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中级人民法院述职报告

时间:2017-01-03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2009年中级人民法院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受院长××同志的委托,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班子述职,敬请评议。

一年来,我院党组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高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按照“和谐司法”、“特色法院”的工作目标和“敢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工作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路,转变作风,两级法院呈现出大和谐大发展的可喜态势。在2009年全省综治考评全省法院满意度调查中我院列第一位。涉诉信访工作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集中排查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在连续三次荣获××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今年又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服务大局,履行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面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务廉洁。始终将打击重点对准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如成功审理了公安部督办的景德镇汪国辉、张国平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省高院指定管辖的原抚州市副市长邱火明受贿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为服务我市“世界铜都”建设,积极开展了“盗窃电力设施、涉铜产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实行异地交叉审判、从重从快审理,审结该类案件18件,极大地震慑了犯罪,为铜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陈某诈骗一案,我们主动与公安、检察院协调,针对其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公、检、法以此案为契机,加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宣传力度,犯罪分子纷纷到公、检、法投案自首,2009年全市共有11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和谐司法,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坚持以和为贵的和谐司法理念,公正高效地审理民事案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审理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在审理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总公司下属的12家分公司申请破产案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紧急司法建议书,引起省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单位认真研究鹰潭中院司法建议。同时我们按照边破边立的工作思路,依法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我院领导带领办案法官南征北战,先后赴安徽、甘肃、云南、重庆等地,千方百计为改制企业追回损失,努力实现无震荡破产,杜绝了破产企业职工集体上访、闹访等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促进政令畅通和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坚持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对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支持,确保政令畅通。同时,依法对不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撤销,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化进程。我国首例姓名权案---赵c诉月湖区公安分局行政登记一案,我们一审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依法治国的宪法精神,依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依法撤销了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判决作出后,人民网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网民表示不反对。二审中,经法院居中协调,双方达成和解,赵c自愿更改名字,月湖公安分局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该案的审理在法院落实司法为民、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的意义上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同时,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相关法治进程。前不久,《规范汉字表》公布,规定今后我国新生儿的取名用字必须从中选取,乱取名、取怪名的现象将得到遏制,类似赵c这样的案件再不会发生。

二、紧扣中心,齐抓共管,全面落实我市中心工作任务

全市法院积极投入到全市中心工作中,与审判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努力做到审判工作与中心工作两协调、两不误、两促进。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优势,全面服务我市招商引资、联建共创、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全市法院按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把维护农村稳定、化解“涉农”纠纷、保障农民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积极创新思路,找准审判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着力点,做到“职能护民、调解利民、救助亲民、爱心惠民”。“职能护民”,审理各类涉农刑事案件196件,对217名犯罪分子追究了刑事责任。“调解利民”,调撤涉农案件458件,占涉农

案件总数的61.3。“救助亲民”,为农民工追讨工资716.5万元;为农村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56.7万余元。“爱心惠民”,累计为解决农村群众生活困难投资10万余元。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了“扶贫助困”、“包保帮扶”等活动,采取领导“一对一”帮扶、部门包保等形式,积极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我们还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典型案例公开报道、法制下乡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民了解法律程序、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三、司法为民,关注民生,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我们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关注民生,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下大力气解决“涉诉信访”、“执行难”问题,努力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步走”,破解涉诉信访难题。我市法院涉诉信访形势一度严峻,省高院院长曾亲自挂点督办。我院党组痛下决心,精心组织,实施“三步走”,涉诉信访工作初见成效。去年以来,我市法院没有出现一起涉诉进京非正常访案件。

第一步,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去年年初,结合实际,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目标,即旧的案件要攻坚克难,新的案件要坚决防止,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稳控在当地。全面推行“谁办案、谁负责”、案件责任终身负责制、案件排查责任制、包案责任制、稳控责任制、责任倒查制等一整套信访责任制度。将涉诉信访落实到每一级法院、每个部门、每一个合议庭,每一名法官。

第二步,攻坚克难,对历史老案、骨头难案一件一件解决。继续坚持“每周三院长接待日”制度,大力推行院长下访接待上访群众制度。解决了一批涉诉上访老户的难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一直上访了十年的老上访户马玉堂在中院领导实地协调与耐心细致劝说下,心中疙瘩解开了,多年的矛盾化解了。为表达对法院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感激之情,特意向中级法院送来感谢信和感谢横匾。

第三步,牢固树立和谐办案理念,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涉诉信访问题发生。要求法官牢固树立和谐办案理念,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让当事人胜败皆服。同时,法院审判委员会将“存不存在当事人上访的隐患,能不能案结事了”作为讨论案件时首先要考虑的要素。案件质量得到提高,从源头上有效的防止了新的涉诉信访问题发生。 同时,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成绩显著。截止4月22日,共清理执行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121件,执行标的6166万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清理执行率93.75;清理执行重点案件57件,重点案件清理执行率95.6。案件执结率跻身全省前列。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3月,省委政法委刘德意副书记来检查时,对我院清理积案工作的经验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省高院副院长郭兵一行对我院清理积案工作取得的成绩评价说,鹰潭下了很大功夫,很不简单,值得全省法院学习。 四、抓班子,带队伍,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

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教育管理,提高司法能力,队伍的办案能力、调解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一个团结务实、敢于亮剑的团体更加成熟。全市法院物质装备进一步增强,办公办案条件进一步优化,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

——以教育活动为先导,把班子和队伍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最高院的部署,去年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接见全国大法官和大检察官时的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了优化政务环境年活动,今年又按照市委的部署,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继续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果,进一步端正了司法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加强监督管理,为公正司法提供组织人事保障。建立业绩考核档案,从今年初开始,全省法院将对各中级法院各项工作做量化考核,我们已经将各项考核措施及指标分解到各个部门。加大人才队伍保障力度,按照公平择优和“任人唯贤”的原则,开展了两次较大规模的竞争上岗,培养和选拔了一批年轻骨干力量。

——教育防范,严厉查处,确保司法廉洁。狠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持对基层法院及其院长考核制,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管理。今年初,我们通过明查暗访,把最高院的“五个严禁”落到实处。同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待群众举报,做到举报一件查处一件。共收到群众来信12件,来访15人。经过查实,没有发现严重违法违纪的现象。

 

——进一步改善物质装备,优化办公办案条件,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两级法院通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奋力拼搏,赢得了自身新发展。一是基本建设取得新进展。贵溪法院新审判楼今年已正式投入使用;中院新建审判综合大楼正在如火如荼地紧张建设中,今年争取主体工程完工。二是法院物质装备得到改善。所有审判业务部门配备了办案用车,各部门办公电脑全部更新换代,进一步优化了办公办案条件。

五、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宪法意识,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我院党组班子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公正司法有机结合起来,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市委和人大的工作部署和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主动向市委、人大汇报审判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检查。加强督办力度,市中级法院对人大、政协、信访部门交办转办的24件信函,做到定期办结,定期回复。对“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改进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60余人次。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一年来,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733件1443人次。

我市法院各项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和进步。但与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我市法院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有的案件质量和效率还不高。主要由于办案人员法学理论功底不扎实、理念不新,思想观念、审判水平不能完全跟上形势的发展,就案办案,机械办案。

——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原因错综复杂,有司法环境的问题,有社会没能建立完善的司法救助基金的问题,有执行干警执行方式和工作技巧的问题,但更多的是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的问题和申请执行人不能准确提供相关信息,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

——涉诉信访的压力还很大,老的问题没有全部解决,新的问题也屡有发生。

正视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2012年全市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为鹰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各位领导、同志们,你们的评判是衡量我们工作好坏的标尺,你们的评价是我们改进工作和努力的方向,你们的评判将是我们在这次述职考评中的最大收获。最后,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同志们对市中级法院的工作多加指导,多加关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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