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型企业担保公司|企业担保公司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企业担保公司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近年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但担保公司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运作中潜在问题较多,主要包括资本金规模较小、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滞后、风险管控能力差等多方面,不仅影响了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能力,还潜在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
一、存在问题
(一)资本金不足,担保实力普遍较弱,担保公司规模普遍较小、自有资金少,不具备实际的担保或偿债能力。按照20xx年银监会发出的“风险提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与注册资本金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且必须是实缴资本”,许多担保机构实收资本难以到位;由于资本金数额不足,担保业务只能集中在某几方面或某几个企业,大额担保现象在某些时段比较严重,一旦发生业务代偿,将直接影响其自身的生存。
(二)风险补偿、转移机制不健全。一是缺乏完善的外部风险补偿机制。担保公司以担保基金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依靠它的业务经营收入来弥补亏损。政府仅仅依靠减免税来刺激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提供担保,而担保产生的风险却没有完善的配套补偿、分摊措施,担保公司面临可持续发展困境。二是内部风险补偿机制难执行。财政部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担保机构应按照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担保机构设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的10%提取保证金,存入财政部指定的银行,除担保机构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任何机构一律不得动用。担保机构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必须存入银行专户。”但实际操作中,大部分担保公司没有遵循相关规定,风险拨备严重不足。三是尚未建立担保风险转移机制。担保公司不能通过再担保或者保险的方式转移或化解代偿风险。
(三)担保机构缺乏专业人才,识别、控制风险的能力欠缺。担保行业目前尚没有建立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从业人员和素质普遍偏低,缺少具有担保专业知识和信贷管理知识、复合型的、相对稳定的人才队伍。从内部管理来看,大部分担保机构没有一套科学完整的风险甄别与分析评估系统,对企业风险的评估主要依赖业务员的主观判断,防范风险主要依靠苛刻的反担保措施,企业最终融资成本较高,调查显示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取得贷款的企业客户,实际承担的利率水平很高,有的担保公司收取客户的综合费用率加上银行贷款利息,再加上向担保公司交纳违约保证金、咨询费、公证费等其他费用,客户实际承担的费率水平是直接向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多,超出了多数企业的承受能力。
(四)法律制度建设滞后、行业监管缺位。一是20xx年《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该管理办法至今没有出台,对担保机构最低资本金要求、机构的准入与退出、从业人员与资格认定、业务范围与操作程序、风险控制与风险处置、财务制度与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缺少法律规范。而作为一个高风险的机构,缺乏对其监督和指导,担保机构极易陷入混乱的泥潭。二是行业监管缺位。国家经贸委《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省市设立由经贸委会同财政、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及商业银行等部门组成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管委员会,负责对辖区内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业务和机构的监督管理”,但因其是试点意见,加之未明确谁是牵头部门及各部门的职责,目前尚没有具体的部门和人员行使监管职责,担保公司各自为政,业务经营处于无序竞争状态。
二、对策建议
为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能持续、健康地发展,更好的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在积极拓宽思路、不断拓展业务领域的同时,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多元化增资扩股,壮大担保实力。积极鼓励担保机构做大做强。要建立合理的资本金补充和扩充机制,增加财政引导资金的投入,通过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增加对担保行业的投入,积极发展互助式担保的模式,通过多元化运作做大担保的盘子。
(二)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搞好银保互利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原则,进一步推进担保机构与金融部门的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根据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建立完善风险补偿、转移机制,形成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队伍,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决策程序。担保风险的高发性、离散性与不确定性,势必要求担保机构管理层和员工应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管理层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对担保风险和经营环境应有充分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还要建立一支具 有高度责任心,并具备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等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的员工队伍。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担保机构应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领导体制与决策程序,注意控制担保决策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建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和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内部组织机构之间要建立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具有良好的外部约束和相互牵制机制;目前应强调按经济规律自主决策,项目选择上应杜绝行政命令担保和人情担保,担保对象要体现扶优扶强,不搞扶贫济困。要重点防范道德风险,要建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并保持其权限的独立性。要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加强信息反馈系统的建设。
(四)明确监管主体,严格监管,规范发展。一是尽快明确牵头管理部门,加强行业归口管理监督。加强对担保公司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二是可借鉴金融许可制度,加大对担保公司市场准入的监管力度,即由归口管理部门同意经营许可后工商部门才能注册登记,同时对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允许任职,以切实提高担保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担保市场,督促担保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四是尽快出台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律法规。制定担保业法律规范,从机构准入、机构定位、信用担保活动基本规则、担保对象设定、反担保措施、监管机构等全方位搭建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制框架,以促进信用担保业的规范发展,从而更地服务于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