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09年防治艾滋病工作总结及2012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民政局2009年防治艾滋病工作总结及2012年防治艾滋病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治艾滋病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县防治艾滋病奋斗目标,全面落实民政局与××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签订的《2009年度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职能作用,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促进防治艾滋病政策措施的落实。
在工作中,我局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使防治艾滋病工作与村民委员会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两个文明建设结合在一起,并结合当地实际,依法制定防治艾滋病方面的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大力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从而带动社区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促进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防治艾滋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提高认识,相关部门既要通力合作,又要各负其责。为此,县民政局要求全县各乡镇的民政助理员、我局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对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妇,认真讲解艾滋病的防治知识、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等相关政策措施,使他们认识到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并要求村(居)委会做好这方面的宣传工作。 三、积极做好关怀救助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7号)文件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落实现行各项救助政策,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给予必要的救助。我局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将艾滋病患者及家属纳入了救助范围。除对部分患者按每人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救助外,还同时给予经济困难艾滋病患者必要的医疗救助。
四、严把婚姻登记检测关
2009年,我局重点开展了完善婚姻登记机关设置,改善婚姻登记场所和服务设施,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强化婚姻登记业务管理,拓展婚姻登记服务领域,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等工作。共办理结婚登记3930对,补领婚姻登记120对,全部由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对其免费进行血液检测,做到了早发现、早控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艾滋病毒的感染和传播蔓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五、存在的困难由于艾滋病人姓名不向社会公布,所以把城镇艾滋病困难家庭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农村艾滋病特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和给予救助的工作难以统计,但只要是城镇困难家庭我局都做到“应保才保、应保尽保”,属农村特困家庭的纳入了农村低保,给予了必要的救济救助。
六、2012年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完善防治艾滋病工作机制。
(二)利用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献血日等活动,做好各类人群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艾滋病知识。
(三)继续执行落实好“四免一关怀”政策,将艾滋病感染者生活困难家庭纳入特困人员救助范围;配合做好艾滋病孤儿、孤老的救助工作。引导和促进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及家庭参加自助及互助活动,解决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家庭困难救助工作。
(四)积极配合好卫生部门对新婚登记者进行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