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收入补助标准】探析农村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满足率

时间:2016-07-05 来源:工作范文 点击:

探析农村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满足率

近年来,农村经济在党的富民政策作用下,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欠发达地区农村农户之间收入的差距明显拉大。而目前,“择优扶持”的农村金融政策,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讲,出现较大的反差,使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满足率在不断的下降,这将对低收入家庭改变现状和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设小康社会将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对此,应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并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农村低收入家庭金融需求满足现状及成因

 在此,笔者仅以**市镇**县为例,选择上、中、下三个样本村,把低于区域人均收入30%以下的确定为低收入家庭标准,并对其中60个低收入家庭作为样本户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三个样本村低收入家庭户,占三个村总户数的16.6%,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较调查的三个村人均收入低73.4%。20xx年在调查的60户样本户中,自有资金能力不足的43户,占样本户的71.7%。其中:自有资金能力30%以上的12户,占样本户的20%,30-20%的23户,占样本户的38.3%。10%以下的8户,占样本户的13.3%。

 在自有资金不足的43户中,有贷款需求的39户,占90.7 %,向农信社提出过申请的39户,占100%;其中已得到贷款的11户,占申请需求户的28.2%。贷款金额为3.7万元,占自身需求额度的28.1%,占39户贷款需求总量的9.2%;连续3年以上未得到贷款的16户,占样本户的26.7%。

 根据上述情况反映出:目前农村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满足率仅为18.7%,在欠发达地区的低收入家庭金融需求率较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反映在低收入家庭方面:一是经营规模小,人均耕地只有3.5亩,对农信社贡献率低;二是低收入家庭有一些年龄偏大经营能力较差。还有一些自身素质、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低,风险性较大;三是自身对信贷资金需求量较小,不愿与贷款大户联保,怕自身承担风险。

 反映在社会方面:主要是低收入家庭经济基础薄弱,除少部分以家族关系,组成联保获得贷款外,大部分找不到联保户,因此不具备贷款条件。

 反映在农信社方面:一是信贷准入门槛不断提高低收入家庭有陈欠贷款,并视为不具备贷款条件;同时对信用观念较差的农户采取无期限的信贷制裁;二是择优扶持的信贷政策,对低收入农户金融需求带来较大影响,甚至出现服务盲区;三是农信社对信贷营销实行绩效挂钩责任制,信贷员在利益的驱动下,自然的选择规模较大或者回报率较高的户,使低收入的农户受到冷落。

 二、对农村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满足率低,带来的负面影响

 1.影响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这些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在难以满足的情况下,无法扩大再生产,在简单的再生产过程中,资金缺口较大的农户,只能靠参与民间借贷以2分利高息抬款,也有的靠高价赊购生产资料,这样只能是大大地增加生产成本,不但没有增加收入,反而减少收入;还有一些资金缺口较小的农户,在无法解决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只能靠压缩投入,维持简单的再生产,难以实现增产增收。

 2.对当前新农村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在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目标中,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最为关键的。根本目的是使农民收入整体水平得到提高,生活得到改善。而目前低收入农户金融需求率较高,而满足率却较低,贫困现状难以改变,这就加大了农户之间收入水平的差距,而且扯新农村建设的后腿,严重影响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3.对盘活不良贷款产生一定的影响。据调查的情况表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大部分积压在这些低收入农户。例如调查的东屏镇公和勒村,截至20xx年9月末,陈欠贷款余额47万元,其中有39万元积压在低收入农户中,占陈欠贷款余额的83%。通过调查的情况看,连续3年以上未得到贷款的低收入28户,占该村有陈欠贷款户数的45%。基本上与农信社断绝了信贷往来关系。这不但对不良贷款的盘活带来严重影响,而且对农信社经营计划具有较大影响。

 4.不利农村信用社市场竞争和业务发展。目前,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政策与低收入农户金融需求不对称,加之一些信贷营销员嫌贫爱富的经营思想,对低收入农户不理睬,造成拒贷户越来越多,影响贷款面的扩大,在此同时,县域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即将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虽然目前这些低收入农户对金融服务贡献率较低,在短期内通过扶持,将逐步成为优质客户,这一潜在的优势将被其他金融机构或民间融资所占有,并对今后长远的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5.不利于区域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目前,欠发达地区农村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满足率较低,虽然主要原因在于低收入农户本身,但当地农村信用社为归避风险、追求规 模效益和利润最大化,对其金融需求分别采取控制、回避和信贷制裁,加之社会一些富裕农户对其持有不同程度的歧视态度,这样就形成了“你不还、我不贷;你不贷,我就不还”的相对立的局面。因此,这也就是目前农村信用环境恶化和欠佳的集中体现。

 三、建议及对策

 1.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多年来,国家对农村信用社给予了许多扶持政策,其目的就是通过农信社的发展壮大,更好地为“三农”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各级农信社要深刻领会其意图,转变经营观念,按照十六大报告所提出的“多予少取”的旨意,做到发展自我与服务“三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要针对农村低收入家庭的金融需求,制定差别信贷政策,营造宽松的环境,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尽快改变目前的现状。

 2.制定差别的信贷政策,适应低收入农户的金融需求。在防范和降低信贷风险的基础上,合理降低贷款条件由目前的5户联保减少到2-3户联保,同时对有陈欠贷款的户,通过签订以新带陈的协议,这样,使低收入农户既可得到贷款支持,又可以逐年盘活陈欠贷款。通过对低收入农户的资金扶持,逐步扩大贷款面,占有更大的农村金融市场,促进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

 3.多方联动,加大扶持力度。低收入农户是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主动协调当地农信社并号召村社干部与农信社信贷员联手对当地低收入农户要有计划,分期分批的加以扶持,村社既可在增加耕地、开发项目、生产技术等多方面加以扶持的同时,要主动为低收入农户提供担保,使其具备贷款条件,并及时获得贷款;信贷员又能在信贷资金上给予扶持,这样可以做到优势互补,才能使其真正取得实效。

 4.各级政府部门,要把改善农村低收入家庭生产、生活纳入日程。要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和建设小康社会,结合欠发达农村的实际,着力从改善发展低收入农户生产和生活入手,把低收入农户列为重点,通过政府部门的协调,使地方财政、民政、帮扶单位、农村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动作,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帮扶结合,加大扶持和投入力度,使低收入家庭生产尽快得到发展,增加收入,缩小贫富差距。

 5.当地人民银行要在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中努力发挥引导和协调作用。督促农信社改进服务,特别是对那些低收入农户或较少部分因过去经济基础薄弱造成的信用观念差的农户,要通过引导、教育,同时要变过去被动防范风险为主动扶持;变信贷制裁为正面引导;变相互对立为逐步和谐,使那些低收入农户生产的发展,带动思想的转变,从而使目前欠佳的农村信用环境得到根本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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