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票|烟票性质对卷烟市场影响思考分析

时间:2017-02-14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最近在浏览报纸时一篇标题为《烟票:坠入贪腐的门票》的文章吸引笔者的关注,小时候只听过计划经济下,商品紧缺只能通过油票、粮票等票券来统筹分配。烟票何许物也?又是缘何而生?烟票表面上为烟店开具的领烟凭证,持有者可以在提货期限内提取相应数量卷烟的票据。实质上,它却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烟票的代币券性质。烟票经司法认
定为代币购物券性质,而制售烟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9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规定。它的这种性质决定其沦入洗钱的工具,烟店则变为洗钱的银行。

二、烟票的隐晦行贿手段性质。烟票滋生腐败主要由于其方便行贿者隐蔽携带,方便受贿者兑换现金,使贿赂交易不再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更像是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与赠送购物卡、消费券有相同性质。烟票也是卷烟的广泛流通性与单品高价值性被错误利用的显著表现。

三、烟票的虚拟性质。烟票的虚拟性是决定它与其它商店的消费优惠券存在本质的区别。烟票之所以被认定为代币券,一方面它并不存在实物商品交易,或者说烟店根本没有发售烟票的相应库存卷烟数量,另一方面它的流通泛滥直接助长腐败,扰乱国家金融与烟草专卖秩序。正是烟票的特殊性质满足市场特殊需求,使其在市场风靡。这也正是其它商店优惠券、消费券所不具备的破坏力。

烟票的不良特性使其对卷烟市场形成较大负面影响,具体为如下几点:

一、烟票的虚拟性使得空壳零售客户增加,虚拟交易也增加,相反影响真实的卷烟市场销售,损害合法持证零售客户的经营利润。市场上拥有复杂关系网,但日常经营对卷烟零售毫不重视的空壳商店就大量涌现。客户获得卷烟专卖零售许可证只是纯粹为达到销售烟票的目的,而不是零售卷烟,可以称为“挂羊头卖狗肉”,空壳客户的增加随之大大增加烟草企业的服务与管理成本。同时市场上涌现大量的高档烟消费市场需求以虚拟的方式进行,大概为每条软330中华(软)“手续费”为30元,329中华(软)手续费为50元。而实际从事烟票交易的客户多为空壳客户,留给合法客户的礼品用烟市场份额也随之减少。

二、烟票使洗钱更方便,使行贿行为、腐败行为更隐蔽。说烟票产生腐败行为可能偏激,但说滋长或者助长是却有道理分明。烟票这种新的行贿受贿方式的产生,不仅有利于隐瞒罪行,而且也为违法分子寻求借口推脱,更是为腐败这种赤裸裸的犯罪行为,穿上合法的外衣,使行贿受贿者的心理不再惶恐与不安。

三、烟票存在交易安全隐患。由于烟草公司货源分配的中华货源极为有限,空壳客户无法提供相对应的卷烟货源,一旦消费者要求兑换卷烟,客户将无法供应,必然造成纠纷。一些并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空壳的销售点更是可能利用售发烟票的方式聚敛钱财后挟款潜逃,到时烟票将变为一堆无用的废纸。部分受贿的官员可能担心自己的违法行为被揭发,甚至会不敢投诉与举报,更不利对违法销售点的监督与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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