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2009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文物局2009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2009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稳步推进文化法制建设。一是召开了2009年度全市文化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会议,部署了本年度全市文化系统法制工作。二是以金陵图书馆为试点,开展了局属各单位法治**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建设。确定了江宁区文化局、建邺区文化局、溧水县文化局为2009年全市文化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面推进全市文化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建设,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市文化行政机关已经全面实行了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制度。四是对行政和民事案件应诉作出了积极的响应。对金石网吧案(一审)和(二审)、雄鹰网吧案(一审)等两件三次行政诉讼案,张绮媛人事争议案(一审)和张国宪自诉案(一审)等两件民事诉讼案,作出了积极的响应。(1)**市栖霞区华盛发网络服务中心合伙人之一金石诉我局行政许可纠纷案,一审法院(2009)玄行初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本机关胜诉。原告上诉市中级法院,经二审法院2009年6月7日(2009)宁行终字第80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上诉人撤诉。(2)在雄鹰网吧案一审诉讼期间,因宁文市网罚字2008年度第1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存在文字性错误,为维护行政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本机关宁文市网罚撤字〔2009〕第1号决定,撤销了宁文市网罚字2008年度第1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一审法院2009年5月31日(2009)玄行初字第17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原告撤诉。该案经重走程序后,本机关完成了对该网吧的行政处罚。该案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在本市市域范围内发生的最严重的一起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其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3)指导市民俗博物馆做好了该馆解除与张绮媛同志人事关系争议案,经市人事局仲裁,市民俗博物馆胜诉。张绮媛同志向白下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正在等待一审法院开庭审理。(4)张国宪自诉案(一审)民事诉讼案,自诉人撤诉。五是加强了对本机关涉法文书的形式审查。对溧水县永阳镇本色娱乐中心违法演出案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形式审查,提出了书面审查意见。指导玄武区文化局完成了**米乐星娱乐有限公司申请开办娱乐经营场所(ktv)行政许可听证工作。六是受省文化厅的委托,参加了文化部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办公系统第二轮专家评审会,并依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的要求,向其提供了我局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许可听证各类法律文书和规范文本(电子文本),以及我局文化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规范文本(电子文本)。查获销售窝点47处,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21600张。四是组织了李长春同志考察**文化场所的选点、改造和迎查工作。五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事项上网办理。上半年共受理网吧行政许可变更事项141件,办结114件,完成行政处罚案件28件。
第四,继续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建设。一是督察所有行政执法事项无条件上网运行,杜绝双轨运行现象。截止6月底,上网办理169件。二是加强对所有办件流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审查,针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办理结果外网查询等功能需求,不断加工完善。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网上操作流程全程监控、监督。五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便民服务。 9年4月23日),已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施行。二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9〕66号)的要求,完成了《**市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评估报告》的课题研究和课题报告的撰写、报送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市文化系统文化理论创新工作,《**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政策研究报告》荣获省文化厅2008年度文化理论创新工程一等奖,《2007年**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年度报告》荣获省文化厅2008年度文化理论创新工程三等奖。四是对江宁区锡剧团、浦口区扬剧团进行调研,形成了《**市区县国有专业艺术院团发展现状调研报告》。初步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法制保护对策研究报告》。五是受文化部市场司和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的委托,组织我市参加了“中国文化市场三十年”网上征文活动,截至6月30日,报送和发表征文43篇。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中国文化市场三十年”网站开设了“**征文专栏”。这些征文从多角度、多视野反映了**市文化市场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六是完成了对《2008年**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年度报告》的修改,该报告被收入《中国创意产业报告(2009)》一书,已于今年4月出版发行。完成了对《2008年**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报告》的修改,并被收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文化蓝皮书—公共服务》一书,该书2009年8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第六,努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协调发展。根据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参加研究了组织**文化产业考察团到台湾考察、招商工作;与**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共同研究了**文化产业考察团创意产业协会分团组团工作;修改、审核、报送了协会起草的《**文化产业考察团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分团方案(草案)》。根据栖霞区委宣传部的请求,协助、配合栖霞区政府组织2009首届中国“龙潭杯”金箔金线应用创意设计大赛活动。向**钟山创意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钟山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dtz载德梁行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介绍了我市创意产业相关政策。应栖霞区政府的邀请,实地考察了**钟山创意产业园,并就该园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提出了政策建议。对**垠坤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宣告西祠街区网络实体店经营失败,园区转型为青年创业园,提出了意见。
二、2009年下半年的主要任务
第一,认真组织实施《**市游艺娱乐经营场所2009-2011年总量与布局规划方案》和“网吧发展计划”。继续保持取缔无证游艺娱乐经营场所和“黑网吧”的高压态势,在反复查处、坚决取缔中建立较好的市场经营秩序。突出抓好全市网吧监管系统建设,按照全国一个标准,全省一个软件的原则,将安装和反卸载作为长期的工作目标。实行区域责任制,做好文化聚集场所易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检查全市文化行政机关对《2009年**市文化(文物)系统普法、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要点》和《2009年**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学法安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本机关和各区县文化局制定的涉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加强对本机关和各区县文化局文化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代理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备工作。
第三,继续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以江宁区文化局、建邺区文化局、溧水县文化局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为重点,2009年10-11月开展对各区县文化局和机关行政执法处室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第四,进一步做好对各区县文化局和机关各处室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涉法问题的研究和答复,特别是对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涉法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
第五,紧紧围绕“文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继续组织好全市文化系统文化理论创新和理论成果评奖工作。
第六,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工作的指导,研究拟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园区的建设,促进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