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70周年征文】公安建国60周年征文:三句话,60年不变的真经
公安民警建国60周年征文:60年不变的真经时全国共授予52人,江苏只有2人。他的言传身教感动和激励着我们。有三句话至今仍时常在耳际萦绕。
“干我们这行的说到底就是要为老百姓破案,就是要把老百姓的事当自已的事来办。” ——1981年国庆节在局食堂第一次见到潘局长时,他对我说的一句话。
潘局长不仅重视大案侦破,而且还重视一般案件的侦破。他说:“农民、工人一年忙到头,就那一点儿钱,如果被偷了,整个家庭都要受很大影响。”叶甸仓南的一户群众家失窃2000多元,他要求刑警队不破案不撤兵。侦察员赵希贵、丁红军在那里一住就是半年,最终破了案才回局。那些年,全县一般刑事案件破案率都在85%以上。那个年代,许多人都想转为城镇户口。那天,会上讨论某镇上报名单,有7个是乡镇干部家属,2个是特困群众家属,而这个镇只有2个名额。潘局长提出:七个干部让一下,这次解决二个特困群众。有人说干部中有三个是县领导过问过的。潘局长说:“一个地方公安机关在群众中有没有威信,一看有没有为他把难事解决掉,如破案,二看公安办事公不公。你们看材料,乡镇干部再困难也比群众日子好过呀。县领导那里,我去解释。”
有个镇领导的儿子犯了罪,被刑事拘留了,找潘局长说情。他说:“这个口子不能开,干部子女犯罪了,不依法处理,老百姓就看不起公安机关了。”
潘局长有一个独特的了解群众反应的渠道。为了消除疲劳,他常下班后到姜堰澡堂子里“闷”一下,然后在大堂椅子上躺下,听浴客们的谈论。他说这是一个“百口堂”,在这里可以听到群众的各种声音。
他对自己要求很严。公安局起初只有一辆黄吉普,后来渐渐地增加了“拉塔”、“桑塔纳”等,他除了到扬州、南京开会,在县城全是步行,下乡有时还是坐刑警队的三轮摩托。那时没有公款吃喝,上面或外地来人,他全带回家招待。
新中国60年,沧桑巨变。但共产党人崇高敬业精神永远不变。潘兆祥局长这三句话是公安干警60年不变的真经,值得我们后来人永远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