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倾听群众意见,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干群关系,切实有效解决好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社会治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公共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县委的要求,县综治委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以“提高群众安全感”为主题的“大走访”活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专群结合,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意见、建议,认真解决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治安问题,进一步理顺群众情绪,不断赢得广大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理解、支持,最大限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齐心协力创建平安和谐家园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大走访”范围覆盖全县所有村组(社区),农村农户、城镇家庭的入户走访率要达到100%。通过走访,使群众对社会治安的要求和呼声得到充分的反映,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热情大幅度提升,社会治安大局得到进一步稳定,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三、方法步骤
“大走访”活动由县综治委统一牵头组织实施,乡镇具体落实。“大走访”以“走千村,访万户”形式组织开展,动员政法各部门、乡镇及村组(社区)干部,通过发放收集“一卡两表”(宣传卡、调查表、回访表),深入每家每户,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平安建设要求,广泛征求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的意见和建议。整体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走访阶段(4月25日---5月1日)
各乡镇组织乡镇干部和入村干警,按照夏综治委[2009]13号文件要求,入户发放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调查表要现场发放,现场填写,现场收回。通过调查表,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关注民生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宣传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各项举措,发动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同时,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和建议,对住户和居民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重大困难,特别是对被盗抢侵害过的家庭和人员,进行认真调查,做好记录。了解住户和居民对治安状况的满意度和安全感,对不满意的住户和居民要详细记录不满意的原因和症结,并以乡镇为单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建立台帐。
走访时严禁弄虚作假,应付差事,一经发现哪里弄虚作假,必须推倒重来,并视情况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给以党政纪处理。
走访前,各乡镇、村组(社区)要核准实有户数,对那些举家外出打工或只有留守儿童的户数,要澄清统计后逐级上报。
第二阶段:重点走访阶段(5月3日----5月8日)对走访中对社会治安状况不满意,认为群众安全感低的农户,特别是有固定电话的重点户进行再走访。
对走访中归纳整理的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逐条进行分析,梳理清楚,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责任人;对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县公安局和乡镇派出所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侦破;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焦点、热点治安问题,要组织专门队伍进行专项整治,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各乡镇各部门在这一阶段要抓紧时间解决处理一批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调处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查找整改一批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用实实在在的工作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第四阶段:回访阶段(5月21日----5月30日)
根据前两阶段工作情况,按照“一村一警一干”要求,对在走访中发现的曾受到过盗抢侵害的家庭和人员以及对治安状况不满意的住户和居民进行回访慰问,并填写大走访活动回访表。对在走访中收集到的案件线索和合理化意见建议,要在回访时把案件侦办情况和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时向反映人说明或作出承诺。要充分运用回访这一实际行动,去沟通群众,用真情化解群众的积怨,充分获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把广大群众动员组织起来,自觉参与到平安建设之中,共同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以“提高群众安全感”为主题的“大走访”活动,是我县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次具体行动,也是推进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大走访”活动的开展,是新时期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服务群众、方便便利群众的时代要求,是不断赢得广大群众理解信任,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社会治安,积极同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斗争的有效载体,对于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二)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地“大走访”活动负总责,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认真研究、具体部署,有关领导要详细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活动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大走访”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县综治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协调沟通工作,一村一警平安建设工作队要积极配合乡镇村组(社区)抓好活动的落实。
(三)细化目标任务。各乡镇要根据各自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认真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和责任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四)强化督查检查。县将对“大走访”活动的进展及效果进行暗访督查,对领导重视,组织周密,行动扎实有效,群众满意度高的乡镇或部门通报表扬;对不能按照要求安排和落实工作,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通报批评直至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大走访”活动开展特别落后的,实行黄牌警告或重点管理、一票否决。该项工作纳入年底综合治理目标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