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胡锦涛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论述和新思维
的环境条件,创造性地提出了很多新提法、新措施。他希望:“宣传思想战线从新的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大力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改革,在新的实践中努力开创宣传思想工作的新局面。”
在2002年1月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胡锦涛的讲话始终贯彻了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强调“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一定要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他强调:“要尊重舆论宣传的规律,讲究舆论宣传的艺术,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水平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实践性统一起来,使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为群众所乐于接受,能够回答群众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1]也就是说,把坚持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建立在尊重宣传规律的基础上,这是胡锦涛“科学发展观”思想在宣传思想工作方面的体现。这个关于我国现阶段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思路,在他后来的论述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论证。
在胡锦涛关于新闻、宣传和思想工作的论证中,许多观点体现出他的新思维,这里试概括如下:
一、尊重舆论宣传的规律,讲究宣传艺术
早在2002年1月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胡锦涛在对宣传提出政治要求的同时,也提出了尊重舆论宣传的规律的要求。宣传的规律不是几句话,而是一门学科。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诸如新闻价值、受众接受心理、对信息传播中规律性现象的认识、传播技巧等等,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已经形成了许多职业工作的规范。如果不尊重这些人类传播中共通的东西,粗暴地干涉、违背信息的生产、传输、消费的规律,形式上可能能够达到具体的目的,但可能传播的实际效果是无效或逆向效果。
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这是一种宏观的认识,他要求“科学地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形成新思路,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取得新成效。”[2]这个思想贯穿在胡锦涛以下各方面的论述中。
二、改革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
新的《意见》指出,中央领导同志出席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做报道。中央领导同志题词、作序、写贺信、发贺电、参观展览、观看演出、给部门或地方的指示或批示、出席地方和部门举办的颁奖、剪彩、奠基、首发、首映等仪式和接见、照相、联欢、探望、纪念会、联谊会、研讨会等活动,一般不作公开报道。
除了具有全局性的重大会议外,会议报道不应把中央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作为报道与否和报道规格的惟一标准,不应完全依照职务安排报纸版面和电视时段。《意见》要求地方党报关于地方领导的报道规格,不得简单比照中央领导,因为中央领导同志担负着国务活动的任务。在这个《意见》中,给予了传媒一定的选择权。例如,虽然原则上规定了何种情况的领导同志的活动可以不报道,但是也赋予传媒报道的权利,《意见》写道:“如有新闻价值,均可由新闻媒体对海外和在我国新闻网站上自主报道。”“可由新闻单位自行审定的稿件,尽量由新闻媒体自主报道。”[3]一个不长的文件中,两次出现“自主报道”的用词,首次在中办的文件中使用“新闻价值”的概念,显示出党中央对新闻工作规律的尊重。
三、“三贴近”和“三深入”
胡锦涛2003年初带领政治局同志参观西柏坡,强调牢记毛泽东1949年进北京前关于两个“务必”的教导。随后他在多次讲话中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调“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新闻和宣传
方面,则提出了“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是从一个方面改变传媒脱离
群众、脱离实际的现状,而“三贴近”的要求,是从正面提出问题,同样要解决的是传媒与群众、与生活脱节的问题。“三贴近”从新闻业务的角度,为传媒找准新闻源头指示了方向,提供了丰富的源泉。我国近年“民生新闻”、“讲述老百姓的故事”等观念的流行,与胡锦涛提出传媒报道“三贴近”不无关系。
而对电影这种文艺传播的媒介,鉴于它文化创作的特点,胡锦涛提出了“三深入”的要求。他在2005年12月接见电影工作者时说:“电影作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艺术形式,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大力发展我国电影事业,对于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希望“全国广大电影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注重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汲取思想营养和艺术灵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努力创作出更多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精品力作”。[4]这个问题同样涉及文艺创作的源泉。
四、坚持讲真话、报实情
出于各种狭隘的考虑,传媒不能真实地报告事实在新形势下已经成为一种痼疾。胡锦涛就这个问题谈到:“要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要切实改进文风,写文章、搞报道都要言之有物、生动鲜活、言简意赅,切忌八股习气。”[1]依照胡锦涛的指示,中央宣传部门就新闻真实问题正在进行专项整顿,从行政规章和职业道德两方面,切实遏制这种不良作风的蔓延。
五、新闻传播要讲究时效
根据这个指示精神,我国从2003年起完善国家各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国务院开始制定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的法规,并于2004年5月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2006年1月公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六、讲究新闻传播的艺术
胡锦涛在强调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的同时,也要求注意传播的方式方法。其一,善于用事实说话。他要求:“紧密结合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和生产生活实际,善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群众熟悉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搞好宣传教育”。[5]其二,提高新闻的感召力。在视察解放军报时,除了提出政治方面的要求外,胡锦涛要求:“提高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召力、战斗力。”[6]其三,注重改进文风。胡锦涛要求“切实改进文风,写文章、搞报道都要言之有物、生动鲜活、言简意赅,切忌八股习气。”[1]
七、从五大监督系统整体上考察舆论监督
八、形成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的外宣舆论力量
随着中国纳入世界交往体系,以及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中国的对外传播成为一个显在而紧迫的问题。2003年12月,胡锦涛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把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作为宣传思想战线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中央的对外工作方针,全面客观地向世界介绍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断发展的情况,及时准确地宣传我国对国际事务的主张,着力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不断增进我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逐步形成同我国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对外宣传舆论力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5]在这里,他要求对外传播的“全面客观”和“准确及时”,显然意识到尊重宣传规律的问题。
在同一会议上,李长春根据胡锦涛的讲话做了进一步的论证,包括一些具体的认识和做法,例如对外宣传实施“走出去”的战略、以进入国际主流社会和主流媒体为重点、力争更多的广播电视节目在境外落地、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对外宣传,等等。
九、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
胡锦涛高度重视信息产业的发展,落实到新闻、宣传领域,便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所确认的以下任务:“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8]在这里,《决定》提出了四方面的具体措施: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通过这四方面的工作,依法管理网络。
十、提高传媒人员的素质
同志们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能力素质。[6]
胡锦涛主持党和国家的工作三四年来,对现阶段我国的文化、宣传、新闻和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论证,思想敏锐,观点全面,注重辩证地、科学地看待和处理问题,既坚持了原则性,更重视观念认识的与时俱进,显现出稳健的领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