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改革最新消息】林业局纪监工作2009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检部门和林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抓制度规范管理,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制度建设是廉
政建设的根本保证,局党委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治本措施来抓,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力求以制度管事管人,尽最大可能从源头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是抓班子的自身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政领导与所属47个企业、事业、科室69位负责人送达《党风廉政责任状》,形成了比较严密的责任网络。并首次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写入《党风廉政责任状》。二是抓责任的落实。将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情况纳入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总体考核之中,明确职责,与单位的评先创优和干部的提拔使用,经济奖惩挂钩,严格责任追究。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事制度。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分析各阶段林业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做好林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进行经验交流,起到典型示范作用。四是抓审批制度。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对林业审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项目从原来的30多项减少为现在的10多项,做到除《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硬性规定本级审批、核准外,其余都全部取消或委托到乡镇林业站办理。五是抓“阳光”制度。局党委始终坚持大小工程项目、资产拍卖、房屋出租、山林权转让等都严格按照市纪委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上半年组织资产拍卖公开招投标二场次,木材销售招投标三场次,青山转让一场次。
二、抓教育,增强意识,着力规范林业干部从政行为。
班子自身建设健是思想政治建设,腐败行为的产生,往往取决于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因。针对林业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不断加强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我局主要强化以下几方面教育:一是抓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的落实,结合林业实际,采取组织集体学习、出宣传栏、听讲座等方式把广大林业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林业实践,推动经济工作。二是抓廉洁自律教育,今年春节,局党政班子成员带头向社会承诺,自觉觉遵守市纪委有关规定,不收受红包和有价证券,并以局纪委名义发出通知,要求全系统干部严格执行。通过教育,不断增强班子成员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牢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做到自查、自省、自警。三是抓警示教育。2009年5月23日,林业局举办二期行政执法、窗口单位全体人员培训班。邀请南平市林业局、**市检察院等部门的领导给林业执法人员上预防职务等法制辅导课。通过培训,境强了法制意识和规范从政行为。四是抓廉政文化教育。充分发挥廉内助枕头风的监督作用。通过教育,促进党干部行廉政、远腐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五是抓廉政预约谈话,定期或不定期地进找二层领导干部预约谈话,上半年共预约谈话10 人次,及时了解和掌握二层干部的思想动态。
三、抓热点,依法行政,着力多渠道化解林业风险。
林业即是支柱产业,也是热点行业。林业人不仅要洁身自好,更需要借助各种监督手段,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来强化对林业的监督。一是认真做好200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市纪委2009年4月30日通知点出的五个问题,逐条进行整改落实,并做好反馈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在2007年度民主测评优秀的基础上,认真地进行回头看,对社会各界人仕提出的三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地整改和反馈。三是发挥内审组把关作用。局内审组每年对独立法人的财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和法人代表实施管理测评,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查找不足或局领导预约谈话,及时吹风、扯袖子等形式进行落实。四是关注民生。认真抓好政务、场务公开工作,全系统上下全部实行政务、场务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重拳信访,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实行群众来信来访报告制度,不断探索和完善群众监督的条件和渠道。
今年共受理群众来访 3件3人,其中2件2人已安排查结,1件1人正在查办。对违纪党员加大立案查处,纯洁了党员队伍。今年党纪立案1件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抓好宣传教育。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要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学习党章,学习《实施纲要》,学习党的纪律,通过请老师上课,帮助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素质。二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电教片,帮助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召开家属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帮助干部职工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
二、抓好作风建设。与局政工股、效能办、办公室等科室积极配合,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切实改变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从思想上克服“小吏大权”的思想。
三、抓监督工作。突出监察职能。一要
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谋发展,以透明增合力,以知情求理解,以阳光促进廉洁,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坚持对林木转让、青山招投标的全程监督。二要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继续配合市监察局对林改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对森林资源管理、林业重点工程资金和利用国债造林的质量等开展执法监察,及时纠正违规审批林地、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林业资金以及国债造林中弄虚作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抓案件查办。认真查办职责范围内违反党纪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执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以木谋私,以证谋私的案件和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各种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破坏森林资源的案
五、抓行评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围绕以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为核心的林业各项改革,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在林业机关、规划队、木检站、服务大厅、森林公安等单位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损害林农利益的问题,努力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树立林业行业新风,促进了林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