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2012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时间:2017-03-01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打造“京南卫星生态城”和建设“白沟?白洋淀温泉城”次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2年,以党的

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文秘杂烩网极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新机制,服务新方法,考核新手段。紧紧围绕惠民计生、和谐计生、文明计生,夯实基础抓规范,打造亮点抓示范,优质服务抓模范。切实发挥好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计生队伍的骨干作用,基层组织的自治作用,综治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水平,努力争创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县。

二、主要目标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95‰以内;

2、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5%以上;

3、出生统计求实率达到95%以上;

4、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7%以上;

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

6、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

7、各项计生工作指标达到省、市规范要求,整体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增强新时期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是2012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人口计生系统的一项中心任务。要用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统一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各级干部的思想,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做其事、见其效,用实际行动推进各项工作。要学以致用,紧紧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好抓手。每一个计生干部都要做到熟悉《决定》精神实质,会解释、能应用。上半年,县人口计生局要对全县计生干部组织一次中央《决定》精神理论考试,考试结果书面通报全县。

(二)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深化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1、强化计、卫合作,拓宽服务领域。实行计、卫合作,整合技术服务资源,拓宽服务领域,是实现优质服务的前提。县计生部门要探索通过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运行机制,实行院、站“一体化”管理。通过整合资源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乡级计生服务站也要因地制宜推进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

2、加强中心站建设,提高辐射能力。要以国债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大投入力度,今年6月底前完成基础设施和相关技术服务设备配套建设任务。9月底前,龙湾镇、朱各庄镇、大营镇要达到昝岗镇“一街、二园、六中心”建设标准,并能依托中心站自主开展普查、避孕节育手术、生殖健康、孕期保健等常规性服务活动;县技术站和昝岗镇联合探索育龄妇女孕期有偿保健服务工作,为推进基层优质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依靠自身技术服务水平提高辐射能力。

3、推进县、乡计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实行双向流动,统筹安排技术服务力量和人员结构,有效解决乡级计生服务站技术力量不足和技术水平不高的问题。技术人员双向流动管理办法由县人口计生局组织制定并会同乡(镇)共同组织实施。通过科学整合服务资源,统筹安排技术力量,努力使县、乡计生服务站尽快“活起来、富起来”,切实发挥好计生服务站的作用,提高计生服务效能。

4、严明责任、量化标准,抓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县、乡两级计生服务站要以“四定”(定岗、定责、定任务、定奖惩)为主要抓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乡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业务资格考试和培训,达不到上岗资格的待岗培训(或自学)一个月,之后经考核仍不达标的,取消执业资格,退回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安置。对在岗人员,通过绩效工资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各项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在强化县、乡计生服务站技术服务的同时,同步推进药具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以及计生行政服务工作。

(三)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双文明”建设活动,分别比去年提高50%和10%(创建标准见雄计育领字【2008】9号文)。各乡(镇)创建的婚育文明村必须要成为计生工作的样板村,年底县将对“双文明”创建活动组织检查验收。

 

(四)改革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依法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制定出台《雄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用)》,借鉴“安新征收模式”,大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是建立征管新机制,成立社会抚养费征收机构,组建征收专职队伍。从县人口计生局、各乡(镇)计生办、县法院、县纪检监察局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好专职征收队伍。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新机制健康运行。三是选择条件具备的乡、村先行试点,成熟后再向全县推开。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机制的改革,采取试点与委托征收相结合的模式,逐步扩大县集中征收的村数。凡是县确定集中征收的村,各乡(镇)要积极配合,保证集中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凡是确定集中征收的村,由所属乡(镇)计生办据实申报该村规定时限内的政策外出生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并立即停止委托征收行为。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将对县计生局、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违反规定要求,擅自征收甚至弄虚作假、不配合集中征收工作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五)协调联动,综合治理,下大力抓好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管理、城镇违法生育治理工作

按照“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落实“三定一考”工作模式,抓好以下“三项工作”的综合治理。一是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真正把“关爱女孩行动”落到实处。计生与妇联、团委、教育局等部门要组织好计生家庭的贫困女学生扶助活动,今年计划从计生事业费中拿出2-3万元资助这些贫困女生。严厉打击“两非”和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通过卫生、药监、公安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实行举证奖励制度,每查实一例举证,奖励乡(镇)计生办3000元。向社会公布“两非”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一经查实,奖励首报人1000元。奖金从“两非”案件的罚款中列支。同时,将举证“两非”案件作为考核乡镇计生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确保每个乡(镇)全年举证“两非”案达到一件以上。县人口计生局要会同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加强调研,积极创新综合治理性别比的工作方法和举措,通过大力宣传和“两非”案件的查处,有效震慑“两非”行为,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水平。二是继续完善“以房管人”和“以企管人”相结合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模式。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监测和分析,按照“管用、有效”的原则,推进工作规范化运作。同时向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雄州镇、昝岗镇、龙湾镇、朱各庄镇大力推广。建立切实可行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各乡镇、村都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组织建设,彻底解决漏登、漏管问题。乡(镇)要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流动人口较多的村或企业要有专职管理人员,并建立流动人口协会,逐步实现“属地化管理、居民化服务”的目标,力争使全县流入人口建档和服务率都达到90%以上。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好城镇违法生育治理活动。对城镇违法生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党政纪处分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三到位”。开展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普查服务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局制定城镇职工普查服务工作方案,并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六)认真开展“阳光行政、便民维权”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活动”的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落实。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工作环境,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提升计生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县、乡都要设立计划生育公开栏,公示政策法规、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收费标准、负责人员以及行风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实现“职责履行到位、权利保障到位、程序知情到位、接受监督到位;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活动,实现阳光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张岗乡年内要完成新建计生服务站的扫尾工程,实现集中服务和“一站式”办公。

(七)严格转化标准,落实分包责任,切实做好计生后进村转化工作

根据计生后进村转化标准,落实县、乡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后进村制度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全面落实后进村分包转化责任制。加大对计生后进村转化督导力度和调查解剖力度,努力推进后进转化工作。要实实在在抓几个反面典型,尤其是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目标完不成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我县后进村转化率达到90%以上,促进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均衡发展。

(八)全面落实计生奖励政策,不断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惠民计生”、“和谐计生”建设

继续完善“以县级奖励扶助为主体,乡(镇)、村和县直部门相配合,全社会参与”的一体化奖励机制,逐步完善“少生奖励、困难救助、服务免费、政策优先、贫困扶持、养老保障”的利益导向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惠民计生”政策。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普惠性政策的出台情况,整合完善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好我县的普惠性政策与奖励优惠政策的有效衔接工作。兑现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认真落实农村18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夫妻每人每月10元的奖金,兑现农村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夫妻双方各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确保县级奖扶到位率达到100%。各乡(镇)、村,特别是有条件的乡(镇)、村也要把奖励扶助作为推动“惠民计生”、“和谐计生”的重要手段,有针对性地制定好本乡(镇)、村的奖励扶助办法,并抓好落实。同时,积极动员企业、名人、富人参与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贫困救助。县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各乡(镇)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认真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依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好本系统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并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的惠及每个计生家庭。抓好“少生快富”工程,积极开展“关爱女孩”困难救助等活动。发挥我县民营企业多的优势,在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乡(镇)抓好民营企业对农村计生家庭“一帮一”试点,探索企业参与计生家庭救助和“少生快富”工程的新路子。要加大奖励扶助宣传,扩大奖励扶助的影响力,把利益导向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创造优良政策环境

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机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每年专题研究计生工作分别不少于四次。各乡(镇)对涉及人口计生事业的重要工作,要随时研究,及时向县委、政府报告。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调控手段,创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环境。

(二)加强基层队伍和组织建设,把好第一道防线

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队伍待遇的落实。着力解决好计生干部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问题,提高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一手抓队伍管理。制定出台《雄县计生队伍管理办法》,3月底前,全县计生系统全部落实以“四定”(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为核心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建强农村“两委”班子和计生专干、小组长队伍。在村“两委”换届中,凡是违背计生政策的,一律不得提名为村“两委”干部,更不得担任计生干部。村“两委”换届后,计生干部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乡(镇)要积极探索育龄妇女小组长薪酬和工作挂钩的机制,奖优罚懒,有条件的乡(镇)可适当增加小组长待遇。

(三)严格考核,落实奖惩

采取日常工作检查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科学评价各乡镇和管理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依据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排位,并依据考核办法兑现奖惩。日常工作检查考核情况每季度向县分管领导书面汇报一次,必要时向全县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全年各乡(镇)综合考核排位情况在考核结束后一个月内书面呈报县委、县政府,落实奖惩。

(四)加大明察暗访和调查解剖力度

采取互查、联查及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调查解剖面。年内解剖层面不低于总村数的20%。把明察暗访和调查解剖的重点放在计划生育后进村和信访重点村。要以信访为线索,以报表为依据,组织专门力量定期进行抽查。同一信访案件,被当地群众举报两次仍没有处理到位的,将对信访村进行解剖;同一村,连续出现两次以上信访案件的,要进行解剖。一个乡镇如果年内有二个以上的村被黄牌警告,则给予该乡(镇)黄牌警告,并列为县委、政府重点管理乡镇,问题严重的直至“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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