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基层一线单位|论基层公安局长如何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人类社会步入数字、信息化的当下,舆论和媒体这对孪生兄弟凭借与生俱来的特点和敏感触角,对公众广泛关注的新闻事件予以造势、叠加放大,如若任其渲染、炒作,不适时加以正面引导,极有可能引发大的群众性骚乱,更有甚者,政府和社会的管理职能弱化,境外敌对势力插手,造成局面失控。舆论和媒体的社会影响力之大,贵
州“瓮安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特别是当前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城乡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仇富”、“仇官”的社会心理普遍存在,习惯于“不患寡而患不均”传统理念被不完善的社会分配制度打破,部分群众对基层组织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公安机关作为党委、政府政策的忠实执行者、捍卫者,责无旁贷地站在社会矛盾的最前沿,老百姓的怨气和不满将直接发泄在公安机关身上。加之舆论和媒体在追求效益最大化时,往往对事件大肆渲染,混淆视听,以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基层公安机关的领导者或决策者如何提高驾驭和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是摆在当前亟待思考和认真面对的问题。
基层公安机关的领导者——公安局长,驾驭和引导舆论的能力,将直接表现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及危机化解上。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在最小的影响面把危机化解掉,这是公安局长必须具备的能力。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舆论和媒体自身具有的双重作用。一方面,能够快速地把事实真相传送给公众,抑制谣言传播的时空,达到稳定公众心理反应的社会效果,同时也能快速动员社会资源共同应对危机;另一方面,社会舆论大肆渲染、过分夸张,特别是不实报道扩大危机的剧烈程度,增加危机的处理难度,这是其消极作用的一面。因此,把握好舆论和媒体的双重作用,是我们提高驾驭和引导舆论能力的关键之所在。
我们也应当看到,长期以来,基层公安机关惯性于侦查破案、治安防范、社会管理,疏于掌握舆论和媒体的应对能力,往往在舆论和媒体面前表现出失语和无声。即便有些想法,也亦如寓言中“狼来了”那位心存侥幸的男孩。当灾难真正来临,却束手无策,为此我们曾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涉警负面报道,我市公安机关近两年就有数十名同志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血淋淋的教训,让我们不能再漠视舆论的威力和对媒体渲染的麻木。当务之急,提高驾驭和引导舆论能力之课,我们必须及时快速补上。
一、要具有敏锐的政治责任意识,时刻保持社会舆论洞察甄别能力和掌控力
孟建柱部长在全国厅局长会议上指出:“严防别有用心的人恶意炒作,要组织专门力量,有的放矢加强以互联网为重点的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有关问题在社会上发酵,引发连锁反应,牢牢把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作为长期战斗在维稳和对敌斗争一线公安机关的指挥员,我们深知社会舆论的监督对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纯洁公安队伍具有双重积极作用。一方面,社会舆论监督让我们在阳光下规范执法而不致误入歧途。另一方面,社会舆论监督也迫使那些混进队伍中的人不得不默默收起“滥芋”。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没有及时正确引导,就会被社会舆论“打”得口舌难辩,遍体鳞伤。因此锻炼和提高公安机关指挥员对社会舆论的洞察甄别力和掌控力,刻不容缓。我认为,作为一名基层公安局长,凭借公安机关掌握的丰富的信息资源,在从获得的社会舆论信息中认真甄别、筛选的基础上,正确评估社会舆论有可能给公安机关带来的风险,从而及早的制定预案,积极有效应对,未雨绸缪,准备充分,任何危机都会被及时化解。3月4日,我县开发区发生一起挖掘机司机将阻挠施工的农民故意轧死案件。公安机关快速出警,将犯罪嫌疑人及时抓获。因案发地系有争议的地块,于是有人借机炒作,声称施工老板故意指使挖掘机司机将人轧死,背后有保护伞,黑社会强行施工等等,死者家属也借机抬尸上访,要挟政府。原本平静的县城,一时间被网上帖子炒得沸沸扬扬。网监大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启动预案,会同县委宣传部,组织近二十名“刀笔写手”,进行“灌水”跟帖,踩压,使其原帖沉底。与此同时,笔者主动接受电视台采访,披露事实真相,第一时间在县电视台播出,还真相于民众。一场可能引发的社会危机成功化解。
二、反应迅速,及时应对社会舆论的各种发难,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
当社会舆论指向或发难时,公安机关的一把手切不可心存侥幸或熟视无睹,应及时应对。即便是真的危机来临也要直面应对,公众和媒体迫切需要在混乱的信息中看清事件真相。公安机关在此时做出恰当的反应,有利于减少舆论和媒体的指责和危害。因此,公安机关要在第一时间发出声音,表明姿态,不给舆论寻机的口实。只要我们态度诚恳,敢于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绕弯子,措辞严谨,表述清楚,相信人民群众都有明辨是非的能力。2003年夏天,笔者担任分局常务副局长、分管110工作时遇到这样一个案件:一对青年男女在河边洗手,不慎双双落水。110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赶到现场,积极处置,因河水较深,在群众的帮助下,二十分钟后这对青年才被打捞出水。110民警及时做人工呼吸抢救,终因溺水时间较长,未能挽救这对年轻人的生命。当时我赶到现场看到刚刚打捞上岸、相拥而死的男女青年,也不禁潸然泪下。随后,死者的父母也赶到现场,悲痛欲绝,继而迁怒殴打执勤民警,称110民出警不作为,肯定110民警出警过程严格按照公安部颁发的出警规范履行职责。在此基础上邀请电视台记者来我局采访,陈述事情经过,采访现场围观群众和检察机关,让群众和检察机关为110出警民警伸张正义。面对死者家属和舆论媒体对公安机关的指责发难,我们沉着应对,社会舆论渐渐地倒向公安机关,不明真相的群众通过电视台播出节目了解真相后强烈指责死者家属没有社会道义,并谴责不负责任的媒体。尽管这样,为了表示对死者家属的同情和对生命的敬畏,我们给这对如花少年送去了花圈。死者家属看到我们不计前嫌,诚恳向公安机关道歉。这一幕被记录下来,在电视台播出。事后我们反思这起落水事件的处理,认为民警救人心切,没能及时通知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忽略了120联动机制,这确实是我们的工作疏忽。我们主动向媒体坦承我们工作失误,舆论和媒体对公安机关110工作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
三、建立一支稳固媒体朋友队伍是公安机关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
基层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地经常与各种新闻媒体记者打交道,与有正义感和责任心的媒体记者结成牢固的朋友关系,应该说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就媒体记者而言,因公安工作本身具有神秘刺激的特点,公众会普遍关注来自警方的新闻,新闻无论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都是他们报道的重要资源,所以媒体记者也乐于结交我们做朋友。一旦舆论指向有悖于公安机关,我们要靠平时培养起来的良性关系和媒体善意的声音挤压舆论负面指向的空间,这时媒体朋友的应对作用在减少不良影响上将起到更好的效果。当一些社会舆论和不友好的媒体频频发难时,我们大可不必反诘责问舆论和媒体,这样做极易引火烧身,如果我们把问题交给媒体,让媒体和社会舆论双方都在为谁是真理的捍卫者争辩时,你就可以站在旁边捂着嘴偷着乐了。
四、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有效利用媒体资源和正确舆论引导,借力推动公安工作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对待社会舆论和媒体,爱恨交加。有的干脆对媒体敬而远之,老死不相往来。有的害怕媒体,在媒体面前束手无策。在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信息高度发达的当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是我们唯一选择,重新审视与媒体打交道,引导和驾驭舆论的指向是我们基层公安局长现在乃至将来着力加强的常态化工作。提高社会舆论引导能力,有效利用舆论和媒体资源,对当前我们正在开展的“三大建设”,对树立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对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等方面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今年2月21日,我县城关中心地带一栋地标性建筑内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时值我县两会召开在即,一时间全县上下,议论纷纷。社会舆论关注、质疑公安机关何时破案,县领导一天数次催问案情进展。而对这种处境,局党委明确分工,党委成员全部上案,排除干扰积极应对舆论和媒体。笔者作为县局局长和新闻发言人,在全力组织侦破的同时,除对侦查过程中应当保密的内容和情节外,适时向社会通报案件的进展,借助舆论和媒体,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经过一周的缜密侦查,此案成功告破。我们徒步押解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邀请电视台记者跟踪采访,一时间整座山城万人空巷,燃放鞭炮以示祝贺。第二天,两会召开,县人大主任在大会召开之前破例提议人大代表向战斗在破案一线的公安民警表示亲切的慰问和热烈祝贺。整个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将支持公安工作作为讨论的中心话题之一,并联名提出议题,增加公安经费。通过这起案件,事后反思,我们在案件侦破前,有效利用舆论和媒体,引导社会群众不要产生恐惧心理;侦破之中,对一些不利于侦破工作的舆论进行了压制,拿捏有度;侦破之后,舆论造势达到震慑犯罪和宣传自我的共赢效果。
这些年的工作实践证明:思想解放,头脑清醒,能够善于利用媒体驾驭和引导舆论,这是基层公安局长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