠宰,彻底解决大南门环境污染问题;20xx年,市财政又拨款8万元对宰牛场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市政府还协调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五年内免收一切费用目前,清真宰牛场运行正常,确保了市内清真牛肉的供应;,支持清真网点建设,加强清真饮食服务,在确保清真饮食经营方向不变的前提下,民族、商务等部门妥善解决了百年老店马永兴清真饭店的问题,现该饭店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修葺一新,重新开张营业;近年来,我市清真饮食业有了较大发展。截止20xx年底,全市经营清真饮食的少数民族个体工商户约有120余家,其中市区接待能力超过百人的规模较大的清真饭店3家,基本满足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需要。五是扶持重点民族企业发展。在省民委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民委的共同努力,20xx年,柏兆记清真食品厂、清怡针纺织品公司被国家民委批准为“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20xx年两家企业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加强设备改造,进行技术更新,扩大生产规模。柏兆记实现了年销售额3000万元,再创历史新高,清怡针纺新建了26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购置了新设备,实现工业总产值1亿3千万元。
4、努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城市民族工作的开展营造优良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每年九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市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宣传动员;几大班子分管领导亲自走上街头,宣讲民族政策;市民委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各种活动。如举办民族政策知识竞赛,组织广场文艺演出,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等。目前,市文广局、市民委正在积极创作一台以**回族历史人物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融合为主题的黄梅戏《民族英雄马大用》。通过不懈努力,党的民族政策更加深入人心,遵守民族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在全市上下形成了维护民族团结、关注民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及时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突发事件。制定了《**市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应急工作机制,为及时妥善处理民族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注重对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民族部门及时介入,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将矛盾纠纷全部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年来,我市先后妥善处理大大小小涉及民族方面纠纷近20起,促进了民族团结,维护了一方稳定。
二、存在问题
我市的城市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无章可循。长期以来,我市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只接受工商和卫生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民族工作部门基本没有参与进来。个体清真食品工商户均未通过市、县(区)级民族工作部门认定,国营清真食品企业也没有经过市、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审批。清真食品生产,尤其是个体经营,完全处于一种自发状态,监督管理无章可循,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着“清真不真”的现象,一些个体工商户乱打“清真”招牌的现象非常普遍,回族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
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难度加大。由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加上一些人员主动接受管理的意识不强,使得户籍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其情况难以掌握,在管理和服务上的难度加大。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来宜经商等逐年增多,其风俗习惯有时得不到当地汉族群众的尊重和理解,一些侵害少数民族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突发性事件增多。
3、城乡民族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清真食品行业仍是城市民族经济的主导产业,虽在近年有了一些发展,但规模小,竞争力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各民族村(场)基础条件差、生产形式单一、增收渠道狭窄的问题仍是制约民族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4、城市民族工作开展不够充分。由于城市少数民族居住比较分散,人数少,容易被忽视,加上人员职业构成复杂,各行各业都有,工作开展的难度很大。基层部门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民族工作的性质、内容理解片面,对民族工作存在着畏难情绪。
三、对策及建议
1、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宣传力度,尽力普及民族知识,增进汉族对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了解和尊重,增强相关部门为少数民族服务的意识。各级政府应按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大对民族村(场)、民族企业的扶持力度。
2、建议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少数民族社团组织,广泛调动少数民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热情。
3、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巩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4、制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法,建立健全解决民族问题突发事件的协调机制。
5、将清真食品的监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探索清真食品监管途径。一是联合工商、商务等部门对全市的清真饮食网点和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加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支持市伊斯兰教协会参与清真食品监制工作,适时推行清真标志监制挂牌工作,遏制乱打“清真”牌的现象;二是继续加大对重点清真食品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培养少数民族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力量,落实好对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三是支持民族村场建立肉牛养殖基地。充分发挥民族村场肉牛养殖传统优势,将肉牛养殖业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制定优惠政策,争取资金扶持,支持联户经营,扩大养殖规模,形成产业效应。在增加民族村场群众收入的同时,缓解牛肉市场供需矛盾,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牛肉价格过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