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内容】我市有关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17-03-17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我市有关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多年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过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市委提出“四个三”的目标,民政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加强、完善和提高。
一、关于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民政局机关编制21个(其中公务员17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2人离岗,驾驶员2人,1人在乡镇挂职任副乡长,1人在村挂职任第一书记,缺编1人;本科6人,大专13人,中专以上1人,40岁以上8人,30岁以上12人。
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44人,其中年龄50岁以上6人,40岁以上17人,30岁以上19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24人,高中以上6人。
乡镇民政所现有专职民政干部37人,其中民政助理员17人,民政会计20人;本科文化程度1人,大专19人,高中17人;年龄在50岁以上2人,40岁以上23人,30岁以上12人。
从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现状来看,总体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人员结构不合理,缺编现象严重。
二、关于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目标
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735人(其中在册1307人,应保尽保428人),在院集中供养385人,集中供养率为21.6%,年人均供养标准为2400元。分散供养对象1360人,年人均供养标准为1500元。现有17所农村敬老院,大部分房屋陈旧,条件简陋,有的已成危房,很不安全。按照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要求,20xx年我市农村敬老院新增加床位29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30%,到20xx年实现集中供养率50%的目标,在院集中供养人员将达872人。因此,农村敬老院建设任务重、压力大、时间紧。
为确保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目标的实现:
一是计划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敬老院建设任务,到20xx年全市敬老院床位数达996张。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做到对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安全,使所有敬老院的院容院貌得到改观,供养人数、供养标准逐步提高。
二是多方筹资,加快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认养、认捐、认建。除积极争取省民生工程资金外,通过发行福利彩票募集公益金,并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厂房和其他房产,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建设,加快敬老院建设步伐。
三是将五保老人的基本供养标准、敬老院工作人员基本报酬、办公经费等逐步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建立敬老院经费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以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健康运行。
三、关于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从而实现绿色殡葬的目标
通过10多年的努力,市区的乱葬乱埋问题得到了有效清理和整顿,殡改工作位于全省和宣城市前列,完成了殡葬改革的第一步目标。然而,殡葬改革不仅仅是解决遗体火化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处理好骨灰安葬,解决乱埋乱葬问题,以达到节约土地、节约资金、净化环境、文明丧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目的。
目前,我市大部分乡镇、村未建立村级公益性墓地,少数虽建了村级公益性墓地,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公益性墓地条件简陋,标准不高,墓地入葬率较低,农村丧户将骨灰二次入棺土葬、乱埋乱葬现象时有发生。20xx年,全市共死亡2712人,仅有200人安放在渡口公墓,其它2512人都散葬在农村,按每处6平方米计算,每年占用山场、林地、耕地约23亩,20年就是460亩,且土地不可再利用,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流失,影响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不仅损害了广大群众的丧葬利益,而且违背了殡葬改革最终目的。在全市推行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已迫在眉睫。为此,应超前谋划,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全市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总体测算,把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好,并作为推行殡葬改革的一项硬件措施来抓,全面禁止骨灰乱埋乱葬和二次入棺土葬,促进农村殡葬改革向纵深发展。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到20xx年,全市每个村或每个乡镇、办事处规划若干处村级公益性墓地;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葬、管”相配套局面全面形成;所有火化后的骨灰全部安葬在村级公益性墓地内。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实行绩效考核。市委、政府应将生态墓地建设列为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重要内容,列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与乡镇、街道签订《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明确乡镇、街道建设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的职责任务,确保生态墓地建设工作全面完成。
三是加大投入,逐步将殡葬改革列入民生工程。殡葬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做好了,做彻底了,不仅能净化社会风气,而且对保护资源,净化环境,维护山林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乡财政应安排专项资金,推进村级生态公益性墓地建设,鼓励、支持村组和群众将故人骨灰集中安放,实行绿色殡葬的目的。
四、关于大力发展养老事业,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人达5万人,占总人口的13.3%。按照国际通行的惯例,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0%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国老龄化程度是12%,我市已进入老龄时代,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目前,我市有养老机构19个,其中农村敬老院17所,现集中供养五保老人385人,市福利院老年公寓休养老人320人,南河社区托老所休养老人18人。从以上情况看,我市现有养老机构远远满足不了社会需求。在老龄化过程中,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①老龄化速度过快,社会养老压力逐步加大;②城乡老人收入水平较低,难以满足老年人生存、发展需要;③因子女外出创业造成空巢老人增多,高龄老人增长较快,传统老年人服务和养老模式面临新的挑战。
针对以上问题,要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医、老有所乐问题,必须从实际出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养老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也是激发和调动社会各界加快发展的重要环节,养老问题解决好了既可以减轻家庭负担,也可以减轻社会负担,更主要的是可以减轻政府压力。为此,各级政府必须要加大投入,推进和改善养老保险体制,加大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和各种养老机构的投入,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城乡医疗卫生设施建设,解决老有所医问题;加快城乡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适时开展有益老人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解决老有所乐问题。
第二、破解难题,加快发展。鉴于目前形势和状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快老年事业发展。一是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二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投入,加快老年公寓建设步伐,满足社会养老需求;三是依托社区开展养老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空巢老人、困难老人养老服务问题;四是积极倡导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扶持。
第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安徽省实施〈老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好儿子、好媳妇”评选活动、树立“养老、敬老、助老、孝老”典型人物,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养老、敬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对不敬不孝的子女进行教育,对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损害老人合法权益等及时进行调解和查处,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打击,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从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养老、敬老、助老、孝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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