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2-09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二年,也是继续深入落实省委八届五次全会部署各项任务的重要一年,为贯彻落实全省、州、县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省劳动保障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紧紧围绕州局党组“优服务、严监管,强科技、重发展,创新优、勇争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2113116”工程的落实力度,巩固提高“五个一”监督卡的规范力度和效果。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源头治理和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狠抓教育提素质,强化制度促规范,严格监督抓落实,为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长:罗向东(局长)

副组长:李玉龙(副局长)

游尚光(党支部书记)

和承君(纪检组长)

成员:周云芳(办公室主任)

李丽平(社保股股长)

杨卫光(社保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周云芳(兼)

办公室成员:余光辉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上头脑清醒,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上毫不动摇,确保全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2、要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劳动保障工作服务和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在全面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实施“三法”惯彻执行工作情况的检查。认真抓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调解法》的宣传贯彻实施,重点围绕落实省厅《关于全面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的意见》、推动健全劳动保障工作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管理、全面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仲裁调解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三法”监察落实情况的检查。三是要对全面落实县政府和州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党的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1、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理念。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要坚决克服不敏锐、不干事、不踏实、不干净、不负责任的问题,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完成各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2、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改进会风和文风,大力精简会议文件,严格控制会务消费,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修建楼堂馆所,经批准的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并加强审核和管理。认真执行工作用车的管理办法,严格禁止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

(三)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工作。

1、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把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在学习中加深理解,在理解中推动工作。

2、全 体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开展严肃政治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弘扬新风正气,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在全局开展警示教育。

3、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点针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继续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组织抓好深入治理和监督检查。

4、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管,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按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一季度组织搞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年度集中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落实集体议事规则和程序。8月份要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进一步实施“监督卡”制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引深、扎实、有效上下功夫。继续巩固完善“五个一”监督卡制度,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提高监督规范的质量和效果,保证各项行政行为、服务行为达到行政对象的认可和满意。继续把整改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穿到纠风工作全过程,重点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围绕“两个确保”,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坚持把巩固和扩大仲裁调解和劳动监察专项整治的成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严防反弹。严厉惩处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违法用工等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履行监管职责的规范力度,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监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强化执法工作质量检查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违法用工、超时加班、拖欠工资等行为,坚决查处违法用工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二是开展对各种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动态监管体系和首问责任体系建设情况,确保个项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严肃处理损害农民工利益的重大责任行为,坚决查处行为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对“两法”监督做到“五不放过”,即:行为责任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人民群众没有满意不放过。

2、认真做好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工作。继续组织开展违法用工“三下乡”活动,加强对违法的监督检查,坚决惩处弄虚作假、坑农害农的行为。进一步清理涉农涉企的问题。规范所属工会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用工、拖欠工资等行为。严格禁止将农民工工资变相收为押金的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

3、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的通知要求,对各类职业资格设置、考试、鉴定、培训、收费和发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

4、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员制度,积极参与和做好县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文明和谐单位和文明和谐行业活动,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部门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

5、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县政府和州局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失职渎职行为。要通过实施“五个一”监督卡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使行政执法实现“五个零”,即:执法态度零距离,执法对象零差别,执法过程零障碍,执法程序零差错,执法结果零投诉。使执行公务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收受被管理人和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及接受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或私人旅游,不准到下属单位或工作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以各种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经商办企业或投资入股经营开矿,不准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使服务社会实现“五个紧贴”:紧贴经济发展大局搞服务,紧贴社会安定焦点搞服务,紧贴企业发展需求搞服务,紧贴群众生活保障搞服务,紧贴新型农村建设搞服务。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工作人员擅离职守、服务态度冷、硬、横、刁以及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6、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党务公开。要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重点,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和事项,实行阳光作业。

(五)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1、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执法稽查、名优推荐等工作之便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因失职渎职造成危害社会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财务纪律的案件;包庇纵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2、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腐败分子决不放过、决不姑息。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提高依靠自身力量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完善督办机制,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正确掌握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加强案件剖析和举一反三的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

3、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认真总结和完善“五查一监管”的做法和经验,坚持经常查一查有没有违规执法、不当执法的行为;查一查有没有以权谋私、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查一查有没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负责任的行为;查一查监管制度、监管手段有没有薄弱环节和漏洞;查一查有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搞地方保护主义的行为。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案件,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六)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1、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和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贯彻落实省厅制定的惩防体系《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州局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2113116”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扩大干部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推广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试点经验,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3、积极推进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完善收支分类管理体系,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体系,在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政府集中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七)切实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

1、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自觉地实践“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设立纪检监察工作,配备监察委员,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为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提高创造条件。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同各种腐蚀和诱惑作斗争。严格依纪依法规范执纪办案行为,坚决防止纪检监察干部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

3、加强纪检监察能力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依纪依法、执纪办案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的能力。发扬光荣传统,不断改革创新,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要努力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成为党性强、作风硬、要求严,党和人民可以完全信赖的干部。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

局党支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州局的部署与自身的实际结合起来,把县政府的要求和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务求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

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放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来谋划和部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劳动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干部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务求取得新的更加明显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责任追究。

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领导干部分工负责的工作落实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和解决情况以及责任追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的或应追究责任没有追究责任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包庇袒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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