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吴法官|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征文
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征文
浅议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丰富内涵
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刚刚闭幕,最高人民法院就部署在各级人民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深化,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首先必须牢固树立几种意识。首先要牢固树立法官的政治意识,通过深入持续地开展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教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是要牢固树立法官的大局意识,强化为大局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理清新思路,以更加有力的措施为大局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再次是要牢固树立法官的群众意识,坚持司法为民、利民、便民、爱民,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后是要牢固树立法官的公平正义意识,坚持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二、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还应当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培养法官的为民意识,切实加强对法官的权力观教育,进一步解决好“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教育法官把“为人民司法”作为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为维护人民权益而努力工作。大力培养法官的务实作风和创新精神。鼓励法官独立思考、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胆尝试、积极探索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更好地保护群众根本利益、更好地贯彻执行法律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把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成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队伍。
三、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同时必须倾力落实为民措施。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细化并规范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使之落实到审查立案、审判、执行、处理信访、接受监督全过程。要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实行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建立快速、便捷的立案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案件速裁机制。积极开展巡回审理,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等做法,经常性地深入村组、社区办案和开展法律咨询,把法庭开在田间地头,把纠纷解决在群众身边,从而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要进一步加大对特困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不让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建立完善执行救助基金,对判决利益不能实现且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人予以救助,并确保救助资金的使用公开、公正、公平。要完善信访处理机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真正减少和避免信访问题的发生。
四、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还必须致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当今时代,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社会矛盾凸显,不稳定因素增多,社会司法需求增加。面对这种形势,作为人民法官,我们必须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特别是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更好地承担起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扎实推进岗位练兵,提升法官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要建立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直接联系沟通机制,注重从法律层面和社会层面的结合上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注重问计于民,不断积累解决新问题的司法经验,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只有将人民法官应当具有的精神放在历史的坐标上,放在时代的视野里,放在发展的格局中,不断丰富人民法官精神的时代内涵,明确当代人民法官的责任与使命,将为民热情转化为为民行动,才能彰显示司法为民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