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农村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完善新农村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
完善新农村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省辽中县检察院总结多年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经验,建议采取下列预防措施,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一,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网络,实行刚性预防。在农村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是全社会的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辽中县检察院多年的预防实践表明,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发生,必须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实行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参与,检察机关指导监督的工作机制。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行政和法律手段,实行预防职务犯罪的综合治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当前农村职务犯罪的新动向,及时了解掌握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问题,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消除滋生职务犯罪的隐患。
第二,建立健全各种财务管理制度。各乡镇政府,要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统一制定一个基层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责任追究制度,统一实施。纠正各自为政、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一是基层组织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三是建立经费收支咨询制度。四是建立监督体制。五是在基层组织财政收支统一管理后,财政部门管理人员应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严格去执行。对各单位、部门报销的票据,严格审查,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并实行大额支出集体审批制。
第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当一个单位发生职务犯罪案件时,只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是不够的,还要追究其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这样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负起责任来。要开展无职务犯罪机关、无职务犯罪单位、无职务犯罪行为活动,扎扎实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层层签订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责任状。
第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深化预防效果。一是要增强农村乡镇、站所、村组工作透明度。切实落实“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化预防网络作用,强化乡镇与村、村与组的相互监督机制。三是要加强农村资金管理,堵塞漏洞,广泛推行民主理财制度,强化定期审计监督和严格检查,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通过强化监督机制,使农村干部远离犯罪、不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